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10 ,大小:39.50KB ,
资源ID:110884      下载积分:8 积分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扫码支付 微信扫码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wnwk.com/docdown/110884.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QQ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心脏射频消融术导致完全房室传导阻滞司法鉴定陈述意见.doc)为本站会员(sc****y)主动上传,蜗牛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蜗牛文库(发送邮件至admin@wnwk.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心脏射频消融术导致完全房室传导阻滞司法鉴定陈述意见.doc

1、心脏射频消融术导致完全房室传导阻滞司法鉴定陈述意见文章来源 刘昭彦博客 【案情】王某某是一个品学兼优的11岁女孩。2010年1月,因“1月来心动过速发作三次”,入北京医院心内科。诊断为房室折返性心动过速(左侧游离旁道)。1月20 日行“电生理检查+射频消融术”。出院三个月后,因无明显诱因阵发性心动过速发作”再次入住北京医院,入院诊断为因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复发),再次入院。在再次行 “心内电生理检查+射频消融术”时,造成 “度房室传导阻滞”,安装临时起搏器。现在王某某终生要靠心脏起搏器维持生命。 在司法鉴定陈述意见中,本代理律师相信分析论证了,北京医院在第二次手术时,存在严重过错,王某某的度

2、房室传导阻滞与医疗行为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北京医院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本案已经北京某鉴定机构鉴定,鉴定报告尚未作出。王诉北京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法医学司法鉴定陈述意见(患方)尊敬的鉴定专家:患方认为,北京医院(下称医院)在实施手术时,严重不负责任,彻底损毁了患者正常的房室传导系统,而原发病灶并未触及,导致了完全性(三度)房室传导阻滞,使患儿终生要靠起搏器勉强维持生命,严重降低了患者的生活质量。医院的医疗行为存在严重过错,患者房室传导阻滞的损害后果,完全系被告的医疗行为所致,两者之间存在完全的因果关系。事实和理由如下。一、医院的医疗行为违反医疗规范,存在严重过错。1、从解剖位置上看患者病

3、灶的位置与希氏束存在很大距离,错误损伤房室传导系统是不可原谅的低级错误,医院存在严重过错。中华医学会编著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心电生理和起搏器分册(下称规范)第11页,“完全性房室传导阻滞原因及预防:多数房室旁路消融一般不会引起完全性房室传导阻滞,但是临近希氏束的间隔旁路可能会损伤希氏束,从而引发损伤房室传导阻滞”。但为患者实施的是左侧旁路消融,而不是间隔旁路消融。医院的病历记载(病历1手术志),患者心动过速的异常起搏点(病灶)在左侧游离壁旁道,第一次手术记录的位置在左室二尖瓣环2点半处,第二次手术记录的位置在左心室二尖瓣环CS3-4点。这两个记录互相矛盾本身就是错误的。但无论是那一个位置,都与房室

4、传导系统希氏束在解剖上位置距离很大只要稍加注意,就不会发生这种低级错误。发生三度房室传导阻滞的状况,在间隔旁路消融、有损伤希氏束的可能。右侧旁道消融时的距离也比左侧旁道要近,也勉强可以理解。但距离很远的左侧旁道消融,损伤房室传导系统是无法理解和原谅的。医学文献报道的并发症,也是间隔旁路的消融,至多是右侧旁路的消融时,误伤希氏束,导致房室传导阻滞的发生。很难见到有左侧旁路消融误伤希氏束的报道。从法律上讲,过错分为轻微过错、一般过错、严重过错。通俗讲,某个群体中的一般的多数人都会犯的错误,属于轻微过错;若多数人都不会犯的错误,而某个人犯了,这就是严重过错。本案中的错误就是这种情况,鲜有报道消融左侧

5、旁道而损坏房室传导系统的情况,就像打靶一样,不仅没有打到自己的靶子上,而是打到了指挥打靶的人的身上。显然,医院存在不可原谅的严重过错。2、靶点标测的方法违反医疗规范。规范第10页,(2)左侧房室旁路的消融:“显性旁路可在窦性心律下标测,以AV融合并提前或者等于CS电极最早V波和体表心电图的预激波的最早标测点作为消融靶点,必要时可应用心室起搏观察AV融合及是否提前来验证靶点”。但病历记载中,虽然在心室起搏时VA融合,但并没有记录是否提前这个特征。3、放电操作违反医疗规范,医生没有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规范第10页“放电过程中要严密监测阻抗和心率变化放电5秒内旁路阻断者为有效靶点,继续放电60-12

