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气污染防治十大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全县环境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市2023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十大行动实施方案?以及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对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紧盯“压煤、抑尘、管车、减排、严管、增绿等关键环节,坚持“以日保旬、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工作思路,深入推进PM2.5和臭氧协同治理、挥发性有机物VOC
2、s与氮氧化物NOx协同减排、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控制,通过开展冬季清洁取暖改造、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控、锅炉综合整治提升、扬尘污染管控、机动车污染防治、VOCs深度治理、工业废气治理、“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餐饮油烟治理、“四烧污染整治等“十大行动,大力削减污染存量,严格控制污染增量,突出源头治理,科学施治,精准施策,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实现污染源达标排放,力争空气质量稳定提升。2023年底PM2.5实现下降,到达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优良天数比率持续提升。有效控制夏秋季臭氧浓度,其他四项根本污染物平均浓度稳中有降;确保不发生人为导致的重污染天气。 二、主要任务 一冬季清洁取暖改造专项行动 1.
3、分类推进清洁能源改造。制定城郊、农村地区燃煤锅炉淘汰方案和清洁能源改造方案,加快推进城区集中供热管网建设和改造力度,开展各类分散式清洁供暖;集中供热不能覆盖的区域,逐步完成气代煤、电代煤或其他清洁能源替代。城郊及县城,以集中供暖为主,分散供暖为辅,着力推进气代煤、电代煤和各种可再生能源供暖。全县农村地区推广利用电、太阳能、空气源等清洁能源。力争在2023年底全县清洁取暖率到达70%以上。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供电公司 实施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城投公司 2.全力实施“三改一补民生实事项目。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省
4、市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发202315号精神,按照清洁替代、经济适用、居民可承受的原那么,综合采用集中供暖、清洁取暖等方式,进一步替代散煤燃烧取暖。按照“一户一策、集中连片、分类施策、压茬推进的原那么,以中央和省级清洁能源改造项目为支撑,实施全县城中村、城郊区及周边居民清洁能源改造“三改一补项目,改造土炕4000户以上。有序推进清洁能源改造工作,切实解决城区及周边燃煤散烧污染问题。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县工信局、供电公司 实施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控专项行动 3.加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控力度。严格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知?
5、天政办发2023132号要求,2023年10月底,调整划定禁燃区范围,调整后禁燃区面积不得小于原禁燃区。对禁燃区内散煤燃烧问题进行全面排摸,按照“宜电那么电、宜气那么气的原那么,分批分类制定整治方案,结合实施“三改一补民生实事项目,坚决取缔禁燃区内经营性铺面燃煤小火炉,统筹推进禁燃区居民小火炉清洁取暖改造。认真组织开展禁燃区散煤管控宣传,张贴发布公告,利用电视、网络、微信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发动用煤单位、居民自觉停用散煤、抵抗散煤。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局 4.加强煤炭市场和煤质监管。加强煤炭经营场所排查整治,坚决取缔无证经营的煤
6、炭场所,严厉打击禁燃区内销售散煤行为。加强煤炭煤质管控,加大抽检频次,严厉打击销售和使用劣质煤行为,杜绝劣质煤流入市场,对销售不合格煤炭的煤炭场所,依法严肃查处,坚决予以取缔。建立清洁煤市场,确保全县清洁煤源稳定供给。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 5.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加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行为监管,紧盯元旦、春节、元宵节及庆典开业、婚丧嫁娶日等重点监管时段,以限制和禁止燃放区域为重点,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营造严查严管气氛,形成有效震慑。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 三锅炉综合整治提升专项行动 6
7、.稳固燃煤锅炉综合整治成果。对已整治完成的燃煤锅炉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治彻底到位,防止反弹复燃。更新完善燃煤锅炉清单,重点排查农村地区燃煤锅炉底数,分类建立台账,实行清单管理,争取中央和省级大气污染防治项目资金,逐步淘汰改造农村燃煤锅炉。推进燃煤锅炉“以大代小和节能环保综合改造,推广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县工信局 7.加大生物质及燃气油锅炉治理力度。对全县范围内在用生物质锅炉、燃气油锅炉进行全面排查,建立管理台账,分类实施治理。对具备改造条件的生物质锅炉,实施清洁能源改造,优先改为电、天然气锅炉;对不具备改造条件的,配套安装布袋除尘设施,定期
8、更换除尘设备或布袋,确保锅炉达标排放。对拒不安装除尘设施和超标排放的生物质锅炉,坚决依法取缔。争取中央和省级项目支持,鼓励企业对燃气锅炉开展低氮改造示范。加大生物质及燃气油锅炉日常监管监测,催促企业严格落实自行检测要求,加大监督性监测频次,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分局 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 四扬尘污染管控专项行动 8.强化扬尘污染管控。严格落实建筑工地“六个百分之百抑尘措施,实施精细化管控,规模以上土方施工工地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对“六个百分之百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施工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查处;对整改措施落实不力的,责令停工整改,并通过网站媒体进行
