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产品质量平安事故应急预案 出口农产品质量平安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进一步标准和指导本示范区重大农产品出口质量平安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有效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平安法、国家重大食品平安事故应急预案农业部门操作手册和XX省重大食品平安事故应急预案,制定XX县区出口果蔬示范区重大农产品质量平安事故应急预案。 第一章工作原那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平安法、国家重大食品平安事故应急预案农业部门操作手册和XX省重大食品平安事故应急预案,本示范区在商检局等主管部门的领导和指导下,根据职责分工,依法开展工作。 一、分级管理,分级响应 根据农产品质量平安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重大农产品平安事
2、故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按照“示范区统一领导、相关各部门联合行动的农产品质量平安工作机制,重大农产品质量平安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在示范区统一领导下,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和权限,制定相应应急预案,明确专职人员,落实应急处置的责任。 三、科学决策,依法应急 采用先进技术,实行民主决策,依法标准程序,确保事故处置的科学有效。 四、加强监测,群防群控 坚持群防群控、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重大农产品平安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五、及时反响,快速行动 对重大农产品质量事故要作出快速反响,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态开展,有效开展应急
3、处置工作,做好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 第二章事故分级按照重大食品平安事故应急预案分级方法,出口农产品质量平安事故相应分为四级。 一、特别重大农产品质量平安事故(级) 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对国外顾客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造成特别严重国际社会影响的; 二、重大农产品质量平安事故(级) (一)事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一个国家行政区域的; (二)造成伤害人数2023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三)造成2023人以上死亡病例的; 三、较大农产品质量平安事故(级) (一)事故给给国外人民群众饮食平安带来严重危害,虽影响范围暂涉及市内1个区(县)行政区域,但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二)造成伤害
4、人数20230人以上,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三)造成伤害人数30人以上,并出现19例死亡病例的; 四、一般农产品质量平安事故(级) (一)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小,给公众饮食平安带来严重危害的; (二)造成伤害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的;第三章组织体系 一、示范区建立重大出口农产品质量平安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 (一)职责。重大食品平安事故在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示范区重大农产品出口质量平安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1、催促和协助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对重大农产品质量平安事故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协调和组织有关部门对重大农产品质量平安事故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5、3、协调和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开展相关技术鉴定工作; 4、根据需要发布(或授权发布)事故的重要信息; 5、审议批准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应急处理工作报告等。 其他各部门单位职责如下: 1、品管部。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成员的牵头部门。 (1)拟订本示范区重大农产品质量平安事故应急工作的年度工作安排;(2)开展对重大农产品质量平安事故应急工作有关问题和措施的研究;(3)负责召开应急工作的专门会议; (4)协调和落实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做出的各项决定,催促和协调各成员部门开展应急工作; (5)负责制定信息发布方案及对外口径,组织、协调重大农产品质量平安事故的信息发布、汇总和报送等工作; 其他部门协助做好工作 三、
6、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重大农产品质量平安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及其成员应当根据本方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区应急指挥小组的统一指挥,立即按要求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措施,并随时将处理情况报告给示范区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 第四章运行体系 一、监测、预警、报告、举报、通报 (一)监测与预警 示范区建立农产品质量平安事故监测制度。负责农产品质量平安检测工作的综合协调、归口管理和监督检查,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开展农药及农药残留、饲料及畜产品、水产品违禁药物污染、兽药与兽药残留等质量平安监测工作。 建立农产品质量平安信息公告制度,及时发布有关农产品农药残留、兽药残留、有毒有
7、害物质等质量平安监测信息。 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尤其是高风险农产品的质量平安日常监管。 (二)报告 1、建立健全重大农产品出口质量平安事故报告制度,包括信息报告和通报以及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信息采集和报送等。 2、特殊通报 涉及港、澳、台地区人员或者外国公民,或者事故可能影响到境外,需要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关机构或者有关国家通报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由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通报当地外事办,有关部门按照相关预案实施。 二、农产品质量平安事故的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根据国家重大食品平安事故应急预案农业部门操作手册,农产品质量平安事故的应急响应分为四级。
