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小学平安生产目标责任书 为全面落实平安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好学校平安防范工作,保障广阔师生生命财产平安,镇人民政府与各中小学签定平安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责任书的内容如下: 一、目标责任内容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平安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并按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能和平安生产责任制的要求,行使监督管理职责,各中小学校长为平安工作第一责任人。 2、将平安生产工作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每月召开一次以上平安生产工作会议,召集班主任参加,听取工作汇报,研究防范平安事故的工作,及时排除平安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隐患。每次会议应当就相关问题作出决定,有平安工作的具体要求措施、制度,并形成会议记录。会议性形成
2、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3、将平安生产管理目标,按照责任制要求分解,落实到教师,并定期检、监督,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 4、学校要建立平安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并有领导具体负责学校平安工作。建立健全本校的平安生产工作责任体系和组织管理网络,建立平安生产监督管理智能工作机构,配备与本校相适应的平安生产监督管理人员。 5、实施平安奖惩考核,把平安生产实绩作为各学校工作和教师考核的内容。 6、加强平安生产工作的宣传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平安教育活动。 7、各学校放学时,要有老师护送小学生过马路,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8、确保学校年内无火灾,不发生交通平安、危房倒塌、建筑物平安、注意食品卫生平安,杜绝事物
3、中毒、溺水等事故的发生,严禁中小学无驾照驾驶摩托车、汽车,确保师生无因事故引起的死亡或重伤事故。 9、完善平安工作分析汇报制度,在发生平安事故时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责任人要迅速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并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限上报事故及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事故。 二、实绩考核 (一)考核按“季度自查、阶段督查、年终考核有步骤进行。 (二)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平安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自治区平安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实施方法,追究平安事故的有关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 (三)实行平安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凡平安生产年度考核不达标的学校和个人,取消年终评优资格和年终目标考核奖励。 (四)各学校签订责任书后必须上交300元平安生产考核保证金。对完成平安生产考核指标的,返还保证金。对不完成平安生产考核指标的,将保证金全部上缴镇财政。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中小学平安生产目标责任书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