9、曝光。加强道路扬尘管控,重点治理渣土车带泥带土上路、遮挡密闭不严、不按审批路线时间行驶等突出问题。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城市主要道路定时喷雾、洒水,道路机扫率到达80%以上,背街小巷实行湿法清扫,城市建成区垃圾及时清运。加大城市硬化和绿化工作力度,对学校操场、运动场、厂区裸地、单位及家庭庭院、居住小区等不宜进行绿化处理的裸地,采取生态型硬化、透水性铺装、环保抑尘剂覆盖等措施,严防扬尘污染。全面管控辖区内煤场、料场、渣场、砂石厂和采矿场地扬尘污染,做好防风抑尘设施建设、管理和使用工作。加大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开展日常巡查夜查,依法查处各类扬尘污染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执法局、县交
10、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9.持续实施生态增容工程。加快推进国土绿化工程,继续加强城市生态增绿减污,推进县城及周边绿化和防风防沙林建设,扩大城市建成区绿地规模,降低沙尘、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 五机动车污染防治专项行动 10.加强机动车尾气治理。依法划定城区大型运输车辆禁限行区域、路段以及绕行具体路线,严控重型高污染车辆进入县城建成区。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负责、全程监控模式,推进高排放老旧柴油车深度治理,对具备深度治理条件的柴油车,鼓励加装或更换符合要求的污染控制装置,协同控制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建立完善部门联合执法常态化路检路查
11、工作机制,在主要通行路段对柴油车开展路检路查,重点检查柴油货车污染控制装置、OBD系统、尾气排放达标情况等内容。严格落实机动车排放检测与维护制度I/M制度,实行生态环境部门检测取证、公安交警部门实施处分、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执法闭环模式。严厉打击排放检验机构弄虚作假、伪造检验结果、出具虚假报告、屏蔽和篡改车载诊断系统数据等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11.加快老旧车辆淘汰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制定老旧柴油车和燃气车淘汰更新目标及实施方案,按期完成省上下达的淘汰任务。加快推进城市城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
12、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者清洁能源汽车,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开展,推动能源结构调整,减少城市交通污染。2023全县公交车新能源车使用率到达50%以上。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县开展改革局 12.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管理。加大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力度,持续对辖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并挂牌含信息采集卡,做到应统尽统。加强源头管控,对辖区内新购置或转入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催促其在购置或转入之日起30日内完成编码登记并挂牌含信息采集卡。生态环境部门要与住建、水利、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形成联动,加强监管,监理单位对所有进入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的非道路移动机
13、械进行严格把关,并审核登记相关进场验收记录,没有进行编码登记、挂牌含信息采集卡以及不符合排放标准的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加强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监督抽测,抽测率到达100%。加强对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管控,禁止超标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入管控区域。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分局 配合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 六VOCs深度治理专项行动 13.开展VOCs排放行业分类整治工作。对VOCs排放企业全面开展排查摸底,4月底建立全县VOCs排放企业台账,催促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方案。包装印刷行业,推广应用低无VOCs含量的绿色油墨、上光油、润版液、清洗剂、胶粘剂、稀释剂等原辅材
14、料,采取车间环境负压改造、安装高效集气装置等措施,有效治理污染;医药制造行业,针对医药制造行业特点,对发酵制药、化学合成制药、提取制药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摸底排查,建立台账,扎实推进污染治理工作;家具制造行业,推广应用VOCs含量低的水性漆,鼓励“油改水工艺和设备改造,对喷漆、烘干废气采取吸附燃烧等高效治理措施;汽修行业,对全县汽车维修企业和4S店进行排查,对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机动车维修企业,喷涂、流平、烘干作业必须在装有无组织废气收集系统的密闭车间内进行,产生的有机废气应当收集处理后排放,收集率不低于80,严厉查处取缔露天和敞开式汽修喷涂作业行为。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分局 配合单位:
15、县发改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 七工业废气治理专项行动 14.强化重点行业废气治理。加大建材、供热等重点行业有组织废气治理力度,对工业炉窑实施综合整治,应该淘汰的坚决淘汰,具备清洁能源改造的坚决改造,未实现达标排放的坚决停产治理。严格控制涉工业炉窑建设项目,新建涉工业炉窑建设项目,要配套建设高效环保治理设施。提高砖瓦行业污染控制水平,推广布袋除尘等高效除尘技术,以及湿法脱硫协调控制颗粒物技术,新建或具有一定规模的砖瓦企业应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对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实时监控。建立工业炉窑管控清单,确保完成深度治理的窑炉污染治理设施和在线设施正常运行,运行台帐标准,坚决杜绝停运治理设施和加装烟气旁路偷排、直排的行为。强化日常监管,严格标准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自行检测,提高监督性监测频次,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 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 15.加大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力度。开展建材行业和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排查,标准完善管理台账,有序推进深度治理工作。对物料含废渣堆存、运输、装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