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办非企业信息公开意见 各民办非企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十七大“重视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的精神,稳固x区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成果,落实x市民政局转发民政部关于深入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信息公开和承诺效劳活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点做好几项工作: (一)各单位召开一次理(董)事会,按照民政部文件的要求做出研究贯彻落实的意见,制定本单位深入开展信息公开和承诺效劳活动的具体措施,明确领导负责,明确专人落实。 (二)各单位要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和承诺效劳活动,做到“五上墙即: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上墙,职业许可证上墙,规章制度上墙,效劳承诺的内容上墙,公告栏
2、上墙。公告栏内容包括:年度工作报告、年度审计报告以及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等有关情况。 (三)各单位要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和承诺效劳活动,做到“五公开即:收费工程公开、收费标准公开、规章制度公开、财务状况公开、重大活动公开。通过向社会公开有效形式,提高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公信度。 二、工作时间安排 (一)发动实施阶段: 1、召开理(董)事会,制定本单位管理意见。(20x年1月9日20x年1月31日) 2、完成“五上墙、五公开工作。(20x年2月1日20x年4月30日) 3、完成信息公开和承诺效劳活开工作总结。(20x年5月1日20x年5月31日) (二)工作检查阶段。20x年6月1日7月31日。 (三
3、)催促整改阶段。20x年8月1日9月1日。 (四)总结上报阶段。20x年9年2日9月30日。 三、加强管理完善效劳 (一)区社团办将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政部关于深入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信息公开和承诺效劳活开工作的意见民发(202223)145号,认真组织实施,组织人员深入各民办非企业单位,指导民办非企业单位信息公开和承诺效劳活开工作开展。 (二)区社团办将依据法规规定,按照职责权限,对未达标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对违规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提出处理意见,并向社会公式。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民办非企业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加强领导,制订措施,认真落实。
4、(二)要制定工作制度。在自律与诚信建设工作的根底上,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和承诺效劳;在活动中创新和改进本单位的各项工作,更好地效劳社会,提升自身的开展水平。要将信息公开和承诺效劳工作,形成制度,长期坚持,在不断完善的根底上,形本钱单位的特色。 (三)结合深入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信息公开和承诺效劳活开工作,认真总结本单位完成情况,将书面总结及电子版于20x年5月31日前报x市x区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 (四)公告栏内容和“五公开内容要留存电子文档和影像资料,作为档案备查。 (五)有条件的单位在自己的网站上或在报刊、电视等媒体上披露单位有关信息和承诺的内容,公开接受效劳对象、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六)各民办非企业单位结合年检工作将以下材料报送x区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