1、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目的 为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全面提升公司的平安管理水平,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职业危害的防治工作。 3.职责 3.1办公室负责从业人员的平安培训教育,对有毒有害岗位进行分类,建立职业危害人员的档案。 3.2平安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职业危害因素的平安检测工作,催促落实职业危害因素的整改和整治,以及职业危害因素的申报工作。 3.3办公室负责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组织有毒有害岗位人员的健康查体和职业病的医治工作。 3.4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职业危害因素的整治工作。 4.
2、工作程序 4.1岗位和人员确实定 平安生产管理部门按照职业危害因素和国家有关标准,确定公司内具有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和人员,并建立职业危害人员的个人档案。 4.2培训与教育 对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上岗前和在岗期间要组织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催促遵守职业病防治的各项规定,指导从业人员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防护设备。 4.3健康检查 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上岗前要经过职业健康检查,有职业禁忌的不得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在岗期间要组织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作业相关的健康损害人员,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同时要妥善安置;离岗时也要按规定组织健康检查。每次的检查结果要告知
3、作业人员。 4.4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与整治 按照确定的职业危害因素,公司定期组织对危害因素进行检测,粉尘、噪音、有毒有害物质等每年检测一次。检测数据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要彻底整改整治或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确保到达国家规定标准。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也要不断增加投入,努力降低危害程度。 4.5危害告知 职业危害因素的危害和检测结果要如实地告知员工,公司采用播送、简报、宣传栏、有毒有害物质周知栏、平安教育培训、提供平安技术说明书和平安标签等多种有效形式,对员工进行宣传,使员工了解所从事的工作中的危害,掌握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 4.6平安防护 具有职业危害因素的部门,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预防控制,做好平
4、安防护: 1)采用工程技术措施,实现本质平安,如在有毒有害场所安装通风机、通风帽、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报警仪,通风厨、隔离操作室等。 2)加强防护、减少职业伤害,公司为消除或降低职业危害因素所安装的设施、配备的个体防护用品,必须按规定使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按规定使用。 3)加强教育,提高平安防范意识,在作业时处于上风侧,工作完毕讲究个人卫生,洗浴换衣,尽可能不在通风不畅的场所作业,必要时应开启强制通风设施,在有危害的场所不得饮水进食。 4.7防护用品和设施管理 公司按方案购进合格的平安防护器材、用具;各部门要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工作场所设置警示标志、报警设施、冲洗设施和应急撤离通道,配置防护装
5、置,配备必要的现场急救用品,并对防护用品、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和定期检测,保证其正常运行、使用,不得擅自撤除或停止使用。 4.8急性职业病事故的处理 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各部门要根据所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情况,采取正确的处理措施,迅速组织救援人员进行抢救,同时以最快的速度送医院治疗。 4.9学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 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按照该法规定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职业病防治水平和员工的自我防护能力。 第二篇: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目的 为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全面提升公司的平安管理水平,根据
6、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职业危害的防治工作。 3.职责 3.1办公室负责从业人员的平安培训教育,对有毒有害岗位进行分类,建立职业危害人员的档案。 3.2平安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职业危害因素的平安检测工作,催促落实职业危害因素的整改和整治,以及职业危害因素的申报工作。 3.3办公室负责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组织有毒有害岗位人员的健康查体和职业病的医治工作。 3.4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职业危害因素的整治工作。 4.工作程序 4.1岗位和人员确实定 平安生产管理部门按照职业危害因素和国家有关标准,确定公司内具有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和人员,并建立职业危
7、害人员的个人档案。 4.2培训与教育 对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上岗前和在岗期间要组织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催促遵守职业病防治的各项规定,指导从业人员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防护设备。 4.3健康检查 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上岗前要经过职业健康检查,有职业禁忌的不得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在岗期间要组织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作业相关的健康损害人员,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同时要妥善安置;离岗时也要按规定组织健康检查。每次的检查结果要告知作业人员。 4.4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与整治 按照确定的职业危害因素,公司定期组织对危害因素进行检测,粉尘、噪音、有毒有害物质等每年检
