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绩效工资考核施行方法 为充分调动公司运营治理人员的积极性,建立和健全运营治理人员的鼓舞机制和约束机制,更好地完善标准和利用好分配制度,促进公司各项运营目的的完成,特制定运营治理人员绩效工资考核施行方法。一、公司规定对单位运营治理者和治理辅助处室主要治理者实行年薪制,副职按正职一定比例兑现。年薪由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二、绩效工资是运营治理人员获得其年度运营业绩相适应的绩效酬劳,主要考核单位的利润指标和其他辅助指标。管辅处(室)主要考核职责落实、治理效劳、费用指标等工作。三、绩效工资实行全额浮动,下不保底,年增长幅度不超过上年度绩效工资额的20%。四、各运营治理人员的绩效工资以上年度核定的绩效
2、工资为基数,以完成年度利润多少做上下浮动(利润值以上年实际完成为准),年度超额完成利润指标的由公司董事会确定年度绩效工资。一般增幅操纵在6-20%之间。未完成利润指标或出现亏损的单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其绩效工资的扣减比例,及其它奖惩事项。五、辅助指标的考核。主要考核目的责任书中的平安指标、质量、现场治理、军品方案完成和货款回收指标。假设有一项未完成的,扣减绩效工资的3%,其他辅助指标未完成的,一项扣减绩效工资的1%。全部扣减项一般不超过15%。六、各项考核指标主要参照公司与其签订的目的责任书内的各项主、辅指标。财务审计部负责考核利润、销售收入、应收帐款、治理费用等指标。消费平安部负责考核消费方
3、案、平安、设备、现场治理等指标。质量保证部负责考核质量方案、质量体系运转、产质量量等指标。综合治理部负责考核职责落实、责任追查、员工人均收入等指标。七、治理辅助处(室)领导的绩效工资参照以上考核方法进展考核。主要考核各项工作职责落实、治理效劳到位、费用指标、交办事项完成等各项治理工作。考核工作由考核小组平衡并提出考核意见,董事会按照当年公司的利润完成情况确定治理者的绩效工资。八、公司高层治理人员的绩效工资确实定按签订的责任书考核,由董事长提出建议,董事会研究确定。九、本方法执行后,运营治理者不再执行岗位系数。十、公司董事会对运营治理者的绩效工资有最终决定权。十一、绩效工资兑现时间,原那么上定为次年度的第一季度。十二、本方法由公司综合治理部负责解释,与红机202250号文件相抵触的,以本方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