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医 院院 定定 岗岗 定定 编编 主主 讲讲:张张 英英 景惠管理研究院景惠管理研究院 院长院长/首席研究员首席研究员 清华大学现代医院管理高研班清华大学现代医院管理高研班 特聘教授特聘教授 北京大学医学部医院北京大学医学部医院EMBAEMBA班班 主讲教授主讲教授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医院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医院MBAMBA班班 主讲教授主讲教授 中山大学现代医院管理高研班中山大学现代医院管理高研班 主讲教授主讲教授 浙江大学医院浙江大学医院EMBAEMBA班班 特聘教授特聘教授 华中科技大学职业院长研修班华中科技大学职业院长研修班 客座教授客座教授 1 2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管
2、理条例实施细则(19941994年年9 9月月1 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第三条第三条 医疗机构的类别:医疗机构的类别:(一)(一)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院、康复医院;(二)(二)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院;(三)(三)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四)(四)疗养院;疗养院;(五)(五)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民族医门诊部;民族医门诊部;(六)(六)诊所、中医诊所、民
3、族医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诊所、中医诊所、民族医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卫生站;(七)(七)村卫生室(所);村卫生室(所);(八)(八)急救中心、急救站;急救中心、急救站;(九)(九)临床检验中心;临床检验中心;(十)(十)专科疾病防治院、专科疾病防治所、专科疾病防治站;专科疾病防治院、专科疾病防治所、专科疾病防治站;(十一)(十一)护理院、护理站;护理院、护理站;(十二)(十二)其他诊疗机构。其他诊疗机构。医疗机构的类别医疗机构的类别 医院定岗定编医院定岗定编 人力资源是开展医疗服务工作的基本要素,医疗工作要想有序地进行,就必须对各类人员的资格条件、能力素质以及
4、如何配置等进行研究,以便于各项医疗任务的完成,同时又能使员工的能力得到发挥。这就需要加强医院定岗、定编、定员、定工作标准、定任务目标等工作,以提高医院的工作效率效益。医院定岗定编医院定岗定编是指医院按照自身的规模、所承担的功能与任务,在充分考虑本阶段人员的整体素质与能力、医院管理水平和管理及服务流程等综合因素的情况下,对医院配备医疗、护理、医技、药剂、管理及后勤等各类人员的岗位设置和人员配置进行设计与规划。3 医院定岗定编的指导原则医院定岗定编的指导原则 尊重尊重 现实原则现实原则 工作工作 需要原则需要原则 精简精简 高效原则高效原则 动态动态 调整原则调整原则 定性与定量定性与定量 相结合
5、原则相结合原则 结构结构 合理原则合理原则 4 批准部门明确医院等级、功能及服务区域 核准医院及科室开放床位数 确定床人比,制定岗位职数,各类人员结构比例等 床位数 床位使用率门诊量等 依据相关法规政策和工作量、工作能力、管理水平进行人员配置 定岗定编的实施流程定岗定编的实施流程 医院医院 规模规模 设定设定 确定人确定人员编制员编制总额总额 制定制定 编制编制 方案方案 核定各核定各科室编科室编制比例制比例 进行进行 人员人员 配置配置 5 医院定编的主要方法医院定编的主要方法 名名 称称 原原 理理 适用部门适用部门 效率效率 定编法定编法 按照劳动定额计算定员人数。如医生数=年工作量平均
6、每医生年工作效率。考虑工作效率可变性很强,只能按行业或医院统计均值计算,精确度上存在一定误差。门诊医生、住院护士、注射室护士等 比例比例 定编法定编法 按医院职工总人数或某一类人员的总人数的某个比例计算出其他人员的定员人数,通常比例数是个经验数据,可用工作抽样方法分析比例数据的准确性。门诊护士、供应室护士等 看管看管 定编法定编法 根据机器数量、开动的班次和员工看管定额(床位数)计算定员人数。部分医技人员、手麻科人员、住院医生等 岗位岗位 定编法定编法 根据工作岗位的数量、岗位工作量、工作人员的劳动效率、工作班次和出勤率等因素计算定员人数。这种方法很难找到计算公式,工作抽样是比较合适的一种方法
7、。急诊科护士、行政后勤人员等 业务分工业务分工定编法定编法 根据组织机构、职务岗位的工作种类和工作量来确定人数。这种岗位的工作内容广泛、工作量不易计算,工作效率和个人能力、工作态度等有关,量化操作有难度。行政后勤人员等 6 定编的具体计算方法定编的具体计算方法 医院总人数总人数定编标准:按综合医院组织编制原则(草案)一般情况下按医院规模和负担的任务分为三类:300床位以下的,按1:1.31.4计算;300500床位的,按1:1.41.5计算;500床位以上的,按1:1.61.7计算。综合医院承担医药科研和教学任务,可在总编任务上增加57。7 适用适用 范围范围 (床床)计算计算基数基数 (床床
8、)病床与病床与 工作人工作人 员之比员之比 工作工作 人员人员 总数总数 卫生卫生 技术技术 人员数人员数 其中其中 行政行政工勤工勤人员人员数数 医师医师 中医师中医师 护理护理 人员人员 药剂药剂 人员人员 检验检验 人员人员 放射放射 人员人员 其它其它卫技卫技人员人员 8080-150 150 100 100 1:1:1.30 1.30 -1.40 1.40 130130-140 140 9191-98 98 2323-24 24 4646-49 49 7 7-8 8 4 4-5 5 4 4 7 7-8 8 3939-42 42 151151-250 250 200 200 1:1.3
9、0 1:1.30 -1.401.40 260260-280 280 182182-196 196 4545-49 49 9191-97 97 1515-16 16 8 8-9 9 8 8-9 9 1515-16 16 7878-84 84 251251-350 350 300 300 1:1.40 1:1.40 -1.50 1.50 420420-450 450 298298-320 320 7474-80 80 149149-160 160 2424-26 26 14 14 1313-14 14 2424-26 26 122122-130 130 351351-450 450 400 400
10、 1:1:1.40 1.40 -1.50 1.50 560560-600 600 403403-432 432 101101-108 108 201201-216 216 3232-35 35 19 19 1818-19 19 3232-35 35 157157-168 168 451451以上以上 500 500 1:11:1.60 .60 -1.70 1.70 800800-850 850 576576-612 612 144144-153 153 288288-306 306 4646-49 49 2727-28 28 2525-27 27 4646-49 49 224224-238 2
