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惠牧场领导班子议事规那么及决策程序 普惠牧场领导班子议事规那么和决策程序第一章 总 那么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那么,进一步健全和标准领导班子的议事规那么和决策程序,增强领导集体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标准化,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增强执政能力,充分发挥领导集体的智慧和力量,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假设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普惠牧场支委会“三重一大议事规那么和决策程序以下简称议事规那么和决策程序。第二条 支委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建设项目安排和
2、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均需支委会集体讨论研究,并以会议表决形式作出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讨论研究和会议表决。支委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同时要关心全局工作,积极参与集体领导。第三条 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坚持以下原那么: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那么。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那么,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二是坚持依法决策原那么。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必须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遵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纪律;必须按照本单位职责和权限进行,不得超越本单位职责权限范围。三是坚持
3、责任追究原那么。根据“谁决策、谁负责,过错与责任相适应的原那么,建立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党的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正确贯彻执行,防范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第二章 议事范围第四条 本议事规那么和决策程序中所指的“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内容为:一重大事项决策主要包括:1、事关普惠牧场的重要工作部署和上级党委的重要决议、决定、重大决策部署在普惠牧场的贯彻执行,传达学习上级党委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2、普惠牧场的重要规划、年度方案确实定。3、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以及宣传思想工作等方面重大问题的处理和决定,分析研究党员干部的思想状态。4、普惠牧场内设机构和下
4、属单位机构的设置和调整。5、重要改革方案和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废除。6、下级组织请示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7、以支委名义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制定以支委名义发出的其他重要文件。8、领导班子成员及支委成员工作的分工与调整。9、重大突发性事件的处理、讨论研究群众反映的违法违纪案件和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10、党的建设制度、廉政建设制度及机关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处置、财务管理等系列制度的制定和完善。11、讨论支部书记提交集体讨论的事项及支委工作中事关全局的其他重大问题。12、上级党委交办的重要事项或其它重大问题。二重要干部任免主要指:1、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要求,讨论决定向上级推荐干
5、部人选、提名干部,讨论决定中层领导干部的选拔任免、人员调动、人员招聘、录用事宜。2、讨论决定全场干部奖惩、福利、外出学习、辞退、开除、退休等相关事宜。3、党员开展对象确定、对违纪党员处理及各种表彰、奖励人员等。三重要项目安排主要包括:1、本单位根底设施、基建项目建设。2、规模较大的投资、工程项目招投标。3、涉及土地使用土地的开发、租赁、发包、费用收缴和给予优惠政策等问题。4、大宗物资的采购、废旧物资的处理等资金运用项目问题。5、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项目安排。四大额度资金使用主要指:大额度资金转账方式和现金方式等支付、借款、贷款担保、存款移动等资金运用问题和重要国有资产的债权、债务的处理。
6、凡涉及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经集体研究后,由行政主要领导一支笔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的企业自主经营、法人负责制等相关内容和普惠牧场实际对大额度资金的使用情况决定如下:1、5000元以上的转账方式和现金方式根底设施建设工程、建筑工程款支付、借款、贷款担保、捐赠、存款移动、农业水费等资金运用问题和重要国有资产的债权、债务的处理,经集体研究后,场长一支笔审批,5000元以下的由书记、场长碰头协商支付。2、为便于企业正常运行和管理,涉及企业运转的一些经常性、日常性的钢性支出由场长直接审批。包括:工资、差旅费、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医保、干部福利、慰问活动、机关的水电费、 费、采暖费、车辆运行费、农
7、林业生产中急需的管护费用、柴油、发电机租赁,渠道清淤、林带平整等零星工程以及其他机关日常开支。第三章 程序及要求第五条 支委会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必须有半数以上的支委成员到会方可举行,其中分管工作的主要领导必须到会。讨论干部、人才、财经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支委成员到会方能召开会议。在干部工作中,要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录制,坚持干部选拔任用标准,认真标准干部工作程序,严格执行干部任免程序,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支委任免单位中层以下包括中层干部要通过民主推荐、考察、酝酿后,由支委会集体研究决定。以领导班子集体名义向市委推荐科级干部后备人选,支委
8、的主要领导应事先向市委组织部报告,待原那么同意后,可由市委组织部或委托支委主持民主推荐,经市委组织部初步确认民主推荐结果后,由支委会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形成一致意见后上报,作为考察对象建议人选。党支部要严明组织人事纪律,严禁超编制进人,未经批准和同意,不得擅自接收和借用各类人员。第六条 支委会议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召开。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要遵照“提出议题通知领导班子成员、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召开会议集中讨论、会议表决集体决策的总体要求和以下程序进行:1、确定议题。“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会议议题由班子成员提出,由党政主要领导确定,党政意见不一致时,报上级党委审定。2、会前协调。议题应在领导班子成员之间
