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系统是何时开始推广使用的? 答:交通事故信息系统是以系统工程理论为指导,利用计算机科学技术和现代管理理论,在公安信息网络上开发,对道路交通事故信息进行科学管理,形成一个多层次、多功能、上下联通、反响灵敏的信息处理系统。它是一种现代化的管理方式,其主要职能是:决定信息的需要量,通过对信息的评估、索引和处理,改善信息的质量,把必要的、可靠的信息及时地分送到适当的管理层和部门,使信息能被有效地使用。信息系统能够使未经描述、解释或判断的资料,经过整理、组织、比较和分析,成为有意义的或有用的信息,起到参谋、协调、管理和控制作用,保证决策的准确程度,加快决策速度,提高工作效率。 道路交通事
2、故信息系统经过近3年的开发和试点,于1991年9月通过部级评审。根据方案安排,公安部于1991年11月17日下发了关于推广使用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系统的通知(公通字1991102号),决定从1992年1月1日起,在全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统一推广使用该系统。同时,要求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查处各类交通事故时统一填报道路交通事故登记表。通知还要求各地根据该系统提出的技术要求,配备必要的专、兼职技术人员,有方案地购置各地、市所需的硬件。 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系统对微型计算要求与IBMPCAT兼容 操作系统:MSDOS3.31版以上 汉字系统:CCDOS1.0版 硬件:CPU80286或80386 内存 1MB以上 软盘5英寸1.2MB一个以上 硬盘20MB以上 显示EGA或VGA 24点针硬字库打印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