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校外辅导站制度 校外教育辅导站是基层关工委发挥“五老优势,开展校外教育的一个重要的工作平台。切实加强校外教育辅导站建设,对全面提高青少年思想道德素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具有十分重要作用。为了进一步标准校外辅导站的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第一条 校外教育辅导站要建立一个以社区关工委主任为站长、关工委常委副主任为副站长以及假设干名“五老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和分工,定期研究和部署校外教育辅导站工作,及时解决辅导站工作中的有关问题,从组织上保障校外教育辅导站工作的有序开展。 第二条 校外辅导站要有相应的活动场所、活动设施,并通过资源共享等多种渠道,不断提高和优化辅导站的教学环境和设施,保证校外辅导
2、站教学活动的顺利实施。 第三条 校外辅导站要注重辅导教师的队伍建设。通过发动发动有专长、有奉献精神的“五老成员、学校教师以及社会志愿者担任兼职辅导员,并不断调整充实扩大队伍,通过学习、培训、交流、参观等形式,提高辅导员队伍的水平,从人员上保障校外辅导站工作的实施。 第四条 校外辅导站要有相应的年度活动方案。做到定内容、定时间、定地点、定形式、定辅导员、定责任、定考评奖励,使活动都能到达预期效果。 第五条 校外辅导站要建有相应的活动台帐。有参加活动的“五老和中小学生名单、活动记录、活动照片、会议记录以及有关文件聚集。 第六条 校外辅导站要扩大教育效果。对在辅导站学习、活动表现特出的青少年给予表扬奖励,对无私奉献的优秀辅导员给予表彰鼓励,采用以奖代补或其他形式,从物质和精神上保护好他们的积极性。 第七条 强化校外教育辅导站平安意识,重视教学平安,防止学员跌伤、摔伤、砸伤等事故发生,并重视辅导站周边环境的平安,确保活动辅导站健康、平安、稳定的开展。第八条校外辅导站工作室社区文明创立活动的内容之一,列入社区文明创立工作目标考核体系。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