8、(1)响应的升级:当重大农产品质量平安事故随时间开展进一步加重,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当报区人民政府应急指挥部审定,及时提升预警和反响级别; (2)响应的降级。对事故危害已迅速消除,并不会进一步扩散的,应当报区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审定,相应降低响应级别或者撤销预警。 (三)紧急处置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事故发生地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力量。重大农产品质量平安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单位和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事态出现急剧恶化的情况时,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根底上,应及时制定紧急处置方案,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跨镇
9、、跨领域、影响严重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平安事故紧急处置方案,由区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并协调实施,影响特别严重的报区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决定。跨区或涉及境外、国外的特别重大农产品质量平安事故紧急处理方案,报市有关部门决定。 (四)响应的终结 重大农产品质量平安事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事故应急处置终结,应急处置队伍撤离现场。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对重大食品平安事故进行分析论证,经现场检测评价确无危害和风险后,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批准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汇总之后的应急处理工作情况报告,可向有关部门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和建议。总结报告 重大农产
10、品平安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要会同事发地,对特别重大食品平安事故发生的起因、性质、影响、后果、责任和应急决策能力、应急保障能力、预警预防能力、现场处置能力、恢复重建能力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上级单位。 第二篇:食用农产品质量平安事故应急预案某农贸市场市场 食用农产品质量平安事故处置预案 一、宗旨 制订本市场突发食品平安事故应急预案,是为了防止和解决在本市场突发食品平安事故到来时,公司系出现无序指挥和管理,造成管理方、经营方和消费者忙乱恐慌,措施不力,进而引起居民生活、社会政治不安定因素。因此,建立应急预案体系
11、和良好的运行机制,能标准应急处理行为,主动采取应急救援,减轻事故危害,做到未雨绸缪。 二、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平安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平安监督管理方法(以下简称方法)和XX省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督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XX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落实推进方案及XX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平安监督管理方法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本市场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三、预案适用范围 3、1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市场的食用农产品采购准入、检测和销售三个环节中出现的食用农产品污染事故、食物中毒现象及其他明确的食源性疾患,已造成消费公众大量病伤、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
12、大危害,并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食用农产品平安事故。 3、2适用于发生在本市农贸市场系统企业或相近的超市、批发市场的同类食用农产品批、销等环节已被证明存在普遍的食用农产品农残严重超标、食品严重富含有毒、有害、有损人身健康和平安的甲醛、吊白块、氧化硫(so2)、亚硫酸盐、亚硝酸盐、双氧水、硼砂毒素和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毒素污染事故、食物中毒现象及其他食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大量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平安事故。 四、农产品批发市场不良食品种类和名称 4、1农残严重超标:主要指有机磷类、氨基甲酸酯,一般由商品生产单位和个体农民大量使用化肥、农药滞留造成;
13、 4、2有毒、有害、有损人身健康的毒素。主要指食品严重富含甲醛、吊白块、氧化硫(so2)、亚硫酸盐、亚硝酸盐、双氧水、硼砂、瘦肉精、工业乙醇等毒素,一般由不法商贩使用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造成。 五、信息来源 5、1市场内部仪器检测,发现同类商品存在普遍严重现象的。 5、 2、上级农业、工商、质监、食药局紧急 、 、文件通告信息,要求企业迅速查实收缴的指定品牌食用农产品(商品)。 5、3近期新闻媒体通报信息,经市场请示被证明的典型有毒或中毒现象。 5、4消费者上门投诉或反映食用某食用农产品已发现家中或群体出现恶劣病症、病症,经市场反复检测证实的。 六、事故分级 6、1为区别食用农产品事件与食用
14、农产品事故,防止错误上报、产生不必要的慌张态势,有必要对食用农产品平安事故的定性要求作表述,以利于市场干部管理者正确学习和运用。 6、2按国家和省市定性标准,依据事故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突发食用农产品平安事故分为四级:即特大食品平安事故(级)、重大食品平安事故(级)、较大食品平安事故(级)、一般食品平安事故(级)。附合下述细节情形之一的,即认可。 6、 2、(1)级事故的标准是。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对2个省份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超出省政府处置能力水平的;发生跨境(港澳台)、跨国食品平安事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国务院认为需要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负责处置的。 6、 2、(2)级事故的标准是。事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超过省内2个地区;伤害人数2023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造成2023例以上死亡病例的;省政府认定属于重大食品平安事故的。 6、 2、(3)级事故的标准是。影响范围涉及本市2介区,给人民群众饮食带来严重危害的;造成伤害人数在20230人以上,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市政府认定的较重大食品平安事故。 6、 2、(4)级事故的标准是。影响范围涉及县区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乡镇,给人民群众饮食带来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