8、测一次。检测数据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要彻底整改整治或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确保到达国家规定标准。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也要不断增加投入,努力降低危害程度。 4.5危害告知 职业危害因素的危害和检测结果要如实地告知员工,公司采用播送、简报、宣传栏、有毒有害物质周知栏、平安教育培训、提供平安技术说明书和平安标签等多种有效形式,对员工进行宣传,使员工了解所从事的工作中的危害,掌握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 4.6平安防护 具有职业危害因素的部门,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预防控制,做好平安防护: 1)采用工程技术措施,实现本质平安,如在有毒有害场所安装通风机、通风帽、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报警仪,通风厨、隔离操作室等。 2
9、)加强防护、减少职业伤害,公司为消除或降低职业危害因素所安装的设施、配备的个体防护用品,必须按规定使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按规定使用。 3)加强教育,提高平安防范意识,在作业时处于上风侧,工作完毕讲究个人卫生,洗浴换衣,尽可能不在通风不畅的场所作业,必要时应开启强制通风设施,在有危害的场所不得饮水进食。 4)加强管理,标准作业行为,在作业时应认真遵守公司的职业卫生平安管理制度和岗位职业卫生规程,各部门要严格检查,严肃查处。 4.7防护用品和设施管理 公司按方案购进合格的平安防护器材、用具;各部门要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工作场所设置警示标志、报警设施、冲洗设施和应急撤离通道,配置防护装置,配备必
10、要的现场急救用品,并对防护用品、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和定期检测,保证其正常运行、使用,不得擅自撤除或停止使用。 4.8急性职业病事故的处理 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各部门要根据所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情况,采取正确的处理措施,迅速组织救援人员进行抢救,同时以最快的速度送医院治疗。 4.9学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 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按照该法规定开展职业病防 治工作,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职业病防治水平和员工的自我防护能力。 第三篇: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平安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平安管理制 汇编 2023-7制订度 平安管理制度 一、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 1、购销人员必须具备本单位平
11、安生产责任制规定的相应岗位的资格,负责危险化学品采购、销售、运输和仓贮的整个购、销管理职责,履行岗位平安责任和义务。 2、采购员、销售员负责本企业的危险化学品采购、供应,运输、存储及产品的销售和售后效劳,必须严格执行本企业经国家平安部门批准的经营危险化学品类别、品种,不得购销经营范围以外的危险化学品和剧毒品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和淘汰的危险化学品。 3、采购人员必须审查拟供货的企业是否经国家相关平安部门批准的具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不得从无证企业或个人采购危险化学品。 4、销售人员必须审查买方具有经国家相关平安部门批准的具有相应等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前方可供应。 5、购销人员必须委托经
12、国家相关平安部门批准的具有运输资质的企业运输,其驾驶员、船员、押运人,装卸人员均经平安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具有相应资质证书。其运输工具车辆经平安管理部门审查合格的定点专业生产企业生产。并经定期检测、检验合格。不得超装、超载,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禁止运行区域。不得委托不符合平安要求的企业或个人承运。 6、购销人员对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设施和场公司必须符合国家平安消防要求,要求仓贮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危险化学品管理的资质。 7、采购人员对其采购的危险化学品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危险化学品平安技术说明书和标签,销售人员对其销售的产品必须向用户提供产品的平安技术说明书和平安标签。如未向用户提供上述说明书,用户在使用
13、中误用或发生人身或平安事故,销售人员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8、购销人员必须对其经营的危险化学品建立购销台账,做到购销品种、质量、数量、金额无误,账物相符。产品的包装完好、危险化学品标签标记,平安技术说明书完整无缺。对购、销、运输和仓贮过程中发生的被盗、丧失、误售等情况及时向公司及相关部门报告、查处不得隐瞒。否那么追究其责任。 二、危险化学品经营环节交接责任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必须具备本单位平安生产责任制规定的相应岗位的资格,负责执行岗位职责,履行岗位平安责任和义务。 2、经营危险化学品的采购、保管、运输及销售等人员在相关工作交接方面应严格遵守采购合同管理。经公司领导批准的由采购人员与供货单位
14、签订的采购(或销售)合同(内容含供货单位、品名、质量、数量、用途、包装要求、价格、运输方式及到站等)至付款后,合同副本交仓库管理人员、提货单交承运单位提货,货到由仓贮管理人员根据合同验收。 3、根据合同副本验收由运输单位送来货物无误后,签收回单并开具入库单,交采购员办理报销手续。记录入库台帐。 4、危险化学品采购人员在与供货单位签订供货合同时,应索取平安技术说明书和平安标签,并交仓贮管理人员一份。平安技术说明书、平安标签复印件由销售人员在销售危险化学品时送交用户。 5、采购(销售)人员与具有危险化学品资质的运输企业签订运输委托协议时,要求承运方出示相关的资质证明书、驾驶员、押运员的资质证书。 6、采购人员、销售人员、仓库管理人员及运输单位,均应妥善保存危险化学品的供货合同、运输协议,产品的平安技术说明书、平安标签和发票、收据等相关资料。 7、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对剧毒危险化学品还应做到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对运输和出入库及仓库保存期间发生的包装破损、丧失、被盗及交通事故等情况应报区安监局及当地派出所备案。采购、销售、仓库管理人员、运输人员均应及时处理事故,不得拖延、推诿。 三、平安检查管理制度 1、为了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消除麻痹大意意识和不平安因素,防患于未然,特制定以下制度。 2、由平安员对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