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关保密工作规定 为了切实加强镇机关内部保密工作,确保国家秘密的平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一、加强公务活动中的保密工作 (一)召开涉及保密事项的会议,必须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场,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资料。会议记录、会议录音和会议文件的印发、保管、传达等,要严格按照保密规定办理。 (二)参与对外经济交往和外事活动,要坚决贯彻“内外有别的原那么,严守外事保密纪律,不准向境外人员提供有秘密内容的文件、资料、统计数据和内部情况。 二、加强公文传递中的保密工作 (一)严格按照保密法规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的有关规定做
2、好文件传阅和办理,办结后及时退回政府办公室。 (二)密级公文由政府办公室统一编号、登记,严格按规定的范围分发,并由收件人签字。 (三)密级文件、资料的复印,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视同原件一样管理。 (四)根据有关要求,及时做好密级文件的整理归档、清退、销毁等工作。 三、加强对机关内部密级文件、资料确定、变更、解密等工作的管理 (一)凡文件内容涉密的,应按规定标明密级标志、期限。 (二)确定密级、变更密级或决定解密,均由党委办公室提出具体意见,由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审核批准。 (三)在保密期限内不需要继续保密的,应当及时解密。国家秘密事项的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国家秘密事项经有关主管机关、单位正
3、式公布后,即视为自行解密。 四、加强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工作 (一)涉密计算机及其网络应根据有关规定,采取必要的保密技术措施,不得利用无保密设施的计算机网络和 机传输密级文件和资料,不得在办公计算机上安装不正当软件。 (二)加强移动存储器(u盘、移动硬盘等)的管理,对存有保密文件或信息的移动存储器必须严加保管,不得善自交由他人使用。对废弃的移动存储器妥善处理,内容应销除的要及时处理。 (三)互联网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必须进行保密审查,并做好日常保密检查工作,不得上传涉密文件或信息。 五、加强对保密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都要牢固树立保密观念,认真学习保密规定,严格遵守保密制度,自觉遵
4、守“十不规定。凡工作人员调离本单位,应首先将所有秘密文件清理,并交政府办公室归档处理。 (二)各部门都要指定一位同志负责文件管理工作。一切秘密文件、电报、档案、资料、刊物、录音带、移动存储器、录像带和领导同志的笔记、信件等,必须严加保管。涉密文件和资料的处理销毁,由政府办公室统一负责。销毁秘密文件、资料应当进行登记造册,由两人监销,保证不丧失、不漏销。 (三)文印、档案室等重点保密部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严格做好保密工作,非工作需要,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出;文印室对送印的秘密文稿、资料及印出的文件,以及有秘密内容的存储工具,要妥善存放;文件清样、废页和多余份数,要及时销毁,严禁个人留存、抄录和外传。 (四)镇保密领导小组负责对机关保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管理,并负责对干部的保密知识教育和各部门保密工作的检查。 (五)工作中如发生失密、泄密事件,当事人应立即向镇保密领导小组报告,并及时采取紧急补救措施。对造成危害的失密、泄密人员,将视情节轻重,按干部管理权限和保密法的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