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产企业技术标准管理制度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企业技术标准管理工作的根本任务、技术标准体系及技术标准的制订、审批、发布、修订、复审流程、贯彻实施及稽查、标准的管理、图纸技术文件标准化和开发工程标准化审查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合资公司各单位。2定义2.1技术标准对技术领域中需协调统一的技术事项所制订的标准,如技术术语、技术标准、技术要求等。 2.2技术标准体系及机构是指企业技术范围内的标准按其内在联系和特点分类而成的标准体系,包括企业所贯彻和采用的技术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本企业制定的产品执行标准(备案标准)及其它一系列企业技术标准(亦称:内控技术标准)。合资公司的标准化管理机构为技术
2、研发中心标准化部(以下简称:标准化)。3技术标准编号方法3.1企业技术标准编号的根本原那么及要求3.1.1企业技术标准与标准编号具有一一对应关系,不允许出现多份标准共用同一编号或同一标准出现多个编号。 3.1.2由于企业标准体系结构更改等原因,致使标准被废止或被其他标准替代,原标准编号同时作废,不得应用于其他标准,并无效(特殊情况除外)。 3.1.3未经转化直接采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其他国外标准,不需编制企业标准编号,但应列入企业标准文本汇总表,由实际使用的部门提出,报标准化备案,统一管理和使用。 3.2内控技术标准编号方法3.2.1完整的企业技术标准编号方法如下:(略)3.2.2标准职能
3、代号用两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代号的含义见表1规定。表1技术标准职能代号与说明类别号标准类别名称标准的归类含义01根底标准在一定范围内作为其他标准的根底、并普遍使用,具广泛指导意义的标准。02产品标准产品的规格、结构、性能、检测方法、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所作的技术规定。03设计标准(工程师手册)产品开发过程中的设计方法、设计经验等标准。(05年未完成梳理的原设计标准的职能代号,05年修订或新编的设计标准的职能代号见本表后面内容)04工艺工装标准对原材料、半成品加工或装配的方法、工艺指标及要求;对生产工具的结构、尺寸、材质、精度要求。05原材料与零部件标准对原材料、零部件的技术要求。06设备技术条件标
4、准生产设备的技术条件和维护保养的质量要求。2023计量和测试仪器标准计量规程和测试仪器技术条件的标准2023质量检测方法标准对成品、零部件和原材料等进行测试、分析的方法。2023其他技术标准其他类别的标准。2023通用件手册开发设计过程中常用的标准件、通用零部件的选用手册。30设计标准根底通用类设计标准31设计标准结构类设计标准32设计标准制冷系统类设计标准33设计标准电控类设计标准34设计标准电器类设计标准35设计标准平面印刷类设计标准3.2.3标准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从001开始,顺序排序直到999。 3.2.4批准年号以4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为该标准批准年号或修订年号标志。标准经修订后
5、,其编号只修改批准年号,其余代号不变。假设在同年内修订标准,那么在批准年号后用a、b、c等做标记,以示区别。 3.3需报地方政府主管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企业产品执行标准(备案标准)编号方法3.3.1根据地方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规定,其编号方法为:(略)3.3.2企业产品标准代号用“q/mdl表示,该代号与标准顺序号之间用空格隔开。 3.3.3标准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从001开始,顺序排序直到999。 3.3.4批准年号以4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为该标准批准年号或修订年号标志。标准经修订后,其编号只修改批准年号,其余代号不变。假设在同年内修订标准,那么在批准年号后用a、b、c等做标记,以示
6、区别。4企业技术标准的管理4.1技术标准制订的根本原那么a) 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b) 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推荐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c) 保证平安,保护环境,充分考虑市场需求;d) 企业标准不得与国家标准、专业标准相抵触,企业内的技术标准之间应协调一致。e) 为满足特殊需要,可根据用户要求双方签定供货合同和技术协议,作为产品技术标准的补充。技术标准的管理流程 (略)4.1.1新技术标准的提出本企业任何部门根据需要均可向标准化提出企业技术标准的制定要求,并说明制定理由。也可由标准化直接提出标准编制要求。 4.1.2技术标准编制的组织方式标准
7、化根据实际需求等情况,制定标准编制目录,根据有关管理方法的规定,分解标准编制任务,落实至各部门,并由各部门确定适合的标准编制人员(主编)。标准化负责协调组织标准编制和讨论。各部门必须重视标准的征求意见过程,相关专家在标准征求意见中应该积极主动反响意见,以使标准尽可能的完善。标准化管理部门在下发标准征求意见稿时,视标准的复杂程度,给予37天的征求意见期限,并可根据该标准的适用范围和内容,要求相应专家必须限期书面反响意见。逾期没有反响意见的人员,或者一年累计3次征求意见都是反响“无意见的人员,将纳入标准化根底管理稽查进行处分。 4.1.3技术标准报批稿的形成、审批及发布a) 标准化负责组织召开技术
8、标准审查会议,对标准的格式(企业技术标准的标准格式见附件)、合理性、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审查,并由参与审查会议的人员签名确认(签名表为自由格式),决定是否同意标准的内容。参加会议的人员一般由开发设计部门、工程技术部门、检验检测部门、技术研究部门、品质管理部门以及必要时应包括采购供应部门等与标准执行有关的部门参加,有关部门应积极安排适当人员参加标准讨论审查会议,充分发表意见,以保证标准的有效性和准确性。b) 标准编制负责人根据审查会议达成的统一意见对技术标准进行修改,形成报批稿(包含电子格式文档),标准报批前由标准化负责监控意见是否落实。技术标准编写过程中有关的资料(如标准、技术协议、技术规格书、
