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纠纷人民调解 第3局部:评鉴流程标准目次 TOC h z t前言、引言标题,1,参考文献、索引标题,1,章标题,1,参考文献,1,附录标识,1,一级条标题, 3,二级条标题, 4 前言 II 1范围 1 2不鉴定案件的调解 1 2.1启动评鉴程序 1 2.2专家组成 1 2.3案件评鉴要求 1 3鉴定案件的调解 1 3.1启动评鉴程序 1 3.2案件评鉴要求 1 3.3案件评鉴程序 1 3.3.1陈述 1 3.3.2讨论 2 3.3.3决议 2 3.3.4结果 2 3.4评鉴相关费用的事项及处理 2 附录A资料性附录决议书 3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23给出的规那么起草。DB1
2、5 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结构共分为5局部:第1局部总那么第2局部机构建设标准第3局部调解标准第4局部评鉴流程标准第5局部效劳质量与评价标准本局部为第4局部;本标准由呼和浩特市医疗纠纷第三方人民调解处理中心提出。本标准由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内蒙古自治区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内蒙古自治区国际蒙医院、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医院、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中汇国际保险经纪股份内蒙古分公司、呼和浩特市医疗纠纷调处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贾莉、门德巴雅尔、黄利军、赵杰华、李朝辉、乌兰
3、、安慧云、张鹏飞、贾双文、刘院君、曹铁军、张颖、李红军、马建军、杨豪、程松涛、孙艾丽、常丽娟、王洪飞、斯琴图、岳生军、郑江、白玉钟、杨梦雅、乌其日勒图、陈建斌、王云飞、贾彦飞、李存亮、菅永清、刘捷、董贵、姜小平、李媛媛、纪静、栗聪明、李亚南、吕杉杉、王亚东、张宇刚、董艳光、郑刚、张荣宽、尹琪、张永祥、党媛媛、王晓燕、张磊、董亚蒙、宿小燕。医疗纠纷人民调解 评鉴流程标准范围DB 15/T XXXX-2023的本局部规定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评鉴流程标准的不评鉴程序、相关费用及处理。本局部适用于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评鉴流程。不评鉴程序启动评鉴程序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医患双方申请和调解工作需要,启动
4、评鉴程序。评鉴专家组成参会专家人数为奇数,其中:医学专家不少于3人,法学专家不少于2人,保险机构专家不少于2人。医学专家和法学专家,分别由医患双方通过行业专家库随机抽取。评鉴要求医学专家阐述诊疗活动、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诊疗活动、诊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医疗过错在医疗损害中的责任程度。法学专家提出定责意见以及法律、条款依据。依据医学、法学专家的意见论证医疗机构需承当的责任情况。专家填写评鉴意见书,明确案件中医疗机构需承当的责任比例和评鉴依据。案件评鉴程序会议主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人主持会议。陈述与辩论患方就纠纷事实与经过进行陈述。医方就诊疗过程进行陈述,并就患方提出的
5、问题或疑问进行解释或说明。专家询问专家组就纠纷事实与经过、诊疗过程分别向双方当事人进行询问,并可就双方当事人提出的医学、法学问题进行解答或说明。专家询问完毕后,医方、患方分别退场。讨论调解员陈述调查结果与双方争议焦点。专家独立陈述意见;参会专家分别进行讨论,分析医患双方承当的责任及比例等。主持人及调解员只针对专家因案情提出的疑问进行答疑,不参与讨论。决议参会专家各代表1票。最终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那么,形成决议书;专家表决时须提出明确意见,不得投弃权或不发表意见。专家组无法形成一致意见时,按照以下方式对专家组意见进行处理,并形成决议书:多数票认定医疗机构应承当赔偿责任,那么最终
6、认定医疗机构承当赔偿责任,反之那么认定医疗机构不承当赔偿责任。确定赔偿比例时,以参加评鉴专家过半数投票为基准,以其中最低赔偿比例出具决议书。结果评鉴结论形成后,作为调解员调解和保险公司理赔的依据。纠纷评鉴与调解应根据实际情况,在介入调解的根底上,根据案情,分别采取先调解后鉴定或先鉴定后调解等方式进行。由于专家回避或需要异地专家参加的评鉴案件,可通过JIPAD司法智能终端或4K智能电视终端设备,由各专家进行评鉴,最终形成评鉴结论。调解员根据评鉴结果,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计算赔偿金额并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案件医方依据调解协议支付赔偿款。相关费用及处理医疗机构参加医责险的,评鉴或鉴定包括但不限于由异
7、地专家或鉴定机构进行评鉴、鉴定,以及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损害鉴定、尸检等相应鉴定、检查所产生的费用,由承保的保险公司支付;医疗机构未参加医责险的,评鉴或鉴定包括但不限于由异地专家或鉴定机构进行评鉴、鉴定,以及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损害鉴定、尸检等相应鉴定、检查所产生的费用由医患双方在提交申请前约定,根据约定支付相关费用。评鉴过程中各专家可根据表1确认赔偿责任比例,但最高不得突破以下表格约定的比例。医疗机构医责险责任比例认定表序号鉴定结果赔偿责任比例1有过错、直接因果关系100%2有过错、主要因素70%-90%3有过错、共同因素40%-70%4有过错、次要因素30%-40%5有过错、间接或诱发困索10%-30%6有过错、无因果关系0-10%7无过错0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