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下平安整治工作意见 根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平安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本区开展地下空间平安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意见的通知(府办发53号)精神,为加强地下空间平安管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平安,现就本镇开展地下空间平安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以及市民防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突出重点、明确责任、综合整治、疏堵结合、注重长效的要求,对本镇地下空间的使用性质、生产经营范围、平安生产条件等方面进行全面整治。通过整治,进一步加强地下空间平安管理,推动各项平安管理标准的落实,消除地下空间各种不平安隐患,预防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地下空间使
2、用平安。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整治范围。本镇民防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内经营商场、娱乐场所、旅馆、餐馆及从事生产活动、用作危险物品储存和人员居住的场所。 整治重点。一是未按规定登记注册以及无证无照的;二是未经批准改作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场所的;三是不符合消防管理规定,在同一防火分区内存在生产经营、仓库、宿舍“三合一现象的;四是擅自拆改结构,影响平安使用的;五是违反租赁合同和有关规定擅自转租的。 三、组织领导 建立以镇党政办为牵头单位、镇城市综合管理所为综合协调单位、镇减灾办为责任单位,由综治办、派出所、新镇派出所、卫生监督所、镇资产经营公司、镇文化站、镇招商办、镇基建办、镇土规所、房管办、
3、工商所参加的镇地下空间平安管理专项整治推进小组,负责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由派出所、新镇派出所、镇城市综合管理所、镇减灾办、镇综治办、镇综合招商办有关人员组成联合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镇减灾办。各村、居委,镇直属公司要成立相应的专项整治工作机构,并确定1名分管领导负责,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 四、职责分工 民防部门职责。负责组织对本镇民防工程进行摸底调查,催促使用单位自查自纠,落实整改措施;对在地下空间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市民防条例、市民防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建设部门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对本镇普通地下室(地下
4、停车库)进行摸底调查;依法对未纳入建筑业管理流程,擅自改建、扩建地下空间的行为进行查处;对地下空间改建、扩建工地的施工平安、工程质量进行行政监管,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公安派出所职责。负责对地下空间内的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厅、中小旅馆等行业场所进行治安管理和监督检查,依法对“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查处。 负责对地下空间的消防审核、验收和监督检查,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国资监管部门职责。负责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出资监管单位地下空间的摸底调查和自查自纠,催促落实整改措施,制订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并对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事故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规划管理部门职
5、责。负责对地下空间开发建设过程中未按规划许可要求进行建设的行为进行查处;对擅自改建民防工程以及改变地下空间用途的行为进行认定,并协助民防部门依法查处。 平安生产监管部门职责。负责对地下空间平安生产条件、危险物品管理情况、租赁双方签订平安生产管理协议及落实情况、承租方的平安生产资质和条件等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责令改正并依法实施行政处分。 负责对地下空间内特种设备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平安监察,调查非法使用土锅炉、土电梯等有关情况,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责令改正并依法实施行政处分。 工商部门职责。负责依法核发地下空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对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
6、法规的行为责令改正并依法实施行政处分;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对地下空间内需取得许可证的无照经营行为进行查处或取缔。 房地管理部门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对本镇普通地下室进行调查摸底,依法将地下空间租赁纳入房屋租赁管理范围,催促地下空间租赁双方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对违反有关房屋租赁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行为,责令改正并依法实施行政处分。 卫生部门职责。按照国务院发布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发布的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方法等有关法规规章,对地下空间内公共场所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持证情况、空气质量、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法规规章的进行查处。 文化部门职责。负责依法对地
7、下空间内的娱乐场所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情况、经营工程、场地结构和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的娱乐场所责令限期改正、关闭或实施行政处分。 商业管理部门职责。负责对地下空间内天然气、人工煤气(禁止使用瓶装液化气)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责令改正并依法实施行政处分。 五、整治步骤 第一阶段,发动部署阶段(8月1日2023日) 各村、居委、镇直属公司和有关部门要及时成立专项整治工作机构,按照镇统一部署,制订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提出工作要求,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气氛。 第二阶段,摸底调查和自查自纠阶段(8月11日31日) 各村、居委、镇直属公司和有关部门要摸清本地
8、区地下空间情况,包括辖区内地下空间数量、位置、面积、实际用途、使用性质、权属单位和平安管理状况等,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治工作。由地下空间各权属单位填写地下空间平安管理专项整治调查摸底明细表,并在8月2023日前报送镇减灾办,镇专项整治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再对辖区内地下空间的总体状况进行逐一核查、汇总,并填写地下空间平安管理专项整治调查摸底汇总表,于8月15日前上报区专项整治办公室。 第三阶段,落实整改和执法检查阶段(9月底前) 对在摸底调查和自查自纠中查出的问题,要依照监管职责分工,做好催促整改工作。需要多个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由镇专项整治办公室及时召集各有关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各有
9、关职能部门要依据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整改后达不到规定要求或不具备平安生产根本条件或未能通过相关部门审批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或关闭取缔。 第四阶段,验收总结阶段(2023月底前) 由镇专项整治办公室对各村、居委、镇直属公司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单位,给予严肃处理。对整改进展缓慢,效果不明显或在整治过程中发生责任事故的,依法追究事故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各村、居委,镇直属公司专项整治办公室对专项整治情况写出总结,并填写地下空间平安管理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于2023月2023日前报镇减灾办。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 各村、居委、镇直属
10、公司要充分认识地下空间平安管理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四个到位、两个确保的要求,从“建设平安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牢固确立“大平安思路观念,严格落实平安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要以这次专项整治为契机,推动各项平安工作的落实。 (二)明确责任 各村、居委、镇直属公司要认真组织力量摸清本单位地下空间的底数;各部门要明确责任,各司其职,抓好专项整治的落实,真正到达民防工程和普通地下室的底数清、现有场所用途清、平安使用标准清、平安管理责任清、平安隐患问题清的“五清要求。同时将专项整治工作与建立平安生产管理体系、完善平安生产条件、促进依法经营和依法监管结
11、合起来,推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三)加强协调 各村、居委、镇直属公司要加强对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导,协调解决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对整治难度大、平安隐患多、涉及面广的地下空间,要组织联合整治。要依法催促各产权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自管房单位主动配合专项整治,认真进行清查摸底和自查自纠,不得推诿、扯皮。 (四)疏堵结合 各村、居委、镇直属公司要根据地下空间的区域分布、XX县区规划布局、暂住人口等情况,综合考虑地下空间利用和改善外来人员居住条件的需要,落实专项整治要求。要加大整治力度,对不符合经营要求的,该整改的整改,该关闭的坚决关闭,同时加强教育引导,做到疏堵结合。 (五)加强宣传 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强化舆论监督,加大对反面典型事例的曝光力度,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附件: 1、地下空间平安管理专项整治调查摸底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