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集团公司奖惩管理制度 双赢集团奖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那么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共同利益,保障各项工作执行到位,提高员工达成工作目标的能力,激发敬业精神,矫正偏差行为,做到奖惩清楚,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部及下属企业全体员工。第二章奖惩权限与流程第三条 集团总部奖惩权限 (一)集团总裁对集团参谋、副总裁、总裁助理、部门负责人、下属企业负责人行使奖惩权; (二)除总裁以外的其他集团领导对分管的部门负责人、分管板块下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行使奖惩权; (三)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所有人员行使奖惩权(各部门副总监/副主任、总监助理/主任助理、主管、副主管行使奖惩提案权,报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后
2、执行)。 (四)集团各部门在履行监管职能时,有权对所辖下属企业行使奖惩提案权,报集团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第四条 下属企业奖惩权限 (一)企业负责人对本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科室(车间)负责人行使奖惩权; (二)除企业负责人以外的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车间)负责人行使奖惩权; (三)科室(车间)负责人对本科室(车间)所有人员行使奖惩权(科室/车间副职、技术员、班组长对所辖范围人员行使奖惩提案权,报本科室/车间负责人批准后执行)。第五条 原那么上不得越级越界行使奖惩权(特殊情况除外)。第六条 奖惩流程 (一)提案人填写奖励呈报表(见附件1)或处分通知单(见附件2)批准人签署意见集团行政人事中心(
3、下属企业办公室)汇总备案并发布奖惩公告集团财务管理中心(下属企业财务部)执行奖惩并在当事人当月工资中兑现。 (二)提案人为具有奖惩权的管理者时,由其直接填写或安排相关人员填写奖惩表单,签署批准意见后执行奖惩并在当事人当月工资中兑现。第三章 奖惩等级与额度第七条 奖惩等级 (一)奖励分为五个等级。嘉奖、记功、记大功、奉献奖、加薪升职奖。 (二)惩罚分为六个等级。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降薪、解除劳动关系。 (三)获得奖励或受到处分者,将在集团总部(下属企业)进行书面通报,影响力较大的奖惩事项,经董事长批准后在全集团进行书面通报。第八条 奖惩额度 (一)集团总监助理(主任助理)及以上人员
4、(含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下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 1、嘉奖一次奖励200元; 2、记功一次奖励500元; 3、记大功一次奖励202300元; 4、奉献奖一次奖励2022元; 5、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或在本职岗位上)成绩特别突出,维护公司利益且奉献巨大者,给予加薪升职奖励; 6、警告处分一次处分200元; 7、严重警告处分一次处分500元; 8、记过处分一次处分202300元; 9、记大过处分一次处分2022元; 2023、降级降薪处分。 11、违纪情节特别严重,侵害公司利益且造成重大损失者,予以解除劳动关系,并依法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集团主管、副主管、技术员,下属企业科室(车间)负责人
5、、科室(车间)副职、技术员、班组长: 1、嘉奖一次奖励50元; 2、记功一次奖励150元; 3、记大功一次奖励300元; 4、奉献奖一次奖励500元; 5、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或在本职岗位上)成绩特别突出,维护公司利益且奉献巨大者,给予加薪升职奖励; 6、警告处分一次处分50元; 7、严重警告处分一次处分150元; 8、记过处分一次处分300元; 9、记大过处分一次处分500元; 2023、降职降薪处分; 11、违纪情节特别严重,侵害公司利益且造成重大损失者,予以解除劳动关系,并依法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除上述人员以外的集团总部(下属企业)基层员工: 1、嘉奖一次奖励30元; 2、记功一次
6、奖励60元; 3、记大功一次奖励120元; 4、奉献奖一次奖励200元; 5、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或在本职岗位上)成绩特别突出,维护公司利益且奉献巨大者,给予加薪升职奖励; 6、警告处分一次处分30元; 7、严重警告处分一次处分60元; 8、记过处分一次处分120元; 9、记大过处分一次处分200元; 2023、降职降薪处分; 11、违纪情节特别严重,侵害公司利益且造成重大损失者,予以解除劳动关系,并依法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第四章 奖惩等级认定第九条 奖励原那么集团对有突出表现和奉献的员工予以奖励。奖励必须有事实依据,严禁弄虚作假、伸手要奖、贿奖等丑恶行为,否那么将严厉查处。第十条 具有以下行为
7、之一者,予以嘉奖: (一)品性端正,堪为同仁楷模者; (二)热心为公司效劳有具体事迹者; (三)勤奋履职,出色完成工作任务成绩优异者; (四)为公司及员工的利益,敢于与不良现象作斗争者; (五)能及时反映不利于公司的情况,维护公司利益者; (六)模范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政策者; (七)拾金不昧者; (八)完本钱职工作后,能指导或帮助别人完成工作任务者; (九)发现职责外的问题,予以速报或妥善处理防止公司损失者; (十)经主管上级认定具有其它同等事迹者。第十一条 具有以下行为之一者,予以记功: (一)工效优良,提前或超额完成重大工作任务者; (二)敢于举报违纪行为,使公司利益免受损失金额在20
