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乡镇应急管理工作各项制度 威整镇应急管理工作制度为切实履行应急管理职责,标准应急管理行为,提升应急处置效率,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充分发挥农村应急管理机构的职能作用,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建立“协调有序、高效运转的应急管理体系,更加标准、有序、高效地开展农村应急管理各项工作,提高应对和处置农村突出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肇庆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四会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围绕应急案编制、应急预测预警、应急风险隐患排查、应急信息报告、应急处置协调联动、应急社会发动协同、应急分析
2、评估、应急值守等环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应急预案编制管理制度(一)体系。威整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是四会市应急预案体系的一局部,具体由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重大活动应急预案构成。1、总体应急预案。镇政府为明确种类突发事件分级分类和应急预案框架体系,规定应对突发事件的体制、机制和总体处置原那么、方法而制定的标准文件,是全镇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2、专项应急预案。镇政府及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涉及数个部门职责的应急预案。分为自然灾害类、事故灾难害、公共卫生事件类、社会平安事件类等。3、部门应急预案。镇政府有
3、关部门根据国家、省、市、市和镇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有关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应急预案。4、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并参照政府应急预案,根据企业自身实际特点制定的应急预案。5、重大活动应急预案。组织承办重大活动的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结合活动实际而制定的应急预案。(二)编制。总体应急预案由市政府制定;专项应急预案由镇政府有关部门牵头制定;部门应急预案由镇政府有关部门制定;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由各企事业单位制定;重大活动应急预案由承办重大活动的单位制定。(三)审批。镇应急预案应报市政府备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由各企事业单
4、位报本系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备案后实施;重大活动应急预案,报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同时报市政府备案。(四)执行。各项预案编制涉及部门和单位要遵照预案,认真抓好贯彻实施。市政府应急办对各项预案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应急管理预测预警制度(一)体系。威整镇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警系统是四会市预测、预警系统的一局部。镇政府组织建立全镇突发公区事件预测、预警体系。镇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和应急机构负责预测、预警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建立和完善本系统或本辖区内可能造成重大影响、涉及公共平安的信息收集、分析和交流制度,明确监测信息报送渠道、时限程度。(二)信息收集。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及时收集各种突发事件的信息,综合
5、分析可能引发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并及时向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和市政府报告。报告信息内容如下:1、可能诱发种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2、主要危险物质和重大危险源的种类、特性、数量、分布及有关内容;3、潜在的重大平安事故、自然灾害类型及影响区域;4、严重损害社会公众健康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发生的类型、影响区域及后果;5、可能影响应急救援的不利因素;(三)信息分析。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按照职责并根据监测和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公共事件进行预警,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严重程度、紧急程度和开展势态,预警级别划分为一般(级)、较重(级)、严重(级)、特别
6、严重(级)四个级别,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进行预警,必要时上报市应急管理部门研判。信息分析内容包括突发公共事件名称、预警级别、预警区域或场所、预警起止时间、影响估计及应对措施、发布机关等。预警公揭发布后,预警内容变更的,应当及时发布变更公告。突发公共事件预警公告可以通过播送、电视、通信网络等公共媒体发布和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对特殊人群、特殊场所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四)预警处置。对于发生一般(级)预警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事发地单位应及时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尽可能控制和消除事态扩大,第一时间将信息上报到市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市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并做好启动应急预案的准备。对于较大
7、(级)、严重(级)、特别严重(级)预警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市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相关应急处置力量,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同时启动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相关专项应急预案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市政府和相应的专项应急机构。三、应急管理风险隐患排查制度(一)目的。坚持“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的原那么,把突发公共事件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有效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二)内容。本制度所称风险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公共卫生、社会事业和公益效劳、社会秩序等领域存在的以下行为或状态:1、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规定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2、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监督
8、管理部门在管理方面存在缺陷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3、生产经营场所、公共活动场所、农田、森林、工程设施和在建工程、单位内部场所、私人房地产等范围内存在的人的不平安行为和物的不平安状态;4、易受地震、暴雨、雷电和洪水等自然灾害危害的场所和设施、设备等;5、因剧烈情绪或极端矛盾可能导致恶性上访或恶性斗殴的;6、其他不平安、不稳定因素可能导致突发事件发生的。(三)主体。镇政府和各部门是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行政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各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镇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是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管、监察主体。(四)权利和义务。镇直各单位要逐级建立和落实从主要负责
