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大代表强化意识经验交流材料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人大工作的主体。代表作用发挥如何,直接关系到权力机关能否全面有效地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各级人大代表必须强化“四种意识。一是大局意识。人大代表由人民选举产生,代表广阔人民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因此,广阔代表要紧紧围绕事关改革开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涉及广阔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依法行使职权。要开拓视野,摒弃个人主义、小团体主义思想,站在全局、战略高度发现问题、提出意见,把局部利益放到全局中去思考,把眼前利益放到长远中去权衡,提出针对性、操作性强的议案、建议。二是代表意识。人
2、大代表不是一种荣誉,也不是一种特权,而是一种职务,承担着神圣的使命和沉甸甸的责任。广阔代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妥善处理好本职工作与执行代表职务的关系,积极参加本级人代会和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为人民群众代言,为党和政府分忧。参加视察、调查、执法检查和工作评议等活动,要多看、多听、多想,防止走马观花、蜻蜓点水。要从全市经济社会开展大局出发,谈出问题见解,谈出促进开展的对策。要坚持与时俱进,强化学习,言行与党委保持一致,不断提高执行职务的能力和水平。三是群众意识。人大代表来自于人民、效劳于人民、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必须忠实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愿望。代表法第4条规定,“代表应当与原选区选民或者
3、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效劳。各级人大代表要牢固树立民本思想,时刻铭记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真正处理好代表谁、为了谁的问题,把代表和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群众的满意度作为判断工作成效的标准。要坚持定期走访联系选民,进群众门,听群众言,知群众心,解群众愁,为民代言,为民办事。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加强与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的联系,认真述职,主动把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四是法律意识。人大代表要在遵纪守法、依法办事方面起表率作用,模范地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切实维护人大代表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要积极参加普法教育活动,向人民群众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宣传宪法法律,宣传依法治国理念,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