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贝江乡人口与方案生育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抓紧抓好人口和方案生育工作,全面完成我乡2023年度人口方案目标,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按照统筹谋开展、分类作指导、扎实强根底、综合上水平的总体要求,大力加强根本保障和基层队伍建设,突出抓好基层根底工作,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强化依法行政,深化优质效劳,提高村民自治水平,全面落实利益导向机制,推动我乡人口计生工作持续、稳步、健康开展。 二、工作目标 (一)总的目标2023年全乡人口与方案生育工作在全县年终考核评估中到达第一系列前三名,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工作目标1.符合政策生育率到达20230%; 2.统计准确率到达
2、95%; 3.流动人口管理到位率到达20230%; 4.村民自治合格村个数到达15个; 5.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到达70%; 6.期内避孕措施落实率到达96%; 7.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面到达85%; 8.村级目标管理责任制推行面到达20230%。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方案生育根本国策地位不动摇。要把人口计生工作列入各级党支党、村委会的重要议事日程,始终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在重大事项督查、年度考核奖惩、干部提拔任用、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候选人资格审查、各种评先评优,下岗失业优惠证发放等方面的工作中,认真落实方案生育一票否决制。 (二)确保人口计生经费投入到位。要
3、加大方案生育投入力度,保证方案生育工作的需要。乡财政要按照省、市、县的要求,将方案生育工作所需经费列入预算,并投入到位。 (三)加强人口计生干部队伍建设。严格按照省、市、县的要求,优化计生工作组,标准计生办、计生效劳管理。选拔好村计生专干,配齐配强村计生协会常务副会长和村民小组女指导员,并安善解决好报酬。计生专干工资按县委组织部规定发放,村计生协会常务副会长和组女指导员年工资不少于20230元。未到位的从村级经费处分应发放金额的2倍,并责成按标准发放。 (四)全面加强基层根底工作。着力推行人口和方案生育村级目标考核责任制工作,严格落实计生村级考核。坚持以宣传教育为主、避孕节育为主和经常性工作为
4、主的三为主方针,深入开展村民自治活动,大力推进基层协会标准化建设,继续开展生育关心行动。 (五)加强人口信息化建设。依托全员人口数据库,以公民身份信息为基准,建立人口信息动态采集、共享校核和应用效劳长效机制。充分运用实时通。加强信息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乡、村信息员,强化信息员队伍管理与技能考核。 (六)强化流动人口一盘棋管理。积极推进经常化监测、属地化管理、均等化效劳、精细化操作的流动人口工作模式,全面深化一盘棋应用。加强区域协作,完善壮大流动人口效劳管理工作格局。进一步强化流动人口效劳管理工作考核机制。 (七)认真落实方案生育优惠政策,确保计生家庭优先分享改革开展成果。拓展计生惠民领域,全面建
5、立并完善覆盖城乡的两奖两扶一免(农村局部方案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方案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方案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扶助、出生缺陷免费干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让实行方案生育家庭政治上荣耀、经济上实惠。根据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中发202322号和湘发2022236号文件精神的意见,农村居民、城镇没有固定单位的纯居民夫妻双方承诺终生只生育一个孩子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加强效劳,主动为其办理独生子女父母荣耀证,并在独生子女满14周岁前,按每个独生子女每年不低于240元的标准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202223年以来落实绝育措施的农村两女户,给予一次性补助2022
6、元;其父母双方年满60周岁起,享受奖励扶助政策,每人每月给予不低于80元的生活补贴。农村独生子女和两女结扎户子女初中升高中录取时给予2023分的优惠加分;考取全日制重点本科以上学校的,每人奖励2022元;凭lt;独生子女证或两女户结扎证享受免费预防接种。在分配集体经济收益、征地安置补偿费及其它集体收益时,对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在划分宅基地、扶持生产、介绍就业等方面,对独生子女家庭给予照顾。在落实水库移民区扶助资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及前款之规定时,对违法生育者必须履行完法律责任后才能享受。民政部门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时,对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户、两女结扎户和男方到女方落户的家庭要给予优先。开展生
