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市党内法规工作会议贯彻落实情况汇全市党内法规工作会议贯彻落实情况汇报报 全市党内法规工作会议贯彻落实情况汇报 今年以来,市商务局党组高度重视党内法规的贯彻执行和制度建设工作,在强化学习的同时,制定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本部门规章制度,并对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强化学习 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将党内法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以及省市党内法规工作会议精神融入到日常学习内容,制定了详细的学习计划,明确具体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和学习方式,做到了年度有安排、月月有计划、次次有主题。坚持每周五下午集中学习制度不动摇,定期开展集中研讨、学习交流。局党组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制度
2、为主要抓手,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交流互动,中心组学习每月至少安排 1 次。党支部以“三会一课”制度为基本载体,健全完善了“三会一课”相关制度,制定了“三会一课”和党内法规学习计划,完善了“三会一课”计划报备、活动纪实等做法,细化了“三会一课”时间、内容、主题和程序、步骤,推进制度发挥实效。截至目前,对于党内法规工作,主要负责人批示 5 次,组织召开传达会议 4 次,集体学习研讨 4 次。二、健全组织 局党组高度重视党内法规和依法行政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领导班子责任目标,并明确了专门的领导及办事机构。成立了 xx 市商务局法治机关建设暨“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各分管
3、副局长为副组长,各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性工作。使党内法规和依法行政工作有领导抓、有机构管、有专人办,从组织机构上保证了依法行政工作的实施,依法行政工作逐步进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我局每年将依法行政经费纳入财务预算,确保了依法行政及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的正常开展,使依法行政资料征订、网站正常运营、法治培训班等工作落到实处,为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经费保障。三、完善机制 为使依法行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结合商务局管理工作的职能和特点,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计划,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分析矛盾纠纷隐患,研究排查措施,征求意见和建议,制定
4、相关制度。今年,根据 XX 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XX 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 XX 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聊府法办字201712 号),对 2012 年 1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制定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共清理规范性文件 8 件,继续有效 3 件、废止 5 件。将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有关要求和流程在局机关门户网站上进行了主动公开,并严格遵照执行;梳理上报了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对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实行“双公开”。集体研究讨论通过并印发了XX 市商务局党组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XX 市商务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关于
5、推广商务领域“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四、提升素质 为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行政工作人员队伍,局领导把学习依法行政知识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坚持周五学习日制度不动摇,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及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对XX 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进行了学习研究和宣传贯彻,保障了我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质量和效益。积极组织参加市法制办组织的法律知识大讲堂;同时,为严格落实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根
6、据市法制办的部署要求,对执法人员资格进行了再次清理,组织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年审考试。通过组织参加学习、培训、考试,极大地提升了我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五、推进公开 近年来,我局以服务对象的需求为导向,在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的灵活多样。本着规范、实用、简便、易行的原则,加强政务公开的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外网网站、报纸、电视台、大厅大屏幕等多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为加强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及准确性,制定下发了XX 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XX 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确保信息公开口径统一、及时、便捷,工作落实到位。截止目前,我局共公开各类信息(包括党内法规信息)600 余条。虽然我局党内法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我局还存在诸多需要改进或提高之处:学习党内法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待提高,依法行政意识有待加强,依法依规行政能力有待提升,相关工作制度有待完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通过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促进行政管理的规范化;通过加强对人员的监督、考核、培训,促进全员素质的提高,树立良好的形象;通过对各项责任的落实,促进工作实效的强化,为推进党内法规工作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