9、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风险隐患,均有义务向直接责任单位、管理部门和监管监察部门反映;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监管监察部门反映责任单位、主管部门和监管单位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中不作为或作为不当等行为。(五)流程。镇直各单位要定期组织对本单位、本辖区风险隐患进行排查,将排查情况按自然灾害、平安隐患、公共卫生和群体性事件四类分别建档造册。档案要专人管理,随时备查。镇直各单位对排查出来的风险隐患,能及时化解处理的要及时化解处理,一时不能化解处理的要制订化解处理方案,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化解处理的目标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质保障;具体责任单位和人员;处理
10、的时限和要求;日常管理标准和应急预案。镇直各单位应定期及时地将排查出来的风险隐患分类汇总报送市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和市应急办,并由其分类汇总报送市政府。镇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对上报的需要协助处理的风险隐患和可能引发较大以上突发事件的风险隐患专题进行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和上报工作。(六)监督。镇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镇直各单位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有较大风险隐患的应当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合格或拒不整改的依照有关法规报请市政府严肃处理。(七)奖励。对举报风险隐患治理责任单位、主管部门和监管监察部门不作为或不当作为并查证属实的,市政府及相关机构将对举报人给予一定奖励。举报
11、人要求保密的,应做好保密工作。(八)惩戒。将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作为镇直各单位应急管理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未定期排查上报风险隐患、不积极治理化解风险隐患的要通报批评;对因工作失误或不作为导致可以处理化解的风险隐患转化为突发事件的,要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四、应急管理信息报告制度(一)报告内容。报告突发公共事件时,应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开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内容。(二)报告时限。事发地和相关单位接报的,应立即组织到现场进行复核确认,同时组织力量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并在0.5小时内向镇政府同时向市政府报告。
12、市政府在1小时内向市政府报告。特殊情况下可以越级上报。(三)报告形式。事发地要实行日报制度,必要时要随时报告,报告要注明时间地点,情况紧急的要形成专题报告。应急处置工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较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对一些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报送,不受分级标准限制。突发公共事件涉及港澳台侨、外籍人员,或者影响到境外的,及时按程序上报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四)情况反响。镇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和应急办要及时汇总上报突发公共事件的重要信息和情况,并跟踪反响落实情况。(五)权利和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报告公共平安及其隐患,有权举报
13、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各部门、单位和乡镇基层接到报告信息后应及时分析,报告上级部门。五、应急处置协调联动制度(一)现场指挥。根据应急需要,成立由上级机关领导、事发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有关专家等人员组成的现场指挥机构,迅速开展以下工作:1、统一指挥协调现场应急处置工作;2、对现场应急处置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作出决策;3、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到伤害的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4、采取措施,组织消除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及危险源,划定危害区域,维持社会治安;5、组织抢修破坏的公共交通、通讯、供水、供电、供气、供油等根底设施,保障事发地群众的根本生活;
14、6、向市政府及时报告应急处置、事态评估情况和工作建议。(二)指挥权限。事发地、企事业单位、其他驻镇单位等都应服从现场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调配。(三)应急联动。现场指挥机构根据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成立假设干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1、技术专家组:由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技术专家组成,参与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的研究工作,鉴定和解答有关专业技术问题。2、抢险救援组:由有关主管部门和公安、平安生产监管、消防等部门和单位组成,组织专业抢险和现场救援,开展现场处置,根据需要,随时调遣后续处置和增援队伍。3、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由卫生、防疫、畜牧兽医等部门和单位组成,负
15、责医疗救护、疾病控制、心理求助和人畜共患病疫情控制工作。4、交通管制组:由公安、交通等部门和单位组成,负责事发地道路、水路交通管制工作,确保应急运输畅通。5、治安警戒组;由公安部门负责,实施现场警戒,保护事件现场,维护治安秩序。6、人员疏散和安置组:由民政、公安、建设、交通等部门和单位组成,负责有关人员紧急疏散和安置工作,必要时采取强制疏散措施,并保证被疏散人员的根本生活。7、社会发动组:由事发地政府负责,发动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志愿人员等参与应急处置工作。8、物资和经费保障组:由镇财政部门负责调集应急物资。9、应急通讯组:由通讯管理和电信运营企业组成,负责应急通讯保障工作。10、气
16、象效劳组;由气象部门负责,做好事发地的气象监测和天气预报预警信息效劳,必要时设立移动气象站,为指挥机构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气象效劳。11、综合信息组:由镇政府办公室负责,现场应急指挥部抽调专人组成,负责综合文字、信息整理及报送工作。12、生活保障组:由镇政府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做应急工作人员必需的食宿等生活保障工作。13、涉外工作组:请示市政府办及外(侨)办、台办、公安、广电、商务等相关单位,负责接待港澳台及境外新闻媒体,处理涉及港澳台和外籍人员的相关事宜。14、特种应急组:由市公安、金融、网络监管、环保等部门和单位组成,负责处置社会平安、经济平安、核与辐射、环境事故、金融风险和群体性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六、应急管理社会发动协同制度(一)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程度、涉及范围、人员伤亡等情况,在启动各级应急处置预案的同时,及时进行不同程度的社会发动,协助提供有关保障、组织人员疏散、隐蔽、隔离等工作,有组织地参与应急救援。(二)镇政府按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需要社会发动及发动范围。(三)镇直各单位要及时宣传好发开工作,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