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业产业链工程申报指引 附件1: 特色效益农业产业链工程 申报指南 一、工程目标 通过特色效益农业产业链工程实施,延伸产业链条,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增强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市场竞争力,带动农民持续增收。 二、申报条件 支持鼓励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申报2023年特色效益农业产业链工程;特色效益农业产业链工程实施主体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家庭农场须取得相关部门认可的经营资格或营业执照。农民合作社须取得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一年以上。农业企业须流转土地5年以上,具备生产基地规模资格;加工营销型农业企业须有地产农产品购销订单等。所有申报主体须附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可提
2、供复印件,但须相关部门证明“复印属实,且征信记录良好。 2.本次工程只扶持脐橙、草食牲畜两大产业。优先支持全县重点企业和未享受补助的经营业主。 3.申报的产业链工程为申报实施主体培育开展主营业务所必需,建成后能切实解决相关产业开展中的实际问题。 4.不支持农业企业申报种养生产环节工程,重点支持农业企业申报加工营销型(含冷链物流)产业链工程,但须提供当地农产品原材料的收购订单协议。 5.同一工程实施主体当年未享受市级以上审批的财政工程补助且同一工程实施主体同一工程未多头、重复申报。 三、工程内容 (一)建设内容 1.家庭农场。主要支持种养殖环节工程,包括优势品种及良种引进、繁育,先进种养殖技术应
3、用示范,农产品初加工直接设施设备建设。 2.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主要支持农产品监测能力提升建设,产品整选、包装、冷链、物流设施设备建设,农产品初精加工生产线改造、营销网点、产地批发市场、产地集散(配送)中心等直接设施设备建设。 3.特色效益农业社会化效劳体系直接设施设备建设。 (二)建设期限 一年,工程下达后一年内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三)补助资金使用方向及额度 1.市级补助资金使用范围。主要用于材料、农资、仪器设备等物化投入品的购置补助,加工整选、包装、冷链、物流、初(精)加工、生产线改造、市场营销、产地批发市场、产地集散(配送)中心、社会化效劳体系建设等直接设备设施补助,技术咨询效劳、宣
4、传培训等不得超过补助资金的5%;家庭农场除以上支持环节以外,还可用于优势品种及良种引进、繁育补助;补助资金不得用于人员工资、办公费、接待费、会议费、外出考察差旅费等根本支出,也不得用于建设或改造办公场所、购置车辆和通讯器材等。 2.补助额度。单个工程申报。农业企业申报市级工程补助资金额度不超过6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应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农民合作社申报不超过30万元,家庭农场申报不超过15万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自筹资金应不低于申报财政补助资金的一半。 (四)申报工程数量 根据渝农发【2023】 322号文件要求,我县本次共推荐上报11个工程。其中农业企业3个,农民合作社6个,家庭农场2个。
5、四、实施要求 1.严禁同一工程多头申报,严禁虚报建设内容,严禁擅自更改建设业主、建设地点和建设内容。 2.取得工程补助的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要按照批复内容,加快建设进度、保证建设质量。 3.对验收不合格、审计不过关的工程,将按有关规定扣减市级补助资金或追回全部工程建设补助资金。 五、其他事项1.不得擅自更改工程实施方案文档格式和删减和增加栏目(方案格式见公示附件2) 2.工程实施方案封面右上角“行(产)业分类,请填列“特色效益农业产业链。 3.特色效益农业产业链工程申报汇总表(格式见公示附件3)必须与工程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保持一致。 4.装订要求。工程实施方案简单装订,不得将方案采取胶印等过度封装。 XX县区农业委员会 2023年12月5日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