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夏季秸秆禁烧工作考核方法定稿 滨江镇卢碾村2023年夏季秸秆禁烧工作考核方法 按照上级党委政府关于秸秆禁烧工作的文件精神及会议要求,经村两委会认真研究,决定考核方法如下: 一、夏季秸秆禁烧工作机构 1、领导小组组 长:常如 副组长:陈健康杨剑东 成员:刘杰朱红军叶金副刘六英叶剑曹婷 2、扑火队伍:9名村干部+7名聘请人员二、工作分工 常如:负责全村禁烧工作,同时实行总巡查、记录、统计,通报全村燃烧秸秆情况,工作结束后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考核陈健康:负责刘李李元北陈,同时联系沿江大道8名扑火人员 杨剑东:负责卢垈季陈常姚,同时联系泰常线8名扑火人员刘 杰:负责刘坝唐垈唐元戴元朱红军:负责尤兰团结新
2、生季垈薛刘刘六英:负责陈元刘垈光明野田叶金福:负责殷东殷西殷蔡南叶叶 剑:负责元沟朱东朱西卢西中心户长负责根本生产队 三、工作职责中心户长: 1、认真宣传。领取扫帚、袖章,张贴标语,发放通知书,收回执(21日下午6点前将回执交至分工队长处,作为考核依据)。 2、负责巡查根本生产队的秸秆禁烧,发现着火,第一时间通知分工队长,由分工队长联系扑火队伍,中心户长协助扑火队伍迅速扑灭。分工队长: 负责巡查分工生产队的秸秆禁烧,发现着火,迅速组织扑火队伍将火扑灭。扑火队伍: 接到 ,相互联系,迅速奔赴现场将火扑灭。 四、奖惩 每位村干部向村缴纳202300元保证金,中心户长在年终的工资中,拿出400元作为
3、保证金。 对于中心户长:全面完成任务(没有被村、镇及上级巡查发现着火的)中心户长补助400元;被村巡查发现一次为未及时处理的,取消补助,同时扣除保证金20230元,每次20230;被镇及以上巡查发现,取消补助,扣除保证金400元,责令免去其中心户长职务。(说明:自己发现,及时扑灭掉,不予处分) 对于分工队长。全面完成任务,按每个队400元补助总计;被村巡查发现一次着火为及时处理的,扣除补助400元同时扣除保证金200元,依次类推;被镇及以上巡查发现的,取消所有补助,扣除保证金202300元,责令其打出辞职报告。 对于群众。燃烧秸秆的,工作人员联系公安部门当场给予200元罚款,对恶意纵火导致公共财产遭受损失或者人员伤亡的,交司法部门处理。是低保、五保的立即取消其资格,困难户的,一年内不得享受任何照顾。对于燃烧者,一年内停办任何签字盖章手续。 滨江镇卢碾村党总支 滨江镇卢碾村委员会 2023年5月20日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