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会,帮扶,救助,困难职工,制度 xx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工会帮扶救助困难职工制度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进一步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把企业对困难职工的关心、工会组织对困难职工的关心落到实处,现编制我院工会帮扶救助困难职工便民效劳手册如下: 一、帮扶救助制度 (一)积极向职工宣传党和政府的各项政策,为求助职工提供政策咨询,进一步完善困难职工救助方法; (二)掌握职工困难情况,要把困难职工当作自己的兄弟姐妹,向他们伸出援助之手,及时给予帮助解决; (三)建立健全困难职工档案,并实行动态管理,做好帮扶困难职工工作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二、帮扶救助对象 根据工会关系在省
2、直机关工会管理范围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职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均可救助。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困难职工; 本人或家庭成员患病,在年度医疗费用个人自付局部较大,生活 困难的职工; 因子女上学费用较高,生活困难的职工; 因家庭成员伤残,无生活自理能力,生活困难的职工; 生活困难的单亲女职工; 因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遭遇突发事件(如水灾、旱灾、火灾等),家庭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发生意外伤害(发生交通事故赔偿不到位的);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致使生活困难的职工; 有其他困难需要救助的。 三、帮扶救助程序 (一)各工会小组长对本部门困难职工进行摸底; (二)困难职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工会小组长签署意见后上报院工会; (三)召开工会委员会研究确定困难等级及救助标准; (四)对确定的困难职工进行公示; (五)困难职工填写xx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职工困难补助审批表,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将审批表交院工会领取困难补助金。 2023年1月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