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国税局稽查局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文章标题:市国税局稽查局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加强和标准本局思想政治工作,培养一支政治合格、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文明稽查、能打硬仗的公务员队伍,根据全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暂行条例和自治区国税局基层建设纲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思想政治工作是稽查工作的可靠保证,是调动稽查人员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效劳和依法行政的根本性措施。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是稽查局和各科(室)领导的重要职责和任务。 第三条本局思想政治工作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全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暂行条例为依据,坚持党的根本路线和党的实事
2、求是的思想路线,坚持以人为本,把握导向;围绕中心、突出重点;面向群众、效劳税收。 第二章任务、对象和内容 第四条思想政治工作的根本任务是。教育和引导全体税务干部振奋精神,增强信心,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提高政治素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立足岗位为税收事业做奉献。 第五条思想政治工作的对象是。本局全体干部、职工、临时工。 第六条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内容是;系统性的政治理论教育和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七条系统性的思想政治理论教育主要指根底性政治理论、形势任务、职业道德和法规纪律教育四个方面,具体包括: 一、马克思主义根本理论教育; 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 三、世
3、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教育; 四、形势和政策教育; 五、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 六、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教育; 七、社会公共道德教育; 八、税务职业道德教育; 九、以党风廉政建设为重点的税务规章制度教育; 十、民主与法制教育等。 第八条思想政治工作主要内容: 一、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中的思想工作; 二、稽查管理过程中的思想工作; 三、生活和实际工作中的思想工作; 六、学先进、树典型和促使后进转化工作中的思想工作; 七、其它工作中的思想工作。 第三章方针、原那么、方法 第九条思想政治工作是坚持正面教育为主,积极疏导为辅的方针。 第十条思想政治工作的原那么。围绕税务稽查工作实际,坚持理论
4、灌输与自我教育相结合,做到尊重人、关心人和理解人。 第十一条思想政治工作的根本方法: 一、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 二、耐心说服与严格组织相结合; 三、关心体贴、以情感人; 四、对症下药,因人施教; 五、树立典范,典型示范; 六、寓教于文,寓教于乐; 七、民主协商,互相交流; 八、抓住苗头,预防为主; 九、耐心细致,循序渐进; 十、发动群众,互相帮助; 十一、启发引导与表扬批评相结合; 十二、单位教育、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相结合; 十三、物质奖励与精神鼓励相结合; 十四、身教与言教相结合等。 第十二条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方式: 一、理论灌输; 二、学习讨论、报告演讲; 四、谈心走访; 五
5、、现身说法; 六、表扬批评; 七、正反比照; 八、思想交流; 九、参观访问; 十、其他形式。 第四章根本制度 第十三条思想政治工作的根本制度主要包括: 一、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按照科(室)领导职责范围,明确业务管理职责和思想政治工作职责,使“一岗两责落到实处,促进业务工作与思想政治工作协调开展。 二、政治学习制度。坚持每周星期五学习日制度;每月不少于4次,做到理论学习年有方案,月有安排,季有考核,年有总结。 三、民主生活会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总结经验、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解决思想问题。 四、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制度。本局和科(室)每季度要召开一次思想工作专门会议,分析人员思想
6、状况,布置任务,交流经验,总结工作;熟悉掌握本科(室)人员的家庭情况和思想变化,开展经常性的谈心活动和思想教育工作。 五、检查考核制度。本局结合岗位目标细那么,每季对各科(室)思想政治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六、表彰奖励制度。对在思想政治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结合半年、年终工作总结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七、请示报告制度。各科(室)要将思想政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本局党支部汇报,使支部能够及时掌握情况,为决策提供依据。(科)室于每年11月底向人教科作书面报告。 第十四条各科(室)应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进行广泛宣传,扩大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7、阵地。 第五章组织领导 第十五条本局成立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市国税局稽查局思想政治工作制度第2页 组长:局长,副组长:副局长、纪检组长、总经济师;成员为各科(室)负责人。 第十六条本局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思想政治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解决思想政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二、负责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建设; 三、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指导协调职能科(室)和群众团体,根据自己的职责和工作特点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第十七条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思想政治工作负主要责任。其职责是: 一、组织研究和决定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问题; 二、深入各科(室)调查
8、、了解情况,不断加强、改进思想政治工作; 三、统筹党政群等组织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十八条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职责: 一、对各科(室)思想政治工作提出要求,审定方案,指导检查考核落实情况; 二、按照党支局部工,注重思想、组织、作风建设,认真落实支部的决议和措施; 三、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抓好各科(室)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协调党、政、群组织开展工作; 四、协助组长抓好思想政治工作,使思想、政治工作逐步实现制度化、标准化、科学化。 第十九条科(室)负责人对其所在科(室)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决议,结合本科(室)实际,制定思想政治工作规划、制度; 二、组织进
9、行系统化政治理论教育; 三、做好科(室)人员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 四、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严格干部职工的教育和管理; 五、总结经验,及时向本局汇报思想政治工作情况。 第二十条本局共青团、工会、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应发挥自身优势,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其职责是: 一、紧密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二、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关心群众生活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中; 三、组织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文体娱乐活动。 第二十一条思想政治工作的评估。主要以检验思想政治工作的成绩,全面考察科(室)负责人的素质为主,评估的具体方法和依据是: 一、重点抽查与全面考核相结合; 二、领导小组考核与群众评估相结合: 三、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四、考核工作过程与考核结果相结合; 五、评估的依据为季度、半年、年终考核的平均得分。 第六章附那么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xx市国税局稽查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200x年4月1日起施行 市国税局稽查局思想政治工作制度来源于网,欢迎阅读市国税局稽查局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第8页 共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