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畜禽养殖规划方案 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为有效控制我区畜禽养殖业污染。保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优化畜禽养殖业结构,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区域的环境维护,尽可能减轻畜禽养殖业污染,促进我区畜禽养殖业继续健康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维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方法国家环境维护总局令第9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郑政()1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开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理念为指导。以改善XX县区生态环境质量和促进畜禽养殖业可继续开展为目标,以优化畜禽养殖业生产布局为手
2、段,推进畜禽养殖业与生态环境维护全面协调开展,促进生态型宜居城市建设。 二、划定原那么及依据 (一)划定原那么 1.生态环境维护与畜禽养殖业继续健康协调开展的原那么; 2.依法维护生态环境的原那么; 3.生态环境维护与农业经济结构调整相一致的原那么; 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原那么; 4.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5.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原那么。 (二)划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维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方法国家环境维护总局令第9号)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标准hj/t812022动物防疫条件审查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年第7号)黄河湿地
3、自然维护区管理方法市人民政府令17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技术标准。 三、划定区域 (一)禁养区范围 1.自然维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风景名胜区、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根本农田维护区; 2.乡村和城镇居民区、文教科研区、医疗区等人口集中区域; 3.建成区范围内; 4.区域内河流两岸500米范围内; 5.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特殊保护的其他区域。 (二)限养区范围 1.建成区以外、规划区以内的区域; 2.城镇规划区; 3.乡村和城镇居民区、文教科研区、医疗区等人口集中区域以外500米以内的区域; 4.国道、省道、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两侧500米以内的区域; 5.禁养区以外根据乡村开展规划和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需要。 四、具体要求 (一)禁养区内禁止一切畜禽集中养殖。2023年底根本实现禁养目标。 (二)限养区内逐步控制和削减畜禽饲养总量。控制畜禽养殖规模,并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