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县耕地抛荒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根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耕地抛荒整治工作的通知(吉府办字(2023)138号)文件要求,切实有效整治我县耕地抛荒问题,最大限度地提高耕地利用率,稳定粮食生产,稳固我县产粮大县地位,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开展理念,坚守“谷物根本自给、口粮绝对平安底线,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坚决守住耕地红线,确保
2、耕地不抛荒,大力提高耕地质量,夯实粮食生产根底,发挥粮食生产优势,坚持绿色优质导向,进一步稳固粮食主产县地位,不断增加绿色优质粮食供应。 二、主要目标 力争用二年的时间,全面遏制耕地抛荒开展态势、有效解决耕地抛荒问题,不断稳固我县产粮大县地位,保障国家粮食平安。 三、时间安排 整个耕地抛荒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23年12月-2023年3月)。各乡镇要积极落实耕地抛荒整治政策,按照属地管理原那么,各乡(镇)政府负总责,在边查边治的根底上,尽快组织力量,抓紧摸清抛荒耕地的具体地点、面积、原因、性质等详细情况,以行政村为单位登记造册,建立管理台账(台账格式见附件),2023年2月底
3、完成摸排工作。县里将从2023年3月开始对边摸排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市里将从2023年4月开始对边摸排边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第二阶段(2023年4月-2023年12月)。各乡镇要根据耕地抛荒的不同情况,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切实推进耕地抛荒整治,水田尽快翻耕种植,旱地抓紧除草改种旱粮,明确责任到人,明确复耕措施及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底前整治工作根本完成。 第三阶段(2023年1月-2023年12月)。各乡镇要总结耕地抛荒整治工作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完善农田根底设施条件,开展以绿色水稻为主的富民产业,提高产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稳固整治工作成果,防止复耕耕地再次抛荒和产生新的耕地抛荒。县里组织
4、整治工作初次验收。市里组织整治工作全面验收。 四、重点任务 各乡镇要认真分析耕地抛荒原因,区分不同类别,把握重点环节,按照有关政策要求,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创新方式、统筹推进,提升整治工作实效,解决好耕地弃耕抛荒问题。 (一)培育生产主体,推进土地流转,稳步解决因种植户主观原因导致的耕地抛荒问题。建立“县负总责、乡镇主导、村级组织、企业主体、农民自愿的工作推进机制,按照“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那么,积极引导土地使用权合法有序流转,大力扶持开展种粮大户,提高规模经营水平。对因弃农经商、外出务工、年老体弱等原因导致零星抛荒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要主动与承包户协商,在不改变承包权的前提下,采取大田托管、
5、代耕代种等方式流转给有耕种能力的农户或经营主体耕种; 对耕作条件较好的成片抛荒耕地,各乡镇要责令耕地承包户限期复耕复种,到期未恢复耕种的,要发动承包户流转给种粮大户和新型经营主体; 对属根本农田的抛荒耕地,要组织发包方或承包方恢复生产,不得荒芜; 对双季稻区原那么上不允许改为单季种植,自然条件许可的中稻区,应实行稻油轮作或种植其它冬季作物,提高耕地利用率。对拒不复耕又不同意流转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其追索因撂荒造成耕地永久性损害的赔偿,同时要加大对违法占用耕地现象的治理力度。 (二)加大资金投入,改善根底条件,逐步解决因耕作根底条件差导致的弃耕抛荒问题。要整合工程资金,加快改善根底条件,小型水
6、利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壤地力培肥等工程要向抛荒耕地集中区域倾斜,强化农田根底设施建设,加大抛荒地复垦开发力度,提高耕地质量。对短期内无法实施根底设施建设的抛荒耕地,要按照“宜粮那么粮,宜经那么经,宜菜那么菜的原那么,指导改种旱粮、蔬菜、牧草或其它经济作物,不属于永久根本农田的,可改种井冈蜜柚、茶叶等经济作物; 对灌溉条件较差和遥远山区成片撂荒耕地,要加大工程倾斜,组织完善疏通灌溉水源和田间道路等耕作条件; 对因自然灾害、工程建设等造成的抛荒耕地,按照“谁建设、谁负责的原那么,限期恢复生产能力; 对因污染导致的抛荒耕地,生态环境部门要责令相关单位在切断污染源的根底上,采取客土、换土、水洗、施
7、用改良剂及生物修复等措施,恢复复耕复种条件。 (三)加强工程监管,提升土地效益,有效解决因管理不到位导致的耕地抛荒闲置问题。对已流转用于农业工程、农业招商引资、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等用途的耕地,抛荒一年以上的,由乡(镇)政府责令经营主体及时复耕复种; 连续抛荒两年以上的,应终止流转合同,收回耕地重新进行流转,并追索相应赔偿。对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征而未用、闲置的耕地,由所在乡镇建立台账,尽快组织土地供应,推动土地集约高效利用。对己供用地一年以上未开工建设的,县自然资源局要按照相关规定收取土地闲置费; 连续两年未使用的,要按有关规定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