9、测试报告等)由标准编制人员(主编)负责保管,并送一个备份到标准化,编制人员对参考资料的保存期要求不少于一年。c) 制定的技术标准经过有关部门统一意见后(凡能达成统一意见的可不必进行技术标准审查会议,以提高工作效率)定稿,并按表格kf06-038“企业技术标准审批表的要求逐级审批并发布。 4.2技术标准的修订4.2.1技术标准的版本应保证在一定的稳定性(原那么上最多半年修订一次,特殊情况除外),在修订时应当全面仔细的考虑,不得只顾修订自身需要的条款。 4.2.2技术标准在贯彻执行过程中任何员工都可提出修订建议,并由提出修订人员按要求格式填写kf06-064“临时更改或调整企业技术标准申请表。由标
10、准化提出的更改无须填写“临时更改或调整企业技术标准申请表。注: 1.各单位(部门)在产品的开发、制造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需对企业标准作出修改或调整时,必须填写此表; 2.此表可作为企业标准换版本号修订时的依据文件,但在修订时会根据临时修改或调整条款内容所产生的效果(需有相关的支撑依据)决定是否采用; 3.此表可附着在企业标准中一起临时执行,发布新的修订版本时同时作废,其它任何形式的修改或调整企业标准或不遵守企业标准的行为均视为非法。 4.2.3“临时更改或调整企业技术标准申请表经提出意见的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交由标准化部门负责人审批。 4.2.4经标准化部门负责人审查通过的标准,可以组织召
11、开技术标准修订讨论会议,审议修订意见,并按“企业技术标准审批表要求审批后发放。局部局部小范围不影响整个标准执行的标准修订,可由标准化征求有关方面人员意见,统一认识后直接完成标准修订稿的修订。一般经建议修订的“临时更改或调整企业技术标准申请表生效6月后或累计对同一标准的重大修订建议达3次时,应由标准化安排组织正式修订,一般情况下应由申请的主要部门承担标准的修订工作。 4.2.5对于应急或临时的技术标准更改,相关部门应按4.3.1、4.3.2条的要求执行,并须标准化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前方可执行。 4.3技术标准的复审技术标准在该标准采用的有关国家标准更换版本之后,或者发布了35年之后,由标准化组织
12、复审,确定是否需要重新修订。 4.3.1对于需要重新修订的技术标准,由标准化组织召开复审会议(必要时)进行复审,提出修订意见,并按“企业技术标准审批表要求审批。 4.3.2对于不需要重新修订的标准,由标准化注明已经复审的说明之后,不更改标准号,继续执行。 4.4技术标准的发布、控制、使用和更新规定4.4.1技术标准经审批批准后,由标准化负责标准的发布、控制和更新,各部门信息员(或部门自行指定的专门人员)负责所有有效版本标准的发放、逾期版本标准的回收和管理工作。 4.4.2逾期版本标准(指明文规定作废或被新版本标准替代的已加盖有控制版本印章的标准打印文本),由部门信息员(或部门自行指定的专门人员
13、)负责回收并统一处理,并在本部门做好回收记录。 4.4.3凡用于处于受控状态的标准,应由各标准使用部门的信息员(或部门自行指定的专门人员)用正确版本的电子稿文件打印,并盖上“控制版本印章后发放使用。旧版本标准应(补)盖上“逾期版本印章。 4.4.4有关部门的信息员(或部门自行指定的专门人员)负责建立并维护本部门的标准汇总清单(电子格式),并负责通知本部门的人员,确保本部门有需要的每一个员工都知道、并且可以查找到已经发放到该科室的全部技术标准。 4.4.5发放给外协单位的标准,统一由各单位供应管理部门安排专人负责依据外协单位性质及时提供相应的专业相关的有效版本的企业技术标准(打印稿或电子稿),打
14、印稿要加盖本部门的“控制版本印章。有新版本标准替换时,如何管理发给外协单位的我事业本部的旧版本标准,由各单位供应管理部门负责规定管理方法并落实,向外发送的企业技术标准应有发文记录可查。5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管理方法5.1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分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根据标准的性质分为“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号前部带/t)两种。 5.1.1强制性标准一般是有关产品平安的标准,国家有关法规要求无条件强制执行; 5.1.2推荐性标准由国家推荐执行,但是如果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执行的推荐性标准,或者企业在产品的包装等处明示执行的推荐性标准,不管其标准性质如何,也相当于强制性标准,同样需要强制执行。
15、 5.2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发放、控制和更新规定5.2.1现执行的企业技术标准中引用的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由标准化统一备案发放、控制和更新。 5.2.2零部件中无企业标准而执行了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的,由各部门申请,标准化负责统一发放和正式备案。 5.2.3为确保标准得到及时更新和执行,由计量管理部门负责更新与计量相关的标准。6与外单位的标准化信息接口6.1为统一对外联系,使外部有关标准信息得到及时的处理,原那么上由标准化直接与国家标准化管理机构联系。 6.2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可依照的产品,应制定美的制冷产品企业执行(备案)标准,并由标准化上报地方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7技术标准化的实施和监督检查7.1企业技术标准一经批准发布,各部门和各级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更改或降低标准要求。 7.2使用标准部门负责人和标准化主管应对标准进行宣贯、培训,以使执行标准人员对标准有统一和正确的理解。 7.3对正式批量生产的产品必须严格按标准进行生产,按标准进行检验。 7.4各部门要制定其它技术文件时,不得与国家标准、企业标准相抵触。技术文件违背国家标准要求的,必须经过主管品质的高层领导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