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市变压器厂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5篇范文 XX市东艺名城地块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依照XX市总体规划及旧XX县区改建工程项目建设的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XX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法,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研究论证后决定,对东艺名城地块范围内的房屋进行征收。为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立足于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征收补偿方案。 一、征收与补偿原那么 房屋征收与补偿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公平补偿、结果公开的原那么。 二、征收范围 下述范围内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和企业的房屋:东至:市电业局;南至:检察新村;西至:东艺嘉园;北至:东吉大
2、路。 三、征收部门和实施单位 征收部门:XX市XX县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实施单位:XX市XX县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 四、征收补偿签约期限 征收补偿期限自XX县区人民政府发布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21天内。 五、相关规定: 1、征收范围公告后,单位和个人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和土地,不得进行以下活动:(1)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房屋;(2)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3)租赁房屋。 2、无房屋产权证的,由市征收办组织规划部门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的,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的,不予补偿。对批准期限内的临时建筑,按建筑安装本钱予以补偿,逾期无偿予以撤除。 六、安置方式 征收住宅房屋
3、及非住宅房屋的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七、补偿原那么 (一)征收集中供热楼成套住宅选择高层住宅楼房产权调换的,按原面积每平方米150元价格结算结构差价。并在原房屋面积根底上无偿增加10%。再增加面积局部按3500元/结算(根底楼层价格)。 回迁安置时,就近靠到安置户型面积差局部按1880元/结算。增加的楼层差以三五层3500元/为根底价,每向上增加三层加50元/(共分为6个档次)。 征收非供热住宅楼的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原房屋面积征一还一。结构差价款每平方米50元。 选择高层住宅公摊面积按照多层住宅计算,但公摊的电梯间面积,计算产权赠送给被征收人;原面积结构差
4、价和上靠户型购房款在选择产权调换多层住宅楼标准上增加150元。 (二)征收非住宅房屋的,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按评估确定的征收房屋价值,与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三)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给予补偿。 征收未经登记但经规划部门认定合法的非住宅房屋,按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给予货币补偿。 八、回迁安置地点、时间及回迁选号方式 选择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为原地回迁,详见回迁安置位置图。 预计回迁安置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具体回迁时间,以回迁公告时间为准。 签订协议及回迁选号排序方式。按腾空房屋、签订协议和银行结算
5、时间分值排序。 九、搬迁补助费 征收住宅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每户400元;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支付两次搬迁费,征收非住宅房屋按搬迁发生的实际费用支付被征收人的搬迁费。 十、临时安置费 被征收人自行安置过渡房屋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按房屋征收面积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每月每平方米8元,临时安置费低于300元的,按300元支付临时安置费。 十一、停产停业损失补助费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征收产权性质为住宅,但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经营性用房的补偿,按住宅房屋予以安置,并按其经营情况、
6、经营年限及纳税等实际情况通过评估给予适当的货币补偿。 十二、奖励费 征收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在征收决定规定的签约期限内签订协议并完成搬迁的,一次性奖励每户10000元;超过规定期限搬迁的,不予奖励。 征收非住宅房屋被征收人自评估结果公布之日起10日内(含本数)搬迁的,给予被征收房屋的评估金额10%的奖 励。20日内(含本数)搬迁的,给予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值评估金额6%的奖励;在第21天搬迁的,给予被征收房屋的评估金额3%的奖励;超过规定期限搬迁的,不予奖励。 十三、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按保障政策享受补助。 十四、被征收人腾空房屋后,须保持原房屋结构完整,设施齐全,违者赔偿。 十
7、五、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被征收房屋存在租赁关系的,自征收决定公布之日起,由租赁双方按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规定解除租赁关系;设有抵押权的,由产权人自行解除抵押。 十六、为保证征收工作如期完成,被征收人要积极配合,按期搬迁。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区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充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在征收过程中,对无理取闹,阻挠、干扰征收人员正常工作的,将移交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惩罚。 十七、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XX县区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十八、在征收工作中,请住户提高警惕,确保安全,防止煤气、水、电等事故发生。应加强安全防范,切勿将您的身份证、房本、户口本、结婚证等重要证件交给他人或由他人代为办理,以免上当受骗或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十九、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在XX县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 XX市XX县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 二0一一年五月十日 第6页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