8、23005000元者; (三)维护团体荣誉,团队协作精神佳或奉劝同事遵守厂规厂纪堪为表率者; (四)有强烈的责任感,质量意识强,发现质量隐患并提出合理整改意见者; (五)积极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本钱或实施质量管理成效显著者; (六)经主管上级认定具有其它同等事迹,足为其它员工楷模者。第十二条 具有以下行为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一)对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改进方案,经采纳经济效益明显者; (二)节约材料,或对废料利用卓有成效者; (三)工作开展无任何过失,提前或超额完成工作指标者; (四)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使生产不致中断者; (五)检举违法犯罪行为,使公司利益免受损失金额在
9、5000元以上者; (六)经主管上级认定具有其它同等事迹者。第十三条 具有以下行为之一者,予以记奉献奖: (一)对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改进方案,经采纳取得重大经济效益者; (二)面对意外或突发事件奋不顾身,竭力采取措施而为公司减少损失在500020220元者; (三)维护公司、员工平安,冒险执行任务,经核实确有实际功绩者; (四)在公司以外为公司争得重大荣誉者; (五)超额完成任务,成绩特别突出者; (六)当年内获记功三次者; (七)经主管上级认定具有其它同等事迹者。第十四条 具有以下行为之一者,予以加薪升职奖: (一)在新产品研发、技术创新、市场拓展等方面成绩突出,并为公司带来显著效益
10、者; (二)工作方式优秀,成绩突出,为公司带来50000元以上重大效益者; (三)在完善管理体制、拓展经营渠道、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起到显著效果者; (四)紧急关头临危不惧,采取果断措施,使公司防止20220元以上重大损失者; (五)一年内记大功三次者; (六)经主管上级认定具有其它同等事迹者。第十五条 惩罚原那么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良好的工作环境,公司对个别员工影响工作秩序、损害公司和其它员工利益、违规违纪、不道德等不当行为,根据情节轻重予以不同程度的处分。第十六条 具有以下行为之一者,予以警告处分: (一)上班时间不按规定进行整理、标准、清洁、清扫者; (二)上班时
11、间喧哗、打闹、嬉戏者; (三)不注意保持工作环境和公共场所清洁卫生者; (四)未根据工作需要统一着装、佩戴工作牌者; (五)上班时间串岗,到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地方逗留、闲谈、游荡者; (六)有阻碍各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务之言论者; (七)违反公司其它管理制度之相关条款者。第十七条 具有以下行为之一者,予以严重警告处分: (一)上班时间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或从事私事者; (二)浪费公司财物或因过失造成损失情节较轻者; (三)阻碍工作秩序或违反平安规定者; (四)未经主管同意,私自调班调休者; (五)发现有损公司利益的事件,知情不报者; (六)检查或督办人员未认真执行公务者; (七)损坏、丧失普通文件或积压
12、公务者; (八)在工作场所发泄个人情绪或私愤者; (九)经上级主管认定具有同等情节,或违反公司其它管理制度之相应条款者。第十八条 具有以下行为之一者,予以记过处分,造成损失赔偿另计: (一)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正当理由而未能如期完成者; (二)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予举报者; (三)因疏忽致使机器设备或物品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但情节较轻者; (四)上班时间睡觉或在工作场所严重阻碍他人工作者; (五)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公司者; (六)未经许可,私自出借公司财物者; (七)上班时间酗酒滋事,影响工作秩序者; (八)未经使用人或主管允许,擅自操作机械设备尚未造成损失
13、者; (九)违反公司其它管理制度之相应条款者。第十九条 具有以下行为之一者,予以记大过处分,造成损失者赔偿另计: (一)玩忽职守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导致公司蒙受202300-5000元损失者; (二)对主管或同事打击报复,或不服从主管人员安排和指挥,经指出仍不改正者; (三)发表虚假或诽谤言论,严重影响公司声誉者; (四)伪造出勤记录或请人签到(打卡)或代他人签到(打卡)者; (五)私自动用或损坏平安、消防设备设施者; (六)遇紧急事件借故离开,临危不救,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或同事受到人身伤害者; (七)删除、遗失、毁弃公司重要文件资料者; (八)在对外活动中给公司形象造成较大损害者; (九)违反公司其它管理制度之相关条款者。第二十条 具有以下行为之一者,予以降职降薪处分,造成损失者赔偿另计: (一)年度记大过二次; (二)集团领导、集团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组织指挥不力、管理无序、工作不作为等,导致执行力不强、缺乏团队精神、工效低下、目标方案完成较差者; (三)下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经营不善、管理混乱等导致亏损严重者; (四)消极怠工,无故不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者; (五)不按作业流程操作,致使设备受损或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