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WTO框架下科学不确定性问题研究:WTO作为多边体制的支柱,不仅规定了货物、效劳贸易,而且包括了动植物检验检疫、环境保护等涉及科学技术的领域,但WTO对这些领域的规定含混不清,导致各国对规那么的解释往往采用了非统一的科学技术界定标准,这种技术标准成为贸易保护的正当性借口,在实践中许多国家以WTO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从某种意义上说,全球化肇始的标志是WTO体系,全球化的进一步开展那么有赖于对WTO规那么的进一步诠释,在环境保护、动植物检验检疫领域采取统一科学证据要件判定体系就成为了支撑WTO自由贸易精神的一个重要制度保障。关键词:世贸组织;税收和规定;环境和健康;科学不确定性中图分类号:F743
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1502(2023)03007605由于科学上的不确定性,在动植物检验检疫、环境保护等涉及科学技术的领域,各国贸易政策大相径庭。如气候变暖是否是人类的温室气体排放所造成的;越来越多的新的化工原料应用于各种行业,它们对于环境会产生怎样的影响;转基因生物技术增加食物产量和品种与对环境和健康的危害应如何取舍,科学上都没有定论。作为监督各国遵守世贸组织规那么的WTO争端解决机构必须对这些政策加以甄别,但WTO对各国政策的科学性判定缺乏一个统一的、原那么性的方法。科学不确定性是指WTO在健康和环境等领域制定协议时存在科学证据或要件上的不统一,以及在判定各国在相关领域制
3、定的措施是否符合WTO贸易自由宗旨时,缺乏统一的科学证明手段。一、WTO关于科学证据的相关规定(一)WTO对征收环境税的科学证据要求1.WTO对环境税征收的规定关贸总协定(以下简称“GATT)确立了自由贸易原那么作为WTO的基石,其精髓是通过规定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取消对国外产品的歧视。其第3条作为关税原那么,规定成员国不得对进口产品征收高于国内产品的税收,没有涉及到科学和环境的问题。而在实践中,许多国家基于环境原因对进口产品征收边境调整税,征收边境调整税不应与WTO的国民待遇原那么、最惠国待遇原那么和反补贴规那么相冲突。专家组在具体案件中讨论了对进口产品征收边境调整税的问题,但没有清晰的科学
4、要件判定规那么。在美国对石油和某些进口物资征税案中,专家组裁定美国对进口产品的化工投入所征的税是边境调整税。然而,专家组的报告并没有明确这些化学物质是以有形的方式存在于终端产品中还是在生产过程中就被消耗了,这种不明确降低了该案作为判例的价值。对出口产品征收的边境调整税,只是在补贴和反补贴协议里允许对出口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投入进行税收减免。所消耗的投入不仅包括构成最终产品的有形投入,也包括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能源、燃料和石油。如果该减免大于生产该产品实际投入所征的税额,这种减免就会构成补贴。总之,根据WTO的规那么,一些而非所有的环境税都可以在边境加以调整。是否可以调整取决于该税的特点而非征
5、收该税的目的,并没明确征税的科学要件问题。2.GATT第20条作为例外所表达的科学证据问题GATF第20条作为关税征收原那么的例外条款之一,成认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该条对为了保护人类、动植物生命或健康、为了保护可枯竭的自然资源而采取的税收措施进行了豁免,因此成员国可以援引该条证明某些环境税的合理性。援引第20条第7款需要满足三个要件,除了“非歧视要件外,其余两个要件都和科学不确定性有关。首先,必须存在“可枯竭的自然资源。在几个WTO的争议中都讨论过“可枯竭的自然资源的涵义。在美国虾案中,上诉机构要厘清像海龟这种活的资源是否是“可枯竭的。上诉机构认为,应当根据“当今国际社会对环境保护的关注来界定
6、“可枯竭的自然资源这一术语。同时认为,“自然资源这一术语其内涵和外延不是静态的,其定义是“可演变的。在其他的案件中,争端解决机构把石油和清洁空气裁定为可枯竭的自然资源。但是,可枯竭自然资源界定的科学标准到底是什么,上诉机构未置可否。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案例要求争端解决机构来说明自然资源可枯竭方面的科学不确定性问题,GATT对此也没有规定。第20条第7款的第二个要件是,该措施必须是“关于保护可枯竭的自然资源。对于该要件,人们有这样一种担忧:当存在科学上的不确定性时,该措施作为手段与保护可枯竭自然资源目的这二者的相关性及其程度该如何判定该条款并未要求成员国证明其措施是否能到达保护可枯竭自然资源的目标
7、。然而,正因为缺少科学判定规那么,如果一项税收措施追求的目标不同于其所宣称的目标,或者一项措施并未有效到达预期保护目的,那么该要件将无法满足。关于第20条的一个日益重要的问题是,一方面,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应当如何处理关于自然资源可枯竭或者对存在健康风险水平进行认定方面的科学不确定性,另一方面是措施和目的之间的相符性,直接导致了该措施的合法有效性。如果根据第20条,专家组的任务是对贸易保护主义和合法的国内措施进行甄别,那么其应当关注所争议的措施的科学依据。然而,WTO对此并未规定,争端解决机构并未要求违反国民待遇原那么和最惠国待遇原那么的成员国出示支持其相关措施的科学证据。(二)WTO关于健康保护
8、措施的科学证据规定和GATT第20条相比,实施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的协议(以下简称“SPS协议)明确要求健康保护措施要有科学证据。SPS协议涵盖了包括成员国采用的用来保护人类、动植物生命健康和平安的各种措施。要求成员国保证如果采用了高于相关国际标准的动植物检验检疫措施应当有充分的科学证据。SPS协议同时也规定了关于风险评估的详细要求,包括动植物检验检疫措施应当“基于与当时情形相适宜,一个对人类、动植物生命或健康的风险的评估。上诉机构曾裁定,“基于是一个实体要件,即该措施和风险评估之间有一种合理性关系。换言之,这两种要素之间必须有某种客观联系,实践中,有些成员国创设相关措施是迫于政治和社会的压力,而不是基于风险评估后的科学结论。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