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孵化基地建设意见 关于建设%工业园区科技、人才孵化基地 的意 见 各镇党委、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开展观,加速建设丘区工业强县,进一步营造%工业园区的创新环境,增强企业和人才创新能力,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以强化人才战略为核心,以园区建设为载体,把科技应用与人才孵化作为根本任务,带动县域经济的开展和产业结构的升级换代,努力把园区打造成为%科技应用和人才孵化的前沿阵地,加速%丘区工业强县建设。 二、总体目标 -12工程,吸引院校(所)研究人员进入基地企业创业。建立基地吸引科技成果和人才的便捷通道,积极承接沿海兴旺地区产业
2、转移,推动产业结构升级。 (四)强化人才创新创业环境建设 坚持领导干部联系高层次人才、联系重大科技工程和定期慰问优秀人才等制度。重视企业文化建设,提高优秀人才的政治生活待遇,激发各类人才的创新创造活力。加大企业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力度,对酿酒、机械等重点培育产业的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可适当放宽。鼓励企业实行继续教育鼓励机制,重视技术创新,特别要重视发挥生产线和工艺流程岗位创新人才的作用,采取创新后补助或绩效挂钩的方法,鼓励一线人才。 强化人才培养。每年有针对性地聘请知名专家来县举办学术报告会、研讨会,组织优秀人才到兴旺地区考察学习。推行外派客座教授、内聘首席专家、首席技师制,
3、通过走出去请进来,实现技术资源和人才资源共享。利用园区内电子机械学校等教育资源,支持和引导企业采取“企业学校联合办学等模式强化对各类人才的培养。 四、政策措施 (一)加大对企业的扶持力度 1、加大对产学研合作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科研院所、中介机构加强合作。凡联合申报国家和省发改委、经委、财政、科技等各类科技支撑方案工程的企业,在国家、省资金到位后,根据工程实施进度,可分别按2023%、5%的比例给予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工程通过市级以上科技成果鉴定,再奖励企业1万元以上。 2、加大对自主创新的支持力度 加强对企业科技创新的扶持,对企业上年度科技研发投入资金到达销售收入5%以上,并经有
4、资质的中介机构审核后,结合该企业上年新增入库税金、知识产权及产业化情况,根据其实际科技研发投入的多少,按5-2023%的比例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23万元。 加强对企业科技成果转化的扶持。对企业购置大专院校、科研单位科技成果进行产业化生产,连续两年新增入库税金到达200万元以上的,可给予企业5-20万元的资金扶持。对引进国内外创造专利投入生产并产生效益的(当年新增入库税金30万元以上),县政府一次性奖励2-5万元。当年获得县级科技创新基金支持的企业不再享受该项补助。 -56特别是在探索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分配的机制中有较好做法,且在县内没有互挖人才现象的企业,授予“企业人才工作奖称号,并给予
5、1万元以上的奖励。每两年评比一次,对连续3次获得该奖的企业,授予“人才工作特别奖称号。 4、加大对县内技术工人培训的支持力度。鼓励支持具备资质的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和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在严格标准和程序的前提下,开展就业前培训、在职培训,由就业专项资金予以适当补贴(具体补贴标准按就业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执行)。对县内民营培训机构为本县企业培训技术工人提供特别优惠的条件和待遇,对其中培训效果好,深受企业欢迎,每年培训%籍技术工人达202300人以上的,县政府授予该培训机构“培训企业人才奖,每两年评一次,并给予培训机构不低于1万元的奖励。 五、组织和经费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
6、组长、副组长,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科技局、县人事局、县投资促进局、县经济和商务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业园区科技、人才孵化基地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园区科技、人才孵化基地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科技局,负责日常工作。 (二)经费来源 从202223年起,由县财政预算安排20万元经费建立%工业园区科技、人才孵化专项资金(以后根据财政情况和实际需要逐年增加,不含经济工作会表彰的工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于次年初提出表彰奖励方案,报县委、县政府审批,其中就业专项资金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中共%县委%人民政府 202223年9月17日 -92023- 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