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交流 目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管理体制、机制、制度总体上是科学、标准、有效的,但由于受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还存在一些不容无视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一是队伍建设不标准。建设一支什么样的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如何建设。没有上升到法律高度,甚至党内也没有一件专门关于队伍建设的条规,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不太标准。二是队伍管理不严密。纪检监察干部虽然也是一般的共产党员、公务员,但还是有其特殊性,然而,在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中,却与其他党员、公务员根本上没有区别,没有表达出干部队伍专业化的思想。三是干部配备不齐全。基层纪委虽然选举了57名纪委委员,但除了纪委书记外,其余委员都是挂名的;大多县直单位的
2、纪委根本就没有纪委委员,只有一个纪委书记;派驻县直单位纪检组,一般也只有一个组长,没有其他工作人员;县直单位监察室也只有一个主任,都是兼职的,有的是非党员。四是干部不能专职专用。纪委书记兼任副书记,都要分管大量的其他的工作,主要的精力不是放在纪检监察工作上,而是主要忙于其他分管工作。县直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也都分管了其他业务工作。监察室主任都是由各单位人秘股长兼任,有的多年未办过一件案件。五是干部队伍不稳定。乡镇纪委书记年年有小变,三年一大变,县直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也变动频繁。六是监督“资格不明确。用什么证明你是纪检监察干部呢。唯一的方法就是办案时,纪检监察机关开具的一张介绍信。除此之外
3、,既没有象公安、法院等部门那样为执法人员建档立卡、统一身份编号,也没有任何证明你是纪检监察干部的有效证件。 面对目前这种状况,如何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管理,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做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管理。 1、要从组织上完善,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成立了党委的基层单位,必须同时成立基层纪委。没有成立党委的基层单位,要根据需要派驻纪检组、监察室。但条件不成熟的单位,不要形同虚设,以影响纪检监察组织的形象。现在的问题是县级直属单位为了人员安置,党委设置过滥,应做统一规定。所有纪检监察机构都要配齐配强人员。纪检监察干部务必做到专职专用,以保证有足
4、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纪检监察工作。 2、要从管理上加强,为纪检监察干部营造更大的开展空间。应出台一个关于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的专门文件或队伍建设的有关条规,包括培训、考核、交流、调整、奖惩以及派驻机构的管理,以便于操作。纪检监察干部的交流包括向外系统的交流和本系统内交流。以往更注重向系统外交流,系统内交流反而是薄弱环节。为此,在做好纪检监察干部向外系统交流工作的同时,更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在本系统内的交流;不仅可以在同级纪检监察机构之间进行横向交流,还可以在上下级纪检监察机构之间进行纵向交流;不仅可以交流上下级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干部,也可以交流上下级纪检监察机构的一般干部。建议纪委正副书记跨县际交流。
5、 3、要从政治上关心,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待遇。继续落实上级关于“纪委书记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的决定,并善于从纪检监察干部中发现人才,提拔重用。对任职时间长的纪委副书记要提高职能(副县级纪检员)或推荐提任其他机关的领导职务。各单位应为纪检监察干部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办案用车等,支持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应关心纪检监察干部的生活,为他们解决实际问题,解除后顾之忧,使他们能够全身心投入到纪检监察工作中。 4、要从体制上理顺,试行纪检监察系统的垂直管理。条件成熟时,可实行由市纪委、监察局对下级纪检监察组织垂直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将人、财、物统一管理。获得经验后,再实行由省纪委、监察厅垂直管理,最后实行中央纪委、监察部垂直管理。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