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平安防火宣传单 家庭防火五牢记 1、不随意丢烟头,要把烟头掐灭在烟灰缸内,严禁躺在床上或沙发上吸烟; 2、关好电源开关、煤气和液化气总阀门,外出时要熄灭室内外火种; 3、不乱拉乱接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使用电热器时做到人离断电; 4、不在房内燃烧物品; 5、家中不可存放汽油和易爆物品。 家庭灭火七不忘 1、发现火灾时要大声呼喊并及时拨打12023或火警119或报告270值班室; 2、灭火要就地取材,用湿棉被罩住火焰,将火扑灭; 3、油锅起火时,应迅速盖上锅盖灭火; 4、家用电器着火时,要先切电源,然后用干毛毯、棉被覆盖窒息灭火; 5、电视机着火时,可用毛毯、棉被灭火,但是,人要站在侧面、防止显
2、像管爆炸伤人; 6、煤气、液化气灶着火,应先关闭阀门,再用围裙、衣物、棉被等浸水后捂住,往上浇水扑灭; 7、发生火灾时要将着火处附近的可燃物及液化气罐及时搬离到平安地方。 火场逃生原那么 1、火灾发生时,切记头脑保持清醒,这样才能在紧张混乱的火场中作出正确的逃生自救判断; 2、逃生时,千万不要因为“钱财耽误了珍贵的时间; 3、在烟雾弥漫之际,逃离火场切记要用湿毛巾掩鼻,匍匐前进; 4、在火场中,即使逃生无门,也不能束手待毙; 5、结绳自救是逃生最常用的方法之一; 6、火场中,各种逃生之路都被切断之后,也可以到窗口发出求救信号,等待求援; 7、不到万不得以不选择跳楼逃生。 第二篇:森林防火宣传单
3、森林防火宣传单 一、当前的森林防火形势: 元月份以来,我县经历了历史上罕见的雨雪冰冻灾害,森林受到了极大的破坏,断枝倒木广积林内,林内可燃物载量剧增,极易引发森林火灾,未来一段时间全县将以晴天为主,为险等级在较长时间内持续四级以上,森林防火形势极端严峻,县人民政府下发了森火令。 二、森林火灾的危害: 1、烧毁林木; 2、烧毁林下植物资源; 3、危害野生动物; 4、引起水土流失; 5、引起空气污染和水质下降; 6、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平安。 三、森林防火六不准: 不准烧山;不准烧田埂、烧草木灰;不准在林内和林旁吸烟、烧火、点烛烧香、烧纸和放鞭炮;不准在林内点火照明和玩火;不准在林内烧蜂窝和点火赶野兽
4、;不准在林内烧火取暖。 四、进山清理枯枝倒木的作业人员,严禁带火种。 五、对成年人子女和痴、呆、傻及精神病患者,家长要加强监护,其假设违反森林防火规定或引发火灾,家长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是对家长实行的一种森林防火责任制。同时,家庭还必须加强对老人的监护管理,防止引发森林火灾。 六、老、弱、幼、病者及妇女不准参与扑火。 七、火灾肇事者必将追究责任: 火灾肇事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经济处分或责令限期更新造林,违反森林防火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分条例的规定,要处以拘留,情节和危害后果严重,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发现火情,人人有义务及时报警,报警 。12119。 本
5、宣传单学生人手五份。 学校:班级:学生:学生家长:(签字) 第三篇:森林防火宣传单森林防火宣传单 一、我国森林防火的方针: 预防为主,积极消灭 二、什么是森林防火乡规民约: 主要内容有保证遵守森林防火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及上级的有关规定,保证防火期遵守火源管理规定,一旦发现火情,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和防火部门,积极参加扑打山火,保护森资源。 三、加强野外火源管理措施,杜绝六不烧: 领导不在场不烧;久旱无雨不烧;三级风以上不烧;没有开好防火带不烧;没有组织好扑火人员不烧;没准备扑火工具不烧。 四、森林区内违反用火规定: 1、违反野外火用火的,每次处以50-20230元的罚款。 2、过失引起森林火灾的
6、,责令限期更新造林,赔偿损失,并处以50-20230元的罚款。 3、烧山面积大、损失严重的要依法判刑。 五、森林防火宣传标语: 1、森林防火,人人有责。进入林区严禁用火。 2、森林火灾重防范,严控火源是关键。 3、森林防火千秋业,生态平安万代兴。 4、冬春草木干,防火要领先。致富千日功,火烧当日穷。 5、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职责。 6、护林防火,责任重于泰山,共享森林美景,严防森林火灾。 六、森林防火报警 : 第四篇:防火宣传单防火宣传单 (202223年11月19日国务院第36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本条例自202223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
7、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或各人未履行森林防火责任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个人处500元以上5000以下罚款,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森林防火区内有关单位或个人拒绝接受森林防火检查或者接到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消除隐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2022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
8、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在森林防火区内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以上2023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2022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2022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一)森林防火期内、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未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准的: (二)森林防火期内、进入森林防火区的机动车辆未安装森林防火装置的: (三)森林高火险期内,未经批准擅自
9、进入森林高火险区活动的。 第五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本条例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责任人补种树林。 (以下简称决定)第三条第一款规定:明确界定秸稞等可燃物禁烧区。在靠近林缘200米范围内的耕地,任何时间都严禁点烧秸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防火责任状、防火合同约定,如发现有点烧行为,行为人应支付违约金0.5万元:因点烧秸稞引起一般性火灾的,行为人应支付赔偿金2万元,并对其行政拘留15天:造成重特大火灾的,土地产权所有者或单位应支付赔偿金20万元,
10、并追究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责任。 XX县区森林防火指挥部 第五篇:森林防火宣传单1森林防火宣传单 各位农户: 您们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我县于11月1日至次年6月15日为森林防火期,在这期间极易引发各类森林火警、火灾。为了确保我县森林资源平安,特作如下警示: 一、在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林区用火照明、取暖、做饭、狩猎、驱兽;禁止上坟烧纸、燃放鞭炮等活动,提倡文明祭祀。烧荒、烧草场、烧灰积肥、烧秸稞、炼山造林和火烧防火隔离带等生产性用火,必须经过县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授权的单位批准,领取生产用火许可证。 二、违反第一款规定造成森林火灾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分法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如果你未成年或残疾为了你的人身平安,请不要参与扑火,不要在夜间扑火。 四、上述规定请各位农户立即通知每位家庭成员和亲朋好友自觉遵守。 五、假设发现火情立即报告当地政府或者森林防火办公室(贡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3863511500或12119),并积极参加扑救。对火情隐瞒不报或拒不参加火灾扑救的人员,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分,对扑救有功人员予以表彰奖励。 六、积极协助查处森林火灾案件,主动提供案件线索。 以上各项要求请认真遵守。 谢谢合作 贡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宣 二一一年十月 第8页 共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