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林业局绿色通道实施方案 为充分利用公路两旁宜林地(根本农田除外)开展速生丰产林,实现公路绿化,建设绿色通道工程,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原那么和目标 1、实施原那么。统一规划,明晰产权,谁种谁有,合同管理,责任到人。公路两旁的绿色通道工程建设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公路、交通和林业部门参与,实行统一规划。对于公路及公路两旁宜林地的流转(承包),原那么上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如权属属于公路、交通部门的,由公路、交通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林权证由县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核实发放。 2、总体目标。利用3-5年时间,使国、省、县、乡道两旁宜林路段全部实现绿化。2023年各县(
2、市、区)要结合实际,按照道路绿化要求,在国、省、县道路两旁,各建设1-2个路段长500-800米的绿色通道连片示范点;在乡村道路两旁,各建设3-5个路段长300-500米连片示范点。 二、实施步骤 3、广泛宣传。各地要通过播送、电视、报纸等宣传媒体,积极宣传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速生丰产林的优惠政策和抓好绿化通道工程的重要意义。通过宣传,改变公路绿化由公路、交通部门唱“独角戏的局面,形成社会各界合力打造绿色通道的气氛。 4、统一规划。为使公路绿化步入良性循环,对已到砍伐年限的速生林可以按砍伐规划要求,分段招标砍伐或由承包者自行砍伐,形成年年有树种、年年有树伐的良好局面。对符合砍伐要求的速生林,每
3、年6月要制定砍伐规划,11月底前完成砍伐,并制定下一轮的公路绿化规划。 5、创新机制。绿色通道工程必须在统一规划的前提下,对道路两旁的宜林地,采取以下几种经营方式:(1)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那么,将宜林地流转给公路、交通部门或其它经济组织(含经营大户)承包经营;(2)按照“谁地、谁造、谁管、谁受益的原那么,由宜林地承包者实行统一品种、分户管理、自主经营;(3)按照股份制的原那么,实行股份承包经营,利益共享,按股分红。 三、工作要求 6、建设范围。国道两旁宜林地栽树30-60米宽;省、县道两旁宜林地栽树20-40米宽;乡村公路两旁宜林地栽树10-20米宽。 7、确保质量。要严把树苗质量关,
4、选择优质杨树等速生树种,且直径不小于2.5厘米,树高3米以上,确保树苗的成活率达90%以上。要求在每年元月底前打好树坑,树坑标准为100100100厘米,并施好底肥,株距2-2.5米,3月12日前全部栽植到位。 8、加强管护。速生丰产林的日常管理原那么上由承包者负责,但路政人员有义务帮助承包者维护路树的损害赔偿,对破坏绿化、毁坏树木的不法行为予以打击。结合养路员工的日常管护,各地应因地制宜建立专(兼)职的管护队伍,搞好公路绿化。林业部门要加强病虫害预报和防治等技术指导,一般病虫害预防和施肥由承包者负责,并按公路、交通部门的统一要求,进行修枝、刷白。 9、强化督查。由市公路、交通部门牵头,会同林
5、业部门对各地绿色通道工程完成情况进行督查,每年2月初对打树坑情况进行检查,4月初对植树完成情况进行检查,10月对路树成活情况进行检查,对完成任务好的给予奖励,对未完成任务的和成活率低的进行通报。 10、建立档案。公路和交通部门分别对所管养公路绿化情况(里程、种植面积、植树数量、成活率、承包者等)建立档案。各县(市、区)公路、交通部门应在每年3月底前将植树完成情况,9月底前将植树成活率自查情况,11月底前将下一年度的绿化规划,分别报市公路、交通部门备案。 内容总结(1)林业局绿色通道实施方案 为充分利用公路两旁宜林地(根本农田除外)开展速生丰产林,实现公路绿化,建设绿色通道工程,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2)林业局绿色通道实施方案 为充分利用公路两旁宜林地(根本农田除外)开展速生丰产林,实现公路绿化,建设绿色通道工程,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3)二、实施步骤 3、广泛宣传(4)三、工作要求 6、建设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