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种设备平安承诺书 按照平安生产法、特种设备平安监察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履行平安生产第一责任人的义务,确保特种设备平安运行,现作出承诺如下: 1.对本单位特种设备(见附表)平安运行全面负责,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平安管理制度和各岗位平安责任制度,落实各级责任人员。 2.本单位所有特种设备都必须取得使用登记证,确保合法使用。停用或报废特种设备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不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在平安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检验要求。 4.按相关要求自行或委托相关机构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平安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平安
2、作业知识,并保证本单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5.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平安附件,平安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按要求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6.建立特种设备台帐,逐台按要求建立平安技术档案,并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7.保证所使用的特种设备都由取得许可的有证单位安装、维修,电梯由取得许可的有证单位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8.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的日常维护保养,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再重新投入使用。 9.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和索道在每日投入使用前,都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平安检查,并对平安装置进行检查确认,将平安本卷须知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 2023.履行好条例及相关平安技术标准规定的其它特种设备平安工作。自觉接受特种设备平安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平安监察,并对提出的问题积极整改,消除各种隐患后再投入运行。法人(负责人)签字:使用单位(盖章)年月日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