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上半年农村财政管理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农村财政工作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和市财政局业务科室的关心指导下,细心谋划,乐观实行有效措施,各项农村财政工作有序开展。现将重点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状况 (一)乡镇财政建设 为加强乡镇财政管理,3月制定下发了区调整完善区镇(街道办)财政体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理顺区与镇办财政支配关系,促进财权与事权的统一,加强乡镇财政管理。5月份由分管局长带队对全区乡镇财政建设工作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乡镇财政内控建设、乡镇财政资金平安管理。重点查看了乡镇账户管理、印鉴管理、公务卡使用状况,整体上各财政所比较重视农村财政管理工作,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惠农补
2、贴资金管理发放、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等工作有序开展。目前我区乡镇财政“行为标准化、管理制度化、效劳网络化、工作精细化、办公高效化的管理目标正在逐步显现。 (二)乡镇财政资金监管 为加强和标准乡镇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财政人员和资金“双平安。工作中不断寻求着力点,把资金监管的关键措施落实到财政业务工作中,不断完善监督管理制度,依托“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系统平台推动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信息化。5月19日,区财政局组织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培训,目前三镇均已使用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系统平台,2023年1-6月份累计监管各类乡镇财政资金1.376亿元,乡村两级累计抽查巡查61次,公开公示172次。 (三)
3、扶贫资金监管 认真贯彻落实中心、省、市区脱贫攻坚部署和政策制度、强化工作举措、有序推动落实,务求扶贫资金使用平安高效。一是认真落实扶贫资金公示公告制度;二是进一步细化扶贫资金监管台账;三是构建信息通达、工作会商、重心下移三项运行机制。从扶贫资金的审批到资金下达、使用的各个环节,坚持专款专用,足额到位,杜绝挤占、挪用、截留现象发生。2023年我区共支配扶贫资金万元482.8万元。3月依据区扶贫办提出的支配意见已全部下达三镇及区直相关部门。4月指导催促资金使用部门和单位设立扶贫资金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监控。1-6月份,全区共支出扶贫资金270.31万元,占全年支配扶贫资金的56%。乐观落实中心扶
4、贫专项巡察及国家扶贫成效考核反响问题整改任务4项。 (四)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管理 依据“政府管权、部门管事、财政管钱、银行管发、乡镇管册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上下联动、条块结合、亲热协作的原那么,建立“分工科学、责任明确、协调全都、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始终坚持“六到户、八不准工作纪律。确保惠农补贴资金平安、准时发放到群众手中。依托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联网防控预警平台,实现标准管理二次修改打卡、过程预警避开违规领取,通过银行联网实现线上打卡、回执文件自动下载比对,提高工作效率与工作精度。1-6月份,累计发放8类14项惠农补贴资金2913万元,惠及农户5769万户次。 (五)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
5、目 项目支配依据先由村(居)向所在镇(办)提出申请,各镇(办)依据村(居)根底设施现状及村(居)配套资金筹集状况梳理筛选后报区财政局,然后区财政局依据财政资金规模并与镇(办)共同协商确定拟实施项目。2023年拟实施项目13个,其中:镇5个(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3个、道路建设2个);镇4个(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2个、道路建设2个);街道办事处3个(道路建设1个、停车场1个、太阳能路灯1个)。项目总投资520.55万元,其中财政奖补资金416.44万元,村级配套资金104.11万元。依据区政府常务会议要求,路灯项目实行统一招标。下一步,与镇办会商确定招标方案,规划7月份完成项目招标,8月份全面开工建设
6、,10月中旬完工。 二、存在问题 惠农补贴发放各业务主管部门对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主动性缺乏,对发放工作中消逝的新状况、新问题责任意识有待提高;推广应用社保卡发放惠农补贴资金工作进度较慢;政策性农业保险宣扬力度不够。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各级党委及区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挺纪在前,坚决落实“两个责任,精确运用“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地执行好中心“八项规定,围绕农村财政管理和农村综合改革重点工作目标和任务,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力度,推开工作向纵深进展。 (二)连续做好各项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发放工作,加强工作会商、指导,加大公开公示力度,确保资金平安,提高群众满足度。 (三)深化推动农村综合改革,结合乡村振兴加强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标准操作,造福于民。 (四)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留意扶贫领域资金管理使用,确保资金平安,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