9、作会前协调,议题制定前或形成阶段,应广泛征求意见;必要时可聘请专家或法律咨询专门机构进行论证评估,并与有关方面通气和协商。对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还要加强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3、准备材料。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准备标准的上会材料。标准的上会材料包括两个局部,即议案本身指方案、制度、政策、规章、决定、批复、提议、建议、申请、请示、合同草案等和论证材料专门机构或人员通过调查、考试、考察、考核、测评、分析等过程所形成的说明书、论证报告、考察结论、考试成绩、调查报告等材料。凡只有议案,没有论证材料的,一律不准上会。在调查研究的根底上提出的议案,有的问题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拟的议案。4、提前通知。支委会议
10、通知含议题及有关资料参会人员,并履行签收手续其中人事问题必须在通知上列明,其议案和论证材料待上会时发给参加会议的正式成员。要严肃会议纪律,集中讨论研究会前预定的各项议题,不准临时动议。5、充分讨论。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非中共党员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列席会议。书记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由分管领导或有关部门介绍提交会议讨论的事项,然后安排足够的时间充分讨论。主要负责人必须在充分听取班子其他成员意见的根底上,再说明自己的态度。因故未到会的领导班子成员,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在会上转达。根据工作需要,会议主持人可确定有关人员列席支委会议。会议在讨论与本人及亲属有关议题时
11、,本人应主动回避。6、逐项表决。会议由党支部书记视讨论情况,决定是否进入表决程序。意见一致时,即可进行表决;如果出现严重分歧,或持赞成与反对意见含未到会领导班子成员的书面意见的人数接近时,应暂缓表决或决定,待进一步调研、交换意见后,留待下次会议讨论决定,必要时可请上级组织裁决。会议实行逐项表决。表决一般采用记名形式含口头、举手和书面等形式。涉及到人事等事关全局和广阔干部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可进行无记名表决,未到会领导班子成员的书面意见不计入票数,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非领导班子成员不参与表决。7、作出决策。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决策形式,领导班子按表决意见形成会议决议,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领导
12、班子成员的半数为通过。8、形成纪要。涉及“三重一大的决策内容,会议须形成“重大问题会议纪要,按独立序列实行年度编号。除了有需要保密的议题,内容可以从简外,会议纪要须记录每个议题的讨论、表决情况及最后决定,说明形成决定的依据和理由,明确落实决定的责任及实施监督的方法。重大问题会议纪要除发给领导班子成员和有关部门外,还须报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及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市审计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9、经支委会讨论通过的,以支委的名义上报或者下发的文件,由书记或书记委托副书记签发。第四章 会议记录第七条 会议应指派专人进行记录,会后需形成标准的会议记录,“三重一大议事记录为会议记录首页,会议记
13、录应由会议主持人审签,会议记录每页均需与会支委签字并及时归档。任何人不得更改会议记录,与会人员会后有权查阅会议记录。第八条 “三重一大议事记录须列明会议名称、会议主持人、记录人、到会人员、缺席人员、缺席原因、表决形式和表决结果采用记名形式表决的,须将每位成员的表决态度意见记入议事记录;对无记名表决的,须注明是无记名表决,并记录同意、反对和弃权的票数。第九条 “三重一大议事记录须具体列出由领导集体研究决定的所有重大问题,非重大问题不在此列。第十条 有需要特别说明的情况,在重大问题议事记录“备注栏中列出。第五章 决策执行第十一条 “三重一大事项经集体会议决策后,由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遇有
14、分工和职责交叉的,由会议明确一名班子成员牵头负责。第十二条 对于经过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的“三重一大事项,班子成员个人不得做出调整更改,必须严格按照议定的规划设计、预算投入、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完成。因情况变化确需作出变更或调整的,应按照议事规那么和决策程序,重新报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第十三条 要建立灵活、全面的决策信息反响机制和决策后评估机制。第六章 违规处理第十四条 凡“三重一大事项未按议事规那么和决策程序进行集体讨论研究和会议表决形成决定的,必须立即纠正,重新讨论研究。第十五条 对“三重一大事项未经集体研究和会议表决而擅自形成决定,又未能主动纠正的,对主要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违反本议事规那
15、么和决策程序其它规定的,对主要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第十六条 对“三重一大事项未经集体研究决定,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的,并在决策上出现失误,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良影响的,由个人负责,并视情节轻重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第十七条 支委成员泄露应该保密的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的,应当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的纪律处分。第十八条 责任追究要根据本人职责范围和权限,明确集体责任、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主要领导责任。第七章 附 那么第十九条 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支委会议讨论研究和会议表决的,领导班子成员可临机处理,事后应及时向支委报告。第二十条 领导班子党政一把手必须带头执行本议事规那么和决策程序,增强领导班子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领导班子成员要互相信任,互相支持,维护和增强领导班子的团结。第二十一条 本议事规那么和决策程序所涉及的内容,凡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第二十二条 本议事规那么和决策程序上报上级部门批准后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