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畜禽养殖三区规划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创立中国秀美乡村-开展战略,转变经济开展方式,促进我县畜牧产业持续健康开展,实现畜牧业与生态资源环境协调开展,根据国务院出台的?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省市政府?关于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农业局、环保局?关于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开展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开展观为指导,遵循开展与环境保护并重,经济与环境协调的原那么,按“畜地平衡、合理布局、适度规模,协调开展战略思路,划定畜禽养殖区域,逐步实现畜禽养殖向规模化、标准化、资源化、生态化、产业化方
2、向开展。 二、根本原那么 一依法保护生态环境的原那么。 二生态环境保护与畜禽养殖业持续健康协调开展的原那么。 三坚持畜地平衡、总量控制原那么。 四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区、自然保护区优先的原那么。 三、规划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三?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四?省畜禽养殖管理方法? 五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六市农业局、环保局?关于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开展的意见? 四、目标要求 通过畜禽养殖“三区划分,可促进我县畜牧产业持续健康开展,实现畜牧业与生态资源环境的协调开展,建立和完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3、长效机制,力争2023年底到达禁养区无各类畜禽养殖场;限养区内只拆不建,并对已存的畜禽养殖场限期建立配套粪污处理和利用设施;可养区畜禽养殖场实行规模上限控制,配足配齐畜禽粪污收集、处理和利用的相应根底设施,切实解决畜禽养殖污染问题,为创立中国秀美乡村提供环境安全保障。 五、禁养区、限养区、可养区的规划 一禁养区范围 二限养区范围 三可养区范围 除上述规定的畜禽禁养区、限养区范围外,由县人民政府根据畜牧业开展需要,划定畜禽养殖可养区范围。在可养区范围内要合理规划和适度开展,到达区域密度、规模和结构的合理配置,养殖畜禽应当遵守国家的环保法律法规,其排放的污水和废渣不得污染居住环境和生态环境。 六、
4、具体要求 1、禁养区内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新建、扩建、改建各类畜禽养殖场。 2、禁养区内畜禽场不予申报项目和政策扶助。 3、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按属地管理原那么,由所在乡镇场负责限期搬迁或关闭或转产,县相关执法部门应密切配合。 4、限养区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 5、可养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须经县环保部门环评审批,并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畜禽养殖实行养殖规模上限控制,开展生态养殖模式,实行污染物集中处理和利用,实现污染达标排放或零排放。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乡镇政府要切实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统一部署,严格考核。乡镇政
5、府对辖区内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负总责,环保部门负责养殖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农牧部门负责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的生态指导和效劳,其它部门依照各自职责,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相关工作。 二加大宣传,提高认识。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对“三区划定的宣传工作,广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使广阔养殖户充分认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 三生态养殖,增加效益。大力推广农牧结合、果牧结合、渔牧结合、林牧结合的生态养殖模式,提高养殖户效益。重点扶持开展畜禽粪便加工利用企业,鼓励畜禽粪便加工成生物有机肥还田和沼气发电。 四大力支持,落实政策。认真贯彻落实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扶持政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及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用地按农用地管理,畜禽养殖污染及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设施运行执行农业用电价格,鼓励和支持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对自愿与环保部门签订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协议的畜禽养殖场,县政府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并优先列入环境保护和畜禽养殖开展相关资金和项目支持。 五严格执法,强化监督。各乡镇对辖区畜牧业“三区规划负总责,县环保、农牧等相关部门要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督导。开展联合执法,坚决查处各种养殖污染和违法占地等违法行为,确保我县畜牧业健康开展。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