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排污许可证所需材料 办理排污许可证所需提交的资料清单 一、新办证、换发正式证、延续提供以下材料: (一)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两份纸质(见附件1,国、省控企业一式四份),并交电子版。 (二)工商营业执照。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四)法人代表委托函。 (五)近期环境监测报告(自申报日期近半年以内监测报告)。 (六)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及批复。即。环评审批文件及建设工程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批复(环评报告书或表、环评审批文件、验收批复);其它环境保护审批合法有效文件(一控双达标文件等)。 (七)证明材料。 1.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制度和技术人员配备情况(设施委托运行
2、的,需提交运行单位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 2.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和应急设施、设备的配备、维护情况。 3.排放污染物达标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情况(写明污染物排放浓度,是否合符国家排放标准;污染物总量情况,年排放污染物多少吨,可参考环评中总量控制情况。实行总量控制的排污单位需写清总量削减情况)。 4.排污口标准化建设情况(需分别写明水和气各有几个排污口,是否编号且设置标识。水排放口需说明排放口位置,形状,是否可视化,排污口是否具备采样和流量测定条件,按照污染源监测技术标准设置采样点,是否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和流量计等。气排放口需说明排气筒数量、高度,是否设置便于人工采样、监测的采样口,采样
3、口的设置应符合污染源监测技术标准要求等,最好附排污口照片)。 5.按照国家的标准、标准安装自动监控仪器设备情况,包括污染物自动在线监测装置验收及与环保部门联网证明等。(假设无,那么不必提供) 6.近两年排污费申报及缴纳情况(需复印近两年排污申报表及排污费缴纳发票)。 7.进两年遵守环保法规和受处分的情况(需由监察大队出具环保守法证明)。 8.生产过程中产生危废的企业需提供危废处置相关资料(包括接收单位的处置合同、资质证明及危废转移联单等)。 (八)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九)、换证需将原排污许可证正、副本原件交还。 二、办理法人及法人代表变更提供如下材料: 1、提供企业变更申请; 2、新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 3、原排污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三、正式证年审 1、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两份; 2、一年内监测报告一份; 3、产生危废的企业提供上年危废处置相关资料(包括接收单位的处置合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副本及上年危废转移联单等) 4、排污费核定通知书及缴费收据; 5、上一年通过环保验收的新、改、扩建工程环评批复和验收文件。(假设无,那么不必提供)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