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浅谈有效化解农村矛盾纠纷的思考 目前,新农村建设中难免会出现一些矛盾纠纷,这些矛盾纠纷如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化解,势必会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近年来,基层各级调解组织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下面,就如何有效的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纠纷,谈点个人思考。 一、农村矛盾纠纷呈现的新特点 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日新月异,农村社会矛盾纠纷呈现以下三个新特点: 一是从农村矛盾纠纷的开展变化上看,矛盾纠纷主体呈多元化并存的趋势。目前,农村矛盾纠纷的主体,已不再是单纯的村民之间、邻里之间的一般性纠纷,而是公民与法人、法人与法人之间的矛盾纠纷日益增多。矛盾纠纷主体的多元化,必然导致矛盾纠纷的界定标准、
2、调解范围、调解内容和调解方式等发生变化。 二是从农村矛盾纠纷的独有特征上看,矛盾纠纷范围呈多领域交织的态势。目前,农村矛盾纠纷除传统的婚姻、家庭、赡养、宅基地等纠纷外,土地承包、征地补偿、经济合同、房屋租赁、劳动争议、福利待遇等由利益关系调整引发 的矛盾纠纷明显增加,并且与行政纠纷、经济纠纷、治安案件、刑事案件混杂在一起交织发生。还有一些矛盾纠纷搀杂的情感因素也比较多,多因小事引起,具有易冲动、易激怒的特点,有的因为咽不下这口气、想教训他一下而出现矛盾纠纷。 三是从农村矛盾纠纷的调处难度上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难度有增大的架势。目前,在体制转轨、社会转型时期,农民的传统观念与现代意识不相适应,并
3、且极易发生强烈碰撞,直接导致农村各类矛盾纠纷成因多样化。因此,矛盾纠纷牵扯的行业部门多,涉及的当事人多,利益冲突比以往更趋严重。从实际排查调处的情况分析,当事人以我为本的心态占据上风,面对邻里矛盾,一方当事人反复要求调处,另一方当事人断然拒绝调解,使调解工作无法展开;面对治安纠纷,有理一方坚持要求依法办事,理亏一方揣着明白装糊涂,凡一时不能满足个人愿望要求的,就以上访为要挟,导致一些纠纷久调不处。 二、农村矛盾纠纷调处面临的新情况 一是基层调解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有的乡镇、社村调解人员专职的少、兼职的多,工作精力容易分散。还有的科班出身的少、半路出家的多,法律知识相对贫乏,加上调解技能不够过硬
4、,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调解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是在协作配合上存在相互推诿的现象。按照司法部人民调解工作假设干规定的精神,司法行政部门对矛盾纠纷调处负责指导和管理。可有的单位部门对农村出现的矛盾纠纷,有时以化解矛盾纠纷是司法所、调解中心的事为由,一推了之,延误了调解时机。 三是在调解程序和文书制作上不够标准。有的是轻文书程序、重口头调解和重调轻防;有的是出现了问题再去做调解工作,平时排查矛盾纠纷,定期分析调解工作形势的较少;还有的是矛盾纠纷结案后对履行情况回访较少,没有全程做好调处稳定工作。 三、农村矛盾纠纷有效化解的对策思路 有效化解农村矛盾纠纷,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笔者以为,应从以下六方面入
5、手。 一是要加强学习培训。要适应新时期化解农村矛盾纠纷的需要,各级调解人员必须要有相当的法律知识和业务水平。加强学习培训,是帮助调解人员增加法律知识、增强业务技能的有效途径。因此,要从镇情、村情出发,借助各方面资源优势和力量,对调解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经常性的学习培训、轮训,强化业务知识与调解技能的提高。同时,还 要引导、鼓励和支持调解人员参加各类函授学习和自学考试,立足岗位自学成才。 二是要强化工作责任。农村矛盾纠纷调解成效如何,取决于调解人员的素质和水平。调解人员必须内强素质、外塑形象,使之在农民群众中敢说话、说真话,且说出的话有人听、让人服。为此,要强化工作责任,克服惧难和怕烦的思想,用标
6、准、合理、适用的工作奖罚制度,来提高调解工作效能。 三是要标准调解程序。要坚持自愿平等的原那么,在各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根底上进行调解,当事人任何一方不愿调解不得强制调解。要坚持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那么,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为由阻止当事人起诉、申请仲裁或者行政复议。要标准调解操作程序,建立诸如四站三室专业化调处组织,即环保纠纷、医患纠纷、劳资纠纷、拆迁纠纷调处工作站和公调对接、检调对接、诉调对接三个办公室,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提高调解成功率和协议履行率。对政策、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调解时可从乡规民约和社会公德的角度进行。 四是要抓好防范工作。本着调防结合、重在防范的原那么,努力做好标本兼治
7、、调防结合的文章。当前,要围绕建设和谐海门、法治海门的目标任务,按照六五普法规划 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从增强农民法律意识、提高农民法律素质入手,引导农民群众学好法、用好法、守好法,帮助农民群众养成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同时,要掌握社情民意,善于察言观色,对于可能出现的矛盾纠纷,做到早预测、早介入、早处理,力争使各类矛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 五是要加大排查力度。在继续加强对传统多发性婚姻、邻里、家庭等民间纠纷调处工作的同时,要抓住元旦、国庆、春节等重大节日,把农民群众普遍关注、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排查调解的重点。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那么,把排查调处任务落实到部门
8、、岗位和人头,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内部。 六是要调处动作要快。农村中随时会出现突发性事件,对于此类易激化纠纷,调解人员要及时深入现场控制事态变化,及时掌握动态信息,随时与各级组织沟通,合情、合理、合法的向矛盾双方讲明道理,确保矛盾不激化、不转化。双方当事人头脑冷静后,再依法进行调解,宣传有关法律法规知识,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最终和好如初、和睦共处。 第二篇:关于如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思考关于如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思考 面对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新形势,如何有效化解层出不穷的矛盾纠纷,这是对我们执政能力和水平的严峻考验。党的十
