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执行材料要求 根据XX省法院关于执行实施案件立案要求的规定,当事人申请执行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一、公民申请应提交材料 1、申请执行书1份(申请人本人签字或捺印) 2、生效的法律文书复印件1份,并提供原件查验(调解书结案的,提供调解书、生效证明及送达回证) 3、申请执行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提供原件查验 4、法律文书生效证明原件1份(联系案件承方法官开具) 5、有法定(指定)代理人的,另提交: (1)法定(指定)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提供原件查验(2)与申请人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6、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身份证原件供查验。
2、 7、如委托律师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函、律师证复印件各1份。 8、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1份 二、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执行书1份(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单位公章) 2、生效的法律文书复印件1份,并提供原件查验(调解书结案的,提供调解书、生效证明及送达回证) 3、申请执行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各1份,其他组织如没有营业执照,应提交证明其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复印件,上述文件应提供原件查验 4、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职务证明原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5、法律文书生效证明原件1份(联系原案件审判法官开具) 6、如委托他人申请,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身份证原件供查验。 7、如委托律师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函、律师证复印件各1份。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