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讲话稿 同志们: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各项规定措施,进一步改进全区广阔党员干部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全面提升工作效能和效劳水平,标准行政行为,提高办事效率,树立良好形象,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集中半年时间在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司法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全体工作人员中的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是确保中央、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重大项目建设、重点工作有效落实的重要举措,是标准工作秩序、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迫切需要,是强班子、优队伍、正风气的有效措施。通过开展此项活动,深入
2、查找和集中解决单位和个人在工作纪律、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政治意识、宗旨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效劳意识和纪律意识,营造 “风正、气顺、心齐、劲足的干事创业环境,为推进平安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开展提供坚强的作风纪律和政治保证。 根据全区实际,活动期间着力整治以下四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纪律松懈,自由散漫方面。重点整治。(1)不遵守各项纪律、制度和规定,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2)遇重大问题不请示、不汇报、不沟通,办事不按程序、不守规矩,擅作主张、私自决定;(3)不执行请销假制度,上班迟到早退、脱岗串岗,自由散漫,不务正业;(4)工作期间干
3、私活、办私事,喝酒打牌玩 及上网聊天、玩游戏、听看音视频、炒股、购物、买彩票;(5)不按要求参加会议,会风不正、会纪松弛,无故不参加会议或安排他人替会。 二是精神萎靡,懒政怠政方面。重点整治。(1)工作不在状态,精神萎靡不振,作风庸懒散慢;(2)在职不尽责、在位不出力、在岗不干事;(3)满足现状,不思进取,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缺乏“干精品、争第一、创一流的精神;(4)不了解法规、不吃透政策,不熟悉业务,不掌握实情,一知半解、稀里糊涂;(5)为官不为,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 三是办事拖拉,效能低下方面。重点整治。(1)对上级交办的工作能推就推、能拖就拖,不按期完成任务;
4、(2)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遇到的实际困难,长期不处理、不解决、不落实;(3)效劳意识不强,门难进、人难见、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4)工作推诿扯皮,拈轻怕重,回避矛盾,上交问题;(5)敷衍应付,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报喜不报忧。 四是履职不力,不敢担当方面。重点整治。(1)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监督责任不到位,对各类风险点防范失控,处置不力,对违纪违规现象不纠正、不查处,压案不查、瞒案不报、纵容袒护;(2)不负责任,不敢担当,做“甩手掌柜,当“二传手,怕担当耍滑头、怕风险做和事佬、怕认真混日子;(3)对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提要求、讲条件、找借口、打折扣,利大快执
5、行、利小慢执行、无利不执行;(4)不顾全大局,奉献意识淡薄,强调部门、小团体或个人利益,面对危难险重任务推三阻四、患得患失,关键时刻经不住考验;(5)缺乏团结意识和协作精神,搞“小圈子,搞内斗,部门之间不支持、不配合,各自为政。 专项整治活动自2023年4月中旬至10月中旬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发动学习阶段。2023年4月15日至4月30日。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做好发动部署召开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发动会议,成立领导小组,制定符合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实际的工作方案,及时进行安排部署。加强宣传,正确引导,切实提高广阔干部参与开展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结合“两学一做
6、专题学习教育,加强党纪政纪经常性教育,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纪律规矩意识,让各项纪律、制度、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促进严守纪律、转变作风、提升形象。 第二阶段为查摆整改阶段。2023年5月1日至8月31日。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一方面要开展自查自纠,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对照四个方面的重点整治内容,查摆班子、个人特别是领导干部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找准问题根源,建立工作台账,分解落实责任,明确整改措施。另一方面要边查边改,按照有什么问题就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问题不纠正整治不收兵的要求,认真制定整改方案。要按照问题的轻重缓急,提出整改目标和时限要求,明确责任
7、领导,落实具体责任。整改方案要以任务台账的形式细化,明确时间节点,并在单位公布,做到公开承诺。实行挂销号督办管理,对存在的问题做到不掩盖、不回避、不护短、不走过场。各级党组织对干部应加强管理,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防范在先,教育干部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同时,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要通过受理举报、随机抽查、重点检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强对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整治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活动不标准、措施不得力、整治不彻底的要责令整改,限期纠正,切实把问题整改落到实处。要认真开展正风肃纪工作,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该调查的要调查,该处理的要处理,
8、该移交的要移交,决不能放任不管、姑息迁就。 第三阶段为稳固提高阶段。2023年9月1日至9月30日。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围绕整治中查摆出的突出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将解决具体问题与建章立制有机结合起来,在治标的同时,深入剖析根源,把专项整治的好做法、好经验升华为长久、管用的制度,依靠制度建设管人、管事、管长远。要集中一段时间开展“回头看工作,看突出问题是否得到有效整改、看活动是否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看干部职工作风是否得到明显转变,对达不到要求的要及时补课,直到组织和群众满意为止。同时,要及时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于9月30日前将总结报区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四阶
9、段为考核验收阶段。2023年10月1日至10月15日。区纪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并将考核情况在全区范围内通报,对工作敷衍应付、活动流于形式、问题依然存在、单位作风没有得到改观的要责令推倒重来,并坚决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为扎实开展好这项整治活动,区委、区政府成立了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举报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主要领导要增强“第一责任人意识,带头整治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整治工作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督查;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切实解决好分管单位、科室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抓领导、领导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整个活动期间,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将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监督检查,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强化纪律审查,对那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特别是在作风整饬(ch)期间发生的违纪违规行为,一律视作迎风违纪,加重处分,对发生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一律启动“一案双查,对典型案件予以公开曝光。 第6页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