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乱搭乱建制止和控制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制止和控制湖西岸周边地区乱搭乱建行为的力度,坚决刹住违法建设之风,增强各级干部“制违、控违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工作效率,形成上下联动、左右互动、齐抓共管的“制违、控违工作格局。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查处违法建设联开工作机制的通知和市违法建设行政责任追究方法,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行政监察、司法介入等多种手段建立制止和控制乱搭乱建的联开工作机制,制止、控制和撤除违法乱搭乱建,充分保证湖西岸片区开发的顺利实施。 二、工作重点 加大对湖西岸周边地区乱搭乱建的巡查、监控和控制,对新出现的乱搭乱建及
2、时依法撤除。 三、组织机构 成立区湖周边地区制止和控制乱搭乱建联动机制领导小组,负责加强对湖西岸周边地区制止和控制乱搭乱建工作的领导。(具体见附件) 四、部门职责 管理处、区执法分局、区城建局、区房管局是预防、制止和处置乱搭乱建的主要负责人;各村主任和执法分局责任中队、执法队员是直接责任人。 各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共同预防、制止和控制湖西岸周边地区乱搭乱建。要通过强有力的宣传、教育等行政干预手段,解释与违章建筑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思想认识,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使广阔市民能够知法、懂法,并自觉遵守法律的规定。 各责任单位要对湖西岸周边地
3、区的房屋逐一进行普查,对每栋房屋现行情况进行摄像、拍照,对建筑物根本情况(户主、建筑地点、面积、结构、层数)认真进行登记造册,建立该区域内的所有房屋信息档案,并将房屋信息档案收集和保存好。 在控制违章建筑工作中,采取“打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法,通过加强巡查频率,加大巡查密度,及时了解、掌握违章建筑情况,对每一起违章建筑在其初始阶段就要主动介入,采取有效措施依法处理,防止矛盾的扩大和升级。对于拒不服从奉劝的违法搭建户,牵头单位要迅速行动,组织相关单位依法制止和撤除,将违法建设控制在萌芽状态。 五、工作方法 预防、制止、处置乱搭乱建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对辖区内出现的乱搭乱建要做到“三个及时即
4、: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一)及时发现。各村主任、执法中队中队长、队员是发现乱搭乱建的责任人,各村主任、执法中队执法队员必须在24小时内,发现本辖区内的乱搭乱建建设,执法中队依法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行政相对人自行撤除违法建设。 (二)及时报告。各村主任或执法中队执法队员发现乱搭乱建后,应相互书面通知,通知书应载明违法行为人姓名、违章建筑位置、占地面积以及现状,并向各自的上级部门及时报告。 (三)及时处理。各村主任、执法中队执法队员发现乱搭乱建后,由各村主任牵头,会同执法中队执法队员进行撤除。如遇到困难,应及时向上级部门(主要负责人)报告。接报后,双方主要负责人应及时沟通,
5、并由管理处牵头,会同区执法分局组织人员依法强制撤除。撤除确有困难的,由牵头部门向区制止和控制乱搭乱建联动机制领导小组报告,由领导小组组织力量依法强制撤除。 六、责任追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行政责任。 (一)谎报、漏报、瞒报、拒报违章建筑,或纵容、包庇、擅自放任乱搭乱建的,给予责任人员行政记大过或降级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行政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开除处分。 (二)对乱搭乱建监控不力,造成严重平安隐患,严重影响社会稳定,造成严重的政治影响,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给予责任人员行政记过或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行政降级或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开除处分。 (三)对违
6、反本方法的行为,情节较重或情节严重的,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将按层级追究原那么,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领导责任。 (四)对违反本方法规定,同时有“四乱行为或利用职务便利索、拿、卡、要等违反廉政规定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内容总结(1)乱搭乱建制止和控制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制止和控制湖西岸周边地区乱搭乱建行为的力度,坚决刹住违法建设之风,增强各级干部“制违、控违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工作效率,形成上下联动、左右互动、齐抓共管的“制违、控违工作格局(2)三、组织机构 成立区湖周边地区制止和控制乱搭乱建联动机制领导小组,负责加强对湖西岸周边地区制止和控制乱搭乱建工作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