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种粮农资综合直补方案 根据XX省XX年对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工作方案(财建(202223)301号)和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XX年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工作的通知(财明电(202223)1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原那么 对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实施的一项重大惠农政策,主要目的是更好地调动各地农民开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统筹兼顾XX年化肥、柴油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对农民种粮预计增支的影响等因素,积极鼓励粮食生产区和农民多种粮,种优质粮,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确保国家粮食平安,促进农村经济开展。 按照“补贴政策公开、补贴面积公开、补贴标准公开
2、、补贴农户公开和“播种多少,补贴多少的原那么要求,切实做好以“现有小麦实际播种面积和上年稻谷实际播种面积为依据的登记、核查和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确保补贴资金以直接补贴的方式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户手中。 二、补贴资金分配原那么 保持我县XX年农资综合直补有关政策规定的延续性,XX年继续将小麦和稻谷作为农资综合直补的品种范围,并将其实际播种面积作为分配资金的主要依据。 为进一步加大对小麦和水稻良种良法示范户的扶持力度,农资综合直补向小麦和水稻良种良法示范户适当倾斜,补贴标准统一提高到每亩2023元。 三、补贴资金分配主要依据 根据省财明电(202223)18号文件要求,各乡镇(区)及国有农垦企业按照
3、现有小麦实际播种面积和上年稻谷实际播种面积为依据,分配和兑付XX年对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不得再以计税面积(或计税承包耕地面积)为依据。 四、补贴资金分配方法 首先,我县30万亩小麦和25万亩水稻良种良法示范区按照每亩2023元的补贴标准,核定分配小麦和水稻良种良法示范户补贴。 其次,按照现有小麦实际播种面积和上年稻谷实际播种面积为依据进行分配。 五、补贴资金落实到户方法 农资综合直补资金要以小麦和稻谷实际播种面积为依据分解落实到户,确保所有种粮农民都能享受到农资综合直补。对“小麦高产攻关和“水稻提升行动良种良法示范户的每亩补贴标准(示范面积局部)应比一般农户高2023元。 补贴范围: 为全县
4、小麦和稻谷实际播种面积,包括非计税土地(如五保户耕地、无固定收益耕地、新开垦(复垦)土地、村集体土地、以及驻当地的国有农(林、茶)场、农垦企业土地)的小麦、稻谷播种面积。 严格按照“县指导、乡负责、村为主、组落实、户监督的工作方法,执行“村组登记、乡镇初核、逐组公示、县级复核的工作程序,限期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户。具体步骤如下: (一)前期准备(4月22日4月25日) 1、建立健全领导小组。县成立由分管县长为组长,财政、农业、发改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任为组长,监察、审计、统计、信用联社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XX县区农资综合直补资金发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具体负责日常
5、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后,制发文件供乡镇学习和宣传,公布县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监督举报 :8216990、821692023。各乡镇应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抽调专人集中办公。各村应成立3-5名村民代表在内的登记核查小组。 2、召开会议,宣传发动。县综补办负责宣传发动和制定具体的操作方法。各乡镇(区)XX县区直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会议和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农资综合补贴的政策、原那么和方式。各乡镇(区)按统一设计的农资综合直补分户登记表、农资综合直补分村汇总表、农资综合直补乡镇汇总表样表印制相关表格。 (二)登记、汇总、初审、公示、上报(4月265月2023日) 各村核查小组根据小麦和水稻实际种植面积,填
6、制到户登记统计表,经逐户签字,审核无误并经登记人员签字、村民委员会盖章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区管委会汇总。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管委会对各村申报登记表认真审核并汇总后,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张榜公示到户农资综合补贴有关情况。公示采取“先统计、先公示,边统计、边公示的方法,在统计阶段对登记已结束的村、组可以先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的内容、时间均要有记录、有照片或有录像。乡镇公示在5月2023日前结束。 在张榜公示期间,由各乡镇政府组织力量对所有村的张榜公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查农户不少于20%。要认真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并根据群众反映的实际情况修改后再予张榜公布。经公示、审核确认无异议后,各
7、乡镇政府将公示后的农资综合直补分户登记表和农资综合直补分村汇总表一式二份(县农委、财政局各一份),经乡镇政府签字盖章后,于5月2023日前连同电子文档一同上报县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发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发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乡镇(区)张榜公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指导乡镇对张榜公示情况进行资料归档。 (三)县综补办复核(5月11日-5月15日) 县农委对各乡镇上报的统计表进行认真审核,并组织力量进行抽查。主要抽查农户登记表是否标准、是否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进行公示,农户是否有异议,农户登记表是否与乡镇农资综合补贴统计表一致。 (四)到户测算(5月16日-5月18日) 县综补办
8、对各乡镇(区)上报的统计清册进行汇总后测算统一的补贴标准,并催促其进行到户补贴资金的测算工作,并在5月20日前上报县综补办。 (五)打卡发放(5月19日-5月26日) 农资综合补贴金额测算核实后,由县补改办按县综补办审核后的各乡镇(区)农资综合补贴汇总统计表拨付补贴资金。 为提高补贴效益,方便种粮农民,促进春耕生产,各乡镇(区)及国有农垦企业必须在5月26日前将补贴资金通过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一卡通方式足额发放到户。 六、严肃工作纪律 各乡镇(区)及国有农垦企业要充分认识到农资综合直补工作的重大意义,强化组织领导,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加强部门协作,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在农资综合直补资金的兑付工作中,严禁将补贴资金顶抵任何费用,严禁扣压农民补贴专用存折;农户之间转包耕地的,按照合同约定的补贴对象发放;单位或村将集体土地分包给农户种粮的,必须将补贴资金发放给承包人,严禁单位或村干部集中领取补贴;要坚持依法行政,标准操作,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弄虚作假,将农资综合直补资金落实到位,将国家的惠农政策落实到位。 第6页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