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政局扶贫助学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上级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根本生活兜底保障工作要求和县民政局2023年度扶贫工作方案,从3月份开始,组织实施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及因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导致根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就读高中以上特困家庭的扶贫助学专项行动,为确保此项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此方案。 一、时间步骤 1.调查统计2023年2月26日至3月6日:一是统计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及因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导致根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2023年正在大学就读,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人员及组件。二是统计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及因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2、肺炎导致根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2023年春季在读高中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人数并组件。 2.审核上报3月9日至4月30日:各乡镇街对需要救助人员的信息进行初审并录入救助系统。 3.审批拨款:即时审批确认,拨款至救助人提供的存折或卡中。 二、救助标准 1.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及因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导致根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2023春季在读大学的,每个学生一次性救助4个月城市低保保障标准。 2.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及因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导致根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2023年春季在读高中和中专的,每个学生一次性救助2个月城镇低保保障标准。 三、几点要求 1.县社会救助事业中心配合各乡镇街民政办以2023年秋季助学的数据为根底,重新进行核查。 2.各乡镇街民政办在认真调查的根底上,统计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及因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导致根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需要救助的数据、信息,按照救助条件要求汇总、组件、并按时限审核审批。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行动的有序开展,县民政局成立2023年春季扶贫助学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