9、六届六中全会指明了方向,要求我们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更加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不断促进社会和谐。下面,笔者就如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作一些探讨。 在新的形势下,面对经济、社会、政策、思想观念等方面的不断变化,探索如何化解矛盾纠纷的有效途径和怎样提高矛盾纠纷调处化解能力,已成为当前经济社会开展和解决突出问题的迫切要求,如何有效化解层出不穷的矛盾纠纷,这是摆在我们党政领导面前的重大课题。最有效的途经就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制度,创新长效机制,充分发挥乡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整合各方面力量,综合运用经济、教育、行政、法律、政策等多种手段化解矛
10、盾纠纷、调整利益关系,努力维护和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要加强领导,健全制度,创新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 调处的长效机制 (一)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维护社会稳定领导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加强防范工作责任落实。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严格执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十项制度,建立受理登记、按期办结报告制度,力求做到早排查、早发现、早报告、早调处、早解决,防治漏调失控,造成矛盾激化。 (二)全力做好边界稳定工作。要牢固树立“边界稳那么全乡稳,边界安那么全乡安的思想,着重实行周边关系联谊、工作联动、情报联通、矛盾纠纷联调、治安联防、文化联办、责任联究等“七大工作机制,依法妥善调处涉
11、及边界及其它生产生活的矛盾纠纷,确保边界和谐稳 定。 (三)建好六项工作制度。一是要建立定期研究制度。对今后涉及到边界、平安生产、民生保障、社会稳定、草原土地水事、邻里团结、家庭矛盾纠纷、农牧民打工工资拖欠等方面影响乡村稳定的问题都要进行预测分析,研究防范措施,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二是要建立定期排查和挂牌督办制度。村级要坚持每月、乡级要每季度召开一次治安形势分析暨重点矛盾纠纷交办会,对排查出来的重大矛盾纠纷实行层层挂牌督办。三是要建立公开接访制度。乡村每周确定一名领导实行公开接访,公开接待来访群众、受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从而形成上下畅通的信访渠道。四是要建立民情访视和信息报告制度。村干部、驻
12、村干部和综治信息员通过走村入户,及时发现存在的不稳定因素,以民情报告单的形式逐级上报,设立台帐,挂牌销号。五是要建立联动调处制度。对涉及重大矛盾纠纷整合力量进行调处,形成联防联调联动的大调处机制。六是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矛盾纠纷突出、排查调处不利、造成 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四)创新化解矛盾纠纷的长效机制。依托便民效劳代理中心(室、点)、建立乡综治中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片综治室和村矛盾纠纷调解室,构建乡综治中心(综治、司法、派出所、计生站、国土资源所、民政、社保、安检等)片综治室(便民效劳代理室)村委会调解委员会(调解室)的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形成“矛盾联调、治安联防
13、、警务联动、问题联治、平安联创的大综治工作格局。前提是要制定完善好便民效劳代理中心(室、点)、工作标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联开工作机制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好信访工作“首办(问)责任制、“四定三包(定领导、定措施、定时间、定责任,包调查、包处理、包稳定)责任制和“五个一(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要求,真正把责任落实到村、到单位和人,明确包案领导,落实专人负责,认真办理,切实抓好协调落实,真正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要整体联动,标准运作,努力搭建人民调解工作的平台 (一)人民调解委员会是我国基层解决人民内部纠纷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在及时发现纠纷,迅速解决争端、防
14、止矛盾激化,预防减少犯罪,法制宣传教育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所以,要建立以乡调委会为纽带,以村调委会为根底,以便民效劳代理中心(室、点)为依托,上下贯穿、左右衔接、统一指挥、密切配合的立体防范调处体系。通过整合各种力量资源,形成党政统一领导,综治牵头协调、各级组织积极配合、综治中心具体运作、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贯穿、相互渗透。遇到纠纷时,既是调解员又是司法宣传员,群众容易接受,同时签署的调解协议也具有法律效力。 (二)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的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能力。在调解过程中,坚持情理法多管齐下:以法服人、以情动人;向当事人解释
15、相关法律、政策的规定;结合纠纷的情况,说明道理,促使当事人相互理解,从多角度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使得大量的信访问题和矛盾纠纷在依法调解中得到解决;矛盾争议在和风细雨调解中得到化解;民间恩怨在耐心细致调解中得到和解,这些成为解决信访问题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主要途径。 三、要把握原那么,注意方法,有效化解各种矛盾纠纷 1、深刻认识矛盾纠纷,做到“三个弄清。一要弄清矛盾纠纷的态势。即弄清矛盾纠纷的新老大小、个体群体、涉及范围、轻重缓急、风险程度等。二要弄清矛盾纠纷的成因。即弄清矛盾纠纷由何而起,是决策失当、政策欠帐、处事不公、工作不细,还是执法违法、司法不公、贪污腐败等。三要弄清矛盾纠纷的性质。即弄清矛盾纠纷是经济利益还是政治权力的诉求,是当事人合理或不合理诉求自主善意的表达还是受制于人的非法表达,是对抗性矛盾还是非对抗性矛盾,是人民内部矛盾还是非人民内部矛盾等。弄清这些,是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前提和根底。要做到“三个弄清,必须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认真调查研究,深刻剖析内因,透过现象看本质,把矛盾纠纷的诱因、成因,发生、开展的来龙去脉全部呈现出来。唯有这样,才能心中有数,掌控大局,因势利导。 2、主动直面矛盾纠纷,做到“三个应对。一要笑脸应对矛盾纠纷。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