6、0s” 规范第11页“放电中未能及时发现先兆表现(如出现交界性心动过速、V-A阻滞、A-V延长或者阻滞),则是导致完全性房室传导阻滞的重要原因”。根据医院病历记载:第一次消融的时间是 120m,不知是120分钟还是120秒的误记,但即使是120秒也是非常错误的。若靶点标注错误,这120秒早已把正常组织损毁。若医生按照规范,先试放电5秒,确认旁路阻断后再继续巩固放电,而不是直接放电120秒或分钟,就完全可以避免这个悲剧的发生。病历中丝毫看不出手术医生是否按照常规仔细观察可能导致房室传导阻滞的先兆表现。而损害后果告诉我们,医生并没有按照规范操作,因为医生只要做到先试放电、或者仔细观察先兆表现的一项

7、,就可以避免房室传导阻滞的发生。4、病历中没有记录标测消融导管操作时的投照角度,医院不能证明手术操作符合规范。权威专家认为:当消融导管顶端位于左侧希氏束下方,右前斜位(RAO)30度下可误以为在左侧游离壁,在此处消融就会有导致三度房室传导阻滞的可能。这时左前斜位(LAO)45度是重要补充,这一角度有利于判断导管贴靠于间隔或游离壁。(3) 但病历记录上,没有记录是在何种投照体位下以CS电极为标志进行标测。更没有记录是使用了那种方式进行辅助判断。但手术的结果告诉我们,若手术医生实施了左前斜位的辅助判断,就不会造成今天的三度房室传导阻滞了。5、靶点判断错误或手术中消融导管移位,是导致患者房室传导阻滞

8、的根本原因。手术的结果是导致了患者房室传导阻滞,这个结果已经非常明确的告诉我们,消融的位置不是病灶所在的位置。手术医生将正常的房室传动系统,错误的认为是左侧旁道的病灶而进行了消融,彻底损坏了正常的房室传动系统,而患者的左侧旁道病灶依然存在。无论是一开始就定位不准,还是操作中移位,都会导致这种结果的发生。6、术前准备不符合医疗常规。规范第三节、折返性心动过速的电生理诊断和导管消融术,【术前准备】(1)、停药:停用各种抗心律失常药物至少5个半衰期;(4)、仪器:C形臂数字摄像X线造影机;。(4)对照病历材料看,2010年7月5日入院,7月7日实施手术,病历中没有询问患者是否服用抗心律失常药物,更没

9、有询问或者嘱咐停用抗心律失常药物的内容。手术志中,在实施手术前以及实施手术的过程中,始终未提及C形臂数字摄像X线造影机的使用情况。而X线监测,是有助于判断消融导管的位置、以及确保消融电极位置稳定的重要手段。7、手术前医院承诺由袁某某主任实施手术,但临时更换不熟悉患者病情的林某,也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患者在今年的元月份由高医生做过一次消融手术,3个月后复发。患者第二次来医院时,负责接诊的高医生也明确告知,因为是复发病例,手术一定是袁主任做。术前也是袁主任和高医生复习的病历,掌握病情,为实施手术准备。但实施手术时,袁某某主任因医院开会临时退出,交由林某实施手术,但林某大夫之前并不掌握患者的病

10、情,更未在术前复习病历。毫无准备的林某大夫仓促上阵,为发生事故埋下了隐患。回顾医院的这些行为,这些血的教训应当汲取,别再毁了其他人的一生:如果在标测靶点时通过不同的体位或借助X线来矫正判断,如果放电时按照规范先试放电、仔细观察是否出现了损害传导系统的先兆而及时终止,如果手术者不是毫不了解病情的林某医生,任何一个环节注意到了,都可以避免这个人间悲剧的发生。在法律理论和司法实践中,判断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就是看医生是否具备合理的技能,是否尽到了应有的注意义务。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11、医院手术医生既不具备合理的技能,更未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严重违反了医疗规范。无论是从法律理论上,还是依照侵权责任法的规定,都应当依法认定医院存在严重过错。二、医院的医疗行为,与患者三度房室传导阻滞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医院病历2出院记录倒数第八行记载“射频消融时伤及房室传导系统,出现完全性房室传导阻滞”。阜外医院病历出院记录第4-5行也载明:“患者于2010年7月5号因阵发性心动过速到北京医院行射频消融术,术中伤及房室传导系统,出现完全性房室传导阻滞”。包括医院的病历在内的病历材料,都清楚的记载了,是医院手术,损毁了患者的房室传导系统。就是说,医院的手术,导致了患者的房室传导阻滞。逻辑学