8、导。成立由县分管农业的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主任、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任副组长,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县气象局、县文广新旅局、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XX县区耕地抛荒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催促指导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具体日常工作。 2.明确工作职责。县政府办负责综合协调和组织督查考核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统筹整治耕地抛荒的日常工作,做好土地流转相关配套效劳,加大生产主体培育扶持力度和农技、农机推广效劳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加大对供而未用地检查和处分力度,完善耕地保护考评方法,并为受灾耕地复垦
9、争取政策支持; 县财政局要加大对耕地抛荒整治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 县水利局要努力改善抛荒集中区域的水源条件; 县生态环境局负责催促受污染抛荒耕地的整改修复。各乡镇要出台工作方案,压实工作责任,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驻村干部包村、技术人员挂片的工作责任制,同时严格执行国家耕地地力补贴和稻谷补贴等惠农政策。 3.加强政策鼓励。一是认真执行县农业产业开展基金奖补政策,对积极参与整治耕地抛荒并开展八大富民产业的大户和新型经营主体给予相应的奖补扶持; 二是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逐步向遥远山区农田覆盖,优先解决抛荒耕地的道路、沟渠等问题,确保农机能下田,沟渠能灌排; 三是充分利用现有的“财政惠农信贷通和“
10、产业扶贫信贷通融资平台,对积极参与整治耕地抛荒并开展八大富民产业的大户和新型经营主体予以优先考虑和政策倾斜; 四是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组织的抛荒耕地流转,流转收益可提取一定比例用于村级集体公益事业; 五是各乡镇要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出台切实有效的扶持措施,为农民种粮提供机耕机收、统防统治等效劳,降低种粮本钱,减少耕地抛荒,提高耕地利用率。 4.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要通过宣传手册、网络新媒体等,深入开展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做到政策宣传到村到户、到田间地头,提高广阔群众耕地保护意识,在全社会形成节约耕地、保护耕地的共识共为。要发动广阔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力量,主动参与制止耕地抛荒工作,加大对
11、违法占用耕地、破坏耕地行为的打击力度,教育引导农民群众依法依规经营耕地、保护耕地。要积极宣传工作典型,及时曝光耕地抛荒典型和案例,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气氛。 5.加强技术指导。各乡镇要认真分析耕地抛荒原因,加强分类指导,及时向农民提供先进适用技术、市场信息、政策效劳等全方位指导,引导农民多种地、种好地,把好减少耕地抛荒的源头关,推动整治耕地抛荒工作顺利开展。 6.加强督查考核。各乡镇要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已有抛荒耕地整治力度,对照耕地抛荒管理台账,严格实行整治销号管理。同时要加强新增抛荒耕地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催促整改。县政府将成立专门督查组,对各地耕地抛荒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开展不定期督查,对耕地抛荒的治理成效进行调度通报,并将耕地抛荒整治工作纳入各乡镇综合考评内容,强化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对抓整治工作不力的乡镇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追责。 内容总结(1)XX县耕地抛荒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根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耕地抛荒整治工作的通知(吉府办字(2023)138号)文件要求,切实有效整治我县耕地抛荒问题,最大限度地提高耕地利用率,稳定粮食生产,稳固我县产粮大县地位,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