11、38 医院各类别人员定编参考范围医院各类别人员定编参考范围 8 9 本标准为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达到的最低标准,是卫生行政部门核发本标准为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达到的最低标准,是卫生行政部门核发医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依据。的依据。二级综合医院二级综合医院 一、床位: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至张。住院床位总数至张。二、科室设置:二、科室设置:(一)(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麻醉科、传染科、预防保健科,其中眼科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麻醉科、传染科、预防保健科,其中眼科、
12、耳鼻喉科、口腔科可合并建科,皮肤科可并入内科或外科,附近已有传染、耳鼻喉科、口腔科可合并建科,皮肤科可并入内科或外科,附近已有传染病医院的,根据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可不设传染科;病医院的,根据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可不设传染科;(二)(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病理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病理科、血库(可与检验科合设)、理疗科、消毒供应室、病案室。科、血库(可与检验科合设)、理疗科、消毒供应室、病案室。三、人员:三、人员:(一)(一)每床至少配备名卫生技术人员;每床至少配备名卫生技术人员;(二)(二)每床至少配备名护士;每床至少配备名护士;(
13、三)(三)至少有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至少有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四)(四)各专业科室至少有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各专业科室至少有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卫生部卫生部19941994年颁布)年颁布)有关定岗定编要求有关定岗定编要求 10 三级综合医院三级综合医院 一、床位: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张以上。住院床位总数张以上。二、科室设置:二、科室设置:(一)(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眼科、皮肤科、麻醉科
14、、康复科、预防保中医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眼科、皮肤科、麻醉科、康复科、预防保健科;健科;(二)(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病理科、输血科、核医学科、理疗科(可与康复科合设)、消毒供应室、病理科、输血科、核医学科、理疗科(可与康复科合设)、消毒供应室、病案室、营养部和相应的临床功能检查室。病案室、营养部和相应的临床功能检查室。三、人员:三、人员:(一)(一)每床至少配备名卫生技术人员;每床至少配备名卫生技术人员;(二)(二)每床至少配备名护士;每床至少配备名护士;(三)(三)各专业科室的主任应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
15、各专业科室的主任应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四)(四)临床营养师不少于人;临床营养师不少于人;(五)(五)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占卫生技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1 1.1.卫生技术人员与开放床位之比应不低于卫生技术人员与开放床位之比应不低于1.151.151 1。2 2病房护士与开放床位之比应不低于病房护士与开放床位之比应不低于0.40.41 1。3 3在岗护士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在岗护士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50%50%。4 4全院工程技术人员占全院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全院工程技术人员占全院技术人员
16、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 1。5.5.临床科室主任具有正高职称临床科室主任具有正高职称90%90%。6.6.医技科室主任具有正高职称医技科室主任具有正高职称70%70%。7 7护士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者护士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者50%50%。8 8平均住院日平均住院日1212天。天。9 9保持适宜的床位使用率保持适宜的床位使用率93%93%。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22012版)版)有关人员配置标准有关人员配置标准 12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22012)新生儿病室新生儿病室人员配置人员配置 1 1医师人数与床位数之比应不低于医师人数与床位数之比应不低于 0.30.31 1。2 2由具有由具有3 3年以上新生儿专业工作经验并具备儿科副高以年以上新生儿专业工作经验并具备儿科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担任医疗负责人。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担任医疗负责人。3 3护士人数与床位数之比应不低于护士人数与床位数之比应不低于 0.60.61 1。4 4由具备主管护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有由具备主管护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