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县居住建筑改建指导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意见和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关于加快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积极稳妥地推进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全面完成我县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任务,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开展观为统领,以贯彻落实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为主线,认真落实省、市有关加快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有关要求,突出抓好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以开发企业及原产权单位为改造主体,积极利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政策补助等鼓励方式对改造工
2、作加以推动,扎实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切实降低我县既有居住建筑能耗,为实现全县适宜居住环境及节能减排总体目标打下坚实根底。 二、目标任务 (一)改造内容。一是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包括建筑外墙、屋面、门窗、地下室顶板等部位的改造。二是建筑供热计量及室内温度调控改造。主要包括:原有垂直单双管系统改造成水平分户控制、分户计量;原有分户控制水平系统进行分户计量改造。三是热源及供热管网热平衡改造,包括热源、热力站、管网安装计量装置和水力平衡、气候补偿、变频等调控装置。 (二)改造任务。目前,既有居住建筑采暖能耗占全社会能耗的25%左右,是建筑节能工作的重点,也是今后建设事业长期性的艰巨任务,我
3、县在2023年以前必须完成省、市部署的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首先选取不同产权结构、不同使用性质、不同供热方式的建筑等作为2023年试点示范工程;其次以点带面,稳步全面推进。同时,要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相结合,与旧XX县区改造、房屋“平改坡相结合,与质量平安、修缮维护工作相结合。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室内供热系统计量及温度调控改造、热源及供热管网热平衡改造,对应的权重系数分别为60%、30%、10%。 2023年建筑节能改造的试点工程为。鲁阳小区、供电公司及自来水公司住宅楼等工程共计6.51万平方米,进行围护结构和供热计量系统改造;源泰花园、县农行住宅楼、县卫生局住宅楼等工程进行分户控制、分户
4、计量改造;循环水供热工程沿线住宅直接接入循环水供热的,原那么上都要进行分户控制、分户计量改造,已分户控制的必须进行分户计量改造。住宅小区的产权单位或原开发单位为供热计量及建筑节能改造承办单位(具体工程见附表)。 (三)改造标准。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按照省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及技术导那么(试行)要求的标准进行。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顺利实施,县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任成员的县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建设局,负责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的组织协调等工作。各工程承办单位要
5、从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开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提高思想认识,成立工程实施机构,制定好改造方案,抓紧启动实施。 (二)落实改造资金。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那么,节能改造资金主要通过财政支持、企业自筹、社会资金投入、受益居民投入等方式筹措。对优先实施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的工程给予资金支持,2023年进行节能改造的工程享受各级财政补助,给予最大支持;2023年进行节能改造的工程将给予适当补助;2023年以后仍将继续进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但不再享受任何补助。各单位要抢抓机遇,迅速行动,确保完成我县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任务。在2023年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中,围护结构与室内供热计量系
6、统及温度调控同步进行的改造工程,经验收合格后,奖励60元/平方米,缺乏局部由原产权单位及业主自行解决;原有垂直单双管系统改为分户控制、分户计量的,验收合格后,奖励8元/平方米,用于该项工作的奖励补贴,缺乏局部由原产权单位及业主自行解决;原有分户控制水平系统改为分户计量的,由业主承担600元/户的改造费用,缺乏局部由原负责供热的单位负担。 (三)建立考核机制。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任务已纳入市政府政务督查考核,我县也将对有关单位进行严格考核奖惩。对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中做出突出奉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将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搞好技术培训,实施全过程监管
7、。工程改造单位应对改造工程的实行全过程质量平安监管,实施节能改造的局部必须满足现行强制性节能设计标准的要求,并对改造工程的节能效果进行考核评价。要加强节能改造设计、施工、质量验收等环节的技术培训,发动相关部门、单位积极参与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 (五)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利用报刊杂志、播送电视等宣传媒介,大力宣传国内外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成功经验和开展节能改造的重大意义,提高全社会参与节能改造的积极性。 内容总结(1)全县居住建筑改建指导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意见和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关于加快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积极稳妥地推进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全面完成我县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任务,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