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新闻宣扬与信息调研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化贯彻落实科学进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留意调查争辩,促进信息沟通,坚持与时俱进,创新工作思路,着力提高司法行政新闻宣扬与信息调研工作的质量与水平。以良好的舆论气氛、更多的信息支持,不断推动司法行政事业的新进展。 二、新闻宣扬与信息调研工作重点 1、三项重点工作。各司法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紧紧围绕“社会冲突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突出创新性、针对性和时效性,准时报送司法行政工作动态、专项活动部署和经验做法。 2、司法行政工作改革的启示、法学理论探究、热点难点问题研讨等。 3
2、、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执法为民的典型案例和启示等。 三、任务目标 依据责任分工和各单位、科室职能,分解任务目标如下: 1、局党组成员要围绕各自分管工作,每年至少撰写并报送1篇调研文章; 2、各司法所、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围绕工作职能,每年撰写报送1篇调研文章; 3、各司法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每月均至少刊发信息1篇,全年均不得少于12篇。(在司法信息刊发的信息不在此列) 四、工作要求 1、要加强领导。分管领导依据分工加强对分管单位、科室的领导,加强对新闻宣扬与信息调研工作的指导、催促。向市以上新闻媒体投递稿件实行分管领导审签制。 2、要落实责任。办公室负责刊用稿件的统计和通报工作。
3、各司法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每季度要将接受内容、依据交办公室登记备案。 3、要提高质量。要深化工作实际,留意实事求是,稿件力求有观点、有依据、有价值。 五、嘉奖方法 对各司法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刊发稿件实行嘉奖,标准如下: 1、信息被市司法局、市局(含县、区级)、省厅(含市级)、司法部(含省级)、国家级接受一篇,分别赐予20元、50元、100元、150元、200元的嘉奖。 2、调研文章、经验沟通(不含指定的会议沟通材料),被市局(含县、区级)、省厅(含市级)、司法部(含省级)、国家级接受一篇,分别赐予50元、100元、200元、300元的嘉奖。 3、信息、调研被省、市、区下属各职能部门刊用的,参照部门级别进行嘉奖;信息、调研得到领导批示的,在原级别根底上提高一级进行嘉奖;同一篇信息或调研文章被不同刊物分别接受的,依据最高一级进行嘉奖,不重复嘉奖。 4、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用稿的嘉奖。各单位应将被接受稿件内容、依据准时报局办公室备案,并以稿费单同等比例予以嘉奖;无稿费单的,参照信息、调研同级嘉奖标准执行。特殊重大稿件由局党组争辩确定嘉奖标准。 5、外单位及人员但凡以刊发信息、调研文章等形式宣扬司法行政工作的,参照该嘉奖标准执行。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