7、育关心亲情牵手活动,广泛向社会募集资金,建立扶助基金会,关爱女孩,救助贫困母亲。 (八)提高优质效劳水平。开展好三项评议(请农民朋友评计生、请流动人口评计生、计生系统内下评上),抓好四项公开(政务公开、办事公开、村务公开、党务公开),推动阳光管理,全面提高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度。 四、奖惩措施 (一)2023年全乡人口与方案生育工作按乡党委、政府考核方法对计生组予以奖惩。 (二)全乡人口和方案生育工作,经省、市抽查导致扣减县、乡年终考核评估总分的、影响全乡、全县年终综合评估排类排位的,对乡干部职工的奖惩按县委(2023)1号文件执行;对村组干部的奖惩实行一票否决制。 (三)2023年对村级
8、方案生育工作进行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以贝江乡村级人口和方案生育工作管理评分细那么为考核依据,年终对方案生育工作分两个系列各评一、二名,分别奖励600元、400元。实行人口与方案生育工作一票否决:符合政策生育率三年内未到达85%或多孩率未达责任书要求或省、市、县抽查中导致扣减全乡年终考核评估总分、影响全乡年终综合评估排类排位的实行一票否决,否综合奖、计生单项奖,村四大主干年终不评先、不评优。 (四)凡经省、市、县抽查未出现问题,为全乡作出奉献的村,每次迎检分别奖励村级202300元、800元、400元。 (五)入户、办证、迎检:凡经省市县检查出现问题导致扣减全乡年终评估总分的村,在年终综合
9、评估时,分别扣减分,对样本点驻村干部的处分按照县委(2023)1号文件执行。省、市、县级对乡的经济处分,责任人承担50%罚金,由乡分管领导、计生组驻村干部、农村组驻村干部、村主要干部按1: 3.5: 1.5。4的比例承担。如因乡村干部工作不到位或未如实汇报、瞒报等原因造成的,50%罚金全由直接责任人负担。未按程序办理入户、办证、出具计生证明等签章的,每例处分责任人202300元,导致省、市、县检查出现问题的并承担50%罚金,且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理。 (六)凡经省、市、县计生部门平时、半年和年终抽查出现出生错漏报、死亡漏报、性别错报导致的经济处分,其罚金由乡计生统计专干、该村计生组驻村干部、该村计
10、生专干按1:3:6的比例承担,因表册、智能客户端录入造成的其罚金由直接责任人承担。乡计生办每月督查一次,出现错漏报的,每例处分村三大头各50元。 (七)落实节育措施的奖惩。村级主动做好上环、流产对象思想工作,每送一例引产和结扎各奖20230元;报销村干交通费。每少完成1例结扎任务扣村级经费300元。实行有奖举报制。在第一时间群众向乡计生办举报违法怀孕的,经核实无误,每例奖举报人20230元。自觉到医院做引产和结扎手术的已婚育龄妇女,给予报销手术费及交通费用,并视情况发放20230元-300元慰问金。 (八)报实数据和社会抚养费征收奖惩措施。经核实,瞒报怀孕生育的每例处分202300元。不符合政
11、策生育县内出现一例处分500元,县外出生出现一例处分200元。社会抚养费征收不低于70%,每例奖200元,征收为零的,每例处分202300元。漏报奖扶对象每例扣960元。罚金从村级经费中扣减。 (九)对乡直单位实行人口和方案目标管理考核。出现不符合政策生育(含非法接养)的,对单位罚款5000元,并建议上级取消该单位年终目标管理评先评优资格,单位一把手、分管领导、计生专干各罚款400元。对违法生育(含非法收养)的干部职工一律按照条例第42条第二项之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并按照第44条之规定严肃处理。单位已婚育龄妇女生殖监测不到位,避孕节育手术不及时落实的,建议上级主管部门取消年终目标管理评先评优资
12、格。 (十)乡卫生院没有凭生育证接收孕产妇,又超过六小时未报乡计生办的,每出现一个政策外生育,对单位罚款202300元,对直接责任人罚款500元,单位和单位一把手年终不评先不评优。乡卫生院未经计生办同意,私自为育龄妇女取环的,按XX省人口与方案生育条例追究单位一把手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分别罚款500元。凡出现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终止妊娠行为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方案生育法、省政府194号令等法律法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十一)公安派出所应主动落实综合治理部门相关业务,未及时落实到位的,视情况建议其主管部门给予单位、单位一把手、分管领导、户籍员予以处分。 (
13、十二)全乡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含厂矿企业)和各住户对流入人口方案生育实行综合治理。 1.凡聘用无方案生育证件流入人口的,每发现一例罚款400元。 2.凡将单位房屋出租给无方案生育证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每发现一例罚款400元;流动人口逾期仍未办证、验证的,对单位加倍处分。 3.流入人口出现政策外生育的,对单位每例罚款3000元,对隐瞒流入怀孕、生育对象的每一例处分房主2022元。 (十三)本意见从下达之日起施行,乡党委、政府此前下发的其它有关方案生育文件,与本文有抵触的以本文为准。(此件发至各村党支部、村委会,乡属单位) 以上这篇贝江乡人口与方案生育工作的意见就为您介绍到这里,希望它能够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请分享给您的好友,更多范文尽在:工作方案,希望大家多多支持6点公文网网,谢谢。 第8页 共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