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4 ,大小:10.58KB ,
资源ID:1123791      下载积分:8 积分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扫码支付 微信扫码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wnwk.com/docdown/1123791.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QQ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2023年禁止焚烧秸秆通告.docx)为本站会员(sc****y)主动上传,蜗牛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蜗牛文库(发送邮件至admin@wnwk.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2023年禁止焚烧秸秆通告.docx

1、关于禁止燃烧秸秆通告为有效防止露天燃烧垃圾、秸秆造成的大气污染,净化公共环境,提升大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有关部门会下令禁止燃烧秸秆,下面办公室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禁止燃烧秸秆通告,供大家参考!关于禁止燃烧秸秆通告范文一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秸秆禁烧工作,有效防止和杜绝燃烧秸秆造成的大气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秸秆禁烧工作特通告如下。一、积极做好秸秆禁烧宣传工作,认清燃烧秸秆造成大气环境污染,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危害,提高广阔群众禁烧秸秆的自觉性。二、划定小清河以南,胶王路以北为我市今年的秸秆禁烧区,禁烧区以内的济

2、青高速公路、滨博高速公路、309国道、205国道两侧各2公里内,各区县及市高新区城区周围5公里以内作为重点监控禁烧区。禁烧区内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禁止露天燃烧秸秆。三、济青高速公路两侧2公里内要严禁燃烧秸秆,沿线涉及的区县和高新区要层层签订禁烧责任制,落实好省市区县有关秸秆综合利用政策,坚决杜绝燃烧秸秆现象的发生。四、发现露天燃烧秸秆的,由县级以上环保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将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对造成重大大气污染事故,烧毁树木,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严重后果的,将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有关区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加大

3、监督检查力度,积极做好今年秋季的秸秆禁烧工作。望社会各界及新闻媒体加强对秸秆禁烧的宣传和监督,广阔群众认真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燃烧秸秆,努力营造空气清新的良好环境。淄博市环境保护局 淄博市公安局年九月十三日关于禁止燃烧秸秆通告范文二为防治大气污染,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节约和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意见以及市、县关于做好秸秆禁烧工作的有关要求,特通告如下。一、我县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在农作物收获季节,严禁露天燃烧秸秆,严禁将农作物秸秆弃置于河道沟渠内。二、本通告所称农作物秸秆包括小麦、油菜、玉

4、米、水稻等其他农作物秸秆。三、坚持属地管理原那么。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负总责,乡镇要落实分工负责制,建立镇、村、组三级防控网络,把责任层层落实到村、组和农户,积极支持鼓励广阔农户对秸秆进行综合利用。四、违反本通告,在本县区域内露天燃烧农作物秸秆的单位和个人,由巡查人员责令其禁止燃烧行为,情节严重的可处以一定数额罚款。因燃烧造成环境污染、水灾和公共平安事故的,由县公安、环保等部门分别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拒绝或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分法的规定予以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无为县环保局无为县农委年九

5、月二日关于禁止燃烧秸秆通告范文三为保护生态环境,有效防治大气污染,防止引发火灾,维护公共平安,确保国道、省道、乡村主次干道等交通干线的畅通,保障全镇人民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秋收期间,严禁各单位、各农户在本镇行政区域内的农作物秸秆燃烧、乱抛和占用公路打谷晒场。根据上级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规定通告如下:一、各村(居)民委员会要加强对辖区内燃烧、乱抛农作物秸秆和公路打谷晒场的监督和管理,村组干部、党员分片包干,责任落实到人、到农户,确保各行政辖区内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不烧一棵树,不占一段路。二、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田间、林带随意露天燃烧农作物秸秆,每个公民都有权利和义务制止燃烧秸秆的行

6、为,对发生的秸秆燃烧行为要积极举报。三、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将农作物秸秆堆放到国道、省道、农村公路路面及其两侧,严禁将农作物秸秆推放到河道、渠道和沟道中,不准在国道、省道、农村公路和集镇主街道上打谷晒场。四、农户有责任监督农机作业手把水稻茬口控制在10cm以下,否那么一经查出,重新粉碎等一切经费和后果由农户自己承当。所有农机作业手必须按市、县统一要求,自觉将秸秆茬口控制在10cm以下,否那么后果自负。五、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燃烧农作物秸秆和占用公路打谷晒场的,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市、县有关规定,给与当事人燃烧秸秆的按一堆火罚款200元(燃烧每亩田按10堆火计算)、在公路打谷晒场的按每米路面罚款200元的处分,对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将依法从重从快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举报 :88401101年十月一日

copyright@ 2008-2023 wnwk.com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浙ICP备202405992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