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乡美化工程方案 一、治理范围 x中心城市、各县(市)XX县区及一、二、三类乡镇场镇。 二、工作内容 (一)标准城乡街巷摊点摆设,杜绝乱摆乱卖、占道经营等现象。坚持便民与利民的原那么,加快集贸市场建设,合理设置市场,提供标准、低门槛的经营条件,加强综合管理,引摊进场,还路于民。 (二)标准城乡街道和住宅区车辆停放,严查车辆乱停乱放,解决无序占道停车、阻碍交通的问题。加快城市环城公路建设,缓解XX县区交通压力。加强停车场的规划和建设,各繁华地段建筑和住宅区的原有停车场必须按设计功能使用,积极推进立体停车场的开发与利用。 (三)标准城市户外广告、牌匾、霓虹灯、XX县区道路公共设施和经营性设施的设置
2、。按XX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规的有关规定,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的手段解决广告乱贴(画)和公共设施、经营性设施设置不标准的问题。 (四)标准建(构)筑物、建筑工地和人行道上公共设施的管理。统一标准设置建筑施工围墙、临街围墙及各类临街墙面、橱窗、卷闸门;解决违法乱搭乱建,保持建(构)筑物外观整洁。 (五)标准城市(镇)道路、小街小巷、污水管网的建设、维护和保养。按步骤将城市(镇)道路、小街小巷、污水管网(不含社区、小区)的治理纳入各级人民政府工程年度方案,并按方案实施。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223年5月至6月) 1.抽调人员成立专门治理队伍; 2.细化治理工作方案。
3、 (二)摸底调查及治理阶段(202223年7月至202223年9月) 1.市级有关职能部门、各县(市)分别对x中心城市及各县(市)XX县区停车场、农(集)贸市场、超市和户外广告设置等情况摸底调查并汇总; 2.按治理要求完成美化任务。 (三)催促检查阶段(202223年2023月至12月) 按治理标准催促检查验收。 四、责任分工 (一)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美化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 (二)各级规划和建设部门负责XX县区户外广告的清理、治理和农(集)贸市场、停车场、城市道路、污水管网的规划建设管理,对违章设置的户外广告予以整改或撤除,对损毁的道路、污水管网等设施及时维修;负责农(集)贸市场、
4、停车场的规划定点工作;负责制定城镇建筑施工围墙、临街围墙及卷闸门、橱窗设置等具体标准标准并实施治理工作。 (三)各级工商行政部门负责配合取缔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农(集)贸市场、停车场使用性质的经营场所,对改变使用用途的农(集)贸市场、停车场,要责令业主恢复用途,对规划设置为农(集)贸市场、停车场挪为经营性使用的工程不予发放经营许可证。 (四)各级城管部门负责对违规摆摊设点、占道经营、沿街叫卖、乱停乱放等行为的标准和“牛皮癣的治理工作。 (五)各级公安部门负责城镇交通信号灯、道路标志标识牌的设置和管理,负责路内机动车停车泊位的规划、治理工作,科学合理地设置临时停车站点,逐步取缔不合理的临时停车站点,
5、加大对机动车乱停乱放、乱鸣喇叭、违规行驶等行为的查处力度,标准机动车驾、停行为;配合规划和建设部门做好停车场的规划与建设工作。 五、治理措施 (一)加强农(集)贸市场体系建设和管理 1.按效劳半径每500至202300米规划建设农(集)贸市场(超市),按居民每1500人建设便民点,实行农副产品集中买卖,解决乱摆乱放的问题。 2.加强农贸、集贸市场和临街门店的管理,严禁占道经营、乱设摊点和沿街叫卖行为。 3.在农(集)贸市场(超市)效劳半径以外的新建小区,必须配套建设农贸市场或农贸超市。 4.已批农贸市场改作它用的,必须在202223年底前恢复。 (二)加强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 1.新建小区必须
6、按国家标准规划建设停车场,已建成小区没有规划建设停车场的,必须在202223年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 2.为缓解市中心XX县区交通压力,逐步取消路边临时停车位。 3.酒店、大中餐饮娱乐场所应配备合理的停车位。 4.已批停车场改作他用的,必须在202223年底前恢复原使用功能。 (三)强化建(构)筑物的管理 1.彻底纠正违章乱搭乱建行为,保持建(构)筑物外观整洁,各建(构)筑物业主负责对破损、不美观的建(构)筑物及时修复,撤除乱牵乱挂物体。彻底去除建(构)筑物和公共设施上的“牛皮癣。建筑施工工地必须按标准围挡,在主干道和重要地段设置围挡的,必须实施美化。 2.鼓励业主开展屋顶绿化,美化城市环境。
7、3.逐步清理标准废旧亭棚和落地广告。 (四)加强户外广告的标准管理 1.集中清理广告设置。对手续完备但设置不合理的户外广告牌,到核准期限后及时清理,陈旧、破损的广告画面、角架、立柱必须进行翻新。未发布商业广告的空置户外广告专用设施,必须发布公益性广告。对违章设置的广告,一律强制撤除。 2.标准招牌设置。坚持“一店一招和只允许在建筑物一、二层设置横式招牌的原那么,对原有招牌逐步标准,对新设招牌实行审批制,严禁设置与建筑物立面垂直的外挑式招牌,在同一建筑物、同一楼层的大型宾馆、酒楼、歌舞厅等公共娱乐场所,招牌、霓虹灯设置必须规格一致,色彩和谐、美观。 3.街道、各类建筑物禁止设置过街横幅、软性条幅,禁止在街道上悬挂、设置各类条幅等临时广告。 4.禁止在建筑物玻璃幕墙、窗户、通道和消防设施上设置招牌;禁止在城市街道两旁的人行道、店面门前、绿化带设置落地招牌广告;城市在建建筑物禁止设置广告条幅。 (五)加强城市(镇)道路、街(巷)、污水管网的建管 1.减少XX县区道路、污水管网维护资金审批程序,各级财政根据实际情况,将XX县区道路维护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包干使用。 2.做到车行道路面平整,有效解决人行道板“翘翘板问题,城市污水主管网保持正常贯穿。市政设施损坏,简易的应在1个工作日、复杂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实施维修,恢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