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教育体育局学生防溺水通知 局属各学校,各镇处、区教育办公室,各民办学校: 随着夏季和暑期的来临,我市民办学校及周边县市区相继发生学生溺水事故。为了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有效制止中小学生到河流、水库、坑塘等蓄水地游泳、玩耍,现就加强对中小学生防溺水安全工作提出以下要求,望各单位严格抓好落实。 一、加强对学生的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 各学校要立即对学生开展一次防溺水安全教育专题活动,大力宣传不当游泳危及生命安全的严重危害性。要结合各种案例,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通过校班、队会、板报墙报、专题报告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开展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切实提高他们的防溺水安全意识和防溺水个人防护能力。要提高教师和家长
2、的安全意识,加强对中小学生的看护和监督,及时制止不当游泳行为。 二、加强对学生的游泳安全管理 各学校要切实加强对学生游泳安全管理,明确要求中小学生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着下私自下水游泳;要教育学生不在上下学路上和节假日私自或结伴到水库、池塘等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非游泳水域游泳。发生溺水事故时,未成年人不贸然救助落水同伴,要就近向成年人呼救,防止因盲目施救而导致群死事件。 三、加强与家长、社区的沟通合作 各学校要认真分析本地本校特点,切实建立预防溺水的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社区、村委会和家长的密切联系,积极创造条件,在学校周边非游泳水域插挂警示标示;要提醒学生注意安全,切实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学校要与家长做好时空上的衔接,杜绝学生防溺水管理上的空白点;要建立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定向联系学生,密切关注周末、暑假等节假日期间的学生动态,加强学生假期安全管理。各学校要在近日以家长会、致家长一封公开信等形式,提醒防溺水安全考前须知,明确提出近期及暑假期间防溺水安全的有关要求。 四、严格责任追究 各学校要切实承当起教育和管理学生的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那么,明确管理责任,落实管理措施,学校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建立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今后出现学生溺水事故的学校,将视情节追究直接责任、间接责任或教育责任。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