12、告诉我们,一事件引起了另一事件的发生,这两个事件之间就存在因果关系,把引起者叫原因,被引起者叫结果。本案中,手术行为导致了患者房室传导阻滞的发生,手术行为是原因,房室传导阻滞是结果,手术行为与患者房室传导阻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三、医院的行为,是导致患者三度房室传导阻滞的全部原因,两者之间存在百分之百的因果关系,医院要承担全部责任。1、从因果关系上看,导致房室传导阻滞的唯一原因就是医院的错误医疗行为,除此之外没有第二个原因,不存在多因一果,医院应承担全部责任。在医疗纠纷中,经常遇见医院承担部分责任,而不是全部责任的案例。在这些案例中,之所以让医院承担部分责任,是因为损害结果的发生,是两个或者两个

13、以上的原因导致的。例如,除了错误的医疗行为之外,患者自身疾病也是损害后果的原因,这时导致损害后果的原因有两个,一个是医疗行为,一个是疾病本身。在这样的情况下,当然不能让医院承担全部的责任。应当按照几个原因以及原因所起的作用大小,确定赔偿责任的比例。但本案的情况是,患者本身的疾病是阵发性心动过速,具体病理是在左心室左侧旁路有异常搏动的病灶。这个病灶与本案的损害后果房室传导系统损坏之间,是风牛马不相及的两回事。患者的房室传导系统的损害,完全是医院的医疗行为直接造成的,而不是患者的原发疾病左侧旁路异常起搏点病灶造成的。手术直接损坏了患者的房室传导系统,除此之外没有第二个原因导致损害后果的发生,而患者

14、的原发病灶依然原封不动的存在。医院的医疗行为是导致房室传导阻滞的唯一原因,理应承担全部责任。2、从减轻或者免除赔偿责任的法定事由看,本案不存在减轻或者免除医院赔偿责任的任何条件,医院依法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在诉前双方协商时,医院首先承认要承担责任,却认为不应承担全部责任,但提不出不承担全部责任的任何正当理由。侵权责任法第三章规定了“不承担责任和减轻责任的情形:一是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二是行为人不承担责任的情形,包括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或者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或者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或者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或者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但本案中没有任何减

15、轻责任或者免除责任的任何理由。2.1 患方没有过错,过错完全在医院一方,不存在医院减轻责任的理由。前面已经详细分析指出了医院的过错,不再赘述。患者一方,在治疗的过程中,一直处于被动的接受地位,也没有不配合治疗或者其他不服从医嘱的行为。在整个治疗过程中,没有丝毫过错。从过错方面来考虑,没有减轻医院责任的法定条件。2.2 本案更不存在免除医院赔偿责任的任何事由。在整个损害事件发生过程中,不是受害人故意造成了损害,不是第三人造成了损害,不是不可抗力造成了损害,不是正当防卫或者紧急避险造成了损害。没有一点减轻或者免除医院赔偿责任的任何理由。2.3 医院关于损害是并发症要减轻责任的理由没有任何依据。没有任何一个法律规定,因为是并发症就减轻或免除医院的赔偿责任。比较保守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也没有规定因为并发症要减轻或者免除责任的任何条文。即使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制定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中,也仅仅是规定了“出现难以避免的并发症的,不属于医疗事故”。即使按照已经作废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的思路来衡量,本病例的并发症并非难以避免,而是稍加注意就可避免,是这个专业的绝大多数医生都不会发生的。从法医学鉴定的思维方式来说,发生并发症,首先

copyright@ 2008-2023 wnwk.com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浙ICP备202405992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