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支部关于召开党员信教和涉黑涉恶问题专题组织生活会方案 为进一步稳固和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推进“四抓两整治,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守底线,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效劳的政治立场,坚持遵守党规党纪的政治立场和组织纪律。严明党员不得信仰宗教的政治纪律,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根据省、县联社党委工作部署安排,我支部召开党员信教和涉黑涉恶问题专题组织生活会。 一、组织生活会主题 党员要以“坚决理想信念、严守党纪党规为主题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逐一进行对照检查,说明立场态度,对是否存在信教和涉黑涉恶问题作出说明。 二、内容及要求 (一)认真
2、组织开展学习,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国家法律,党员不得信仰宗教纪律规定,扫黑除恶部署要求为主要内容,运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方式,组织党员进行认真学习,廓清模糊意识,增强遵纪守法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各党支部书记要围绕开展专项整治,讲一次专题党课。各党支部要确保做到党员学习“全覆盖。 (二)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书记要与党员逐人进行谈心谈话,了解党员是否存在信教和涉黑涉恶问题。谈话过程中,要对主动成认存在信教和涉黑涉恶问题的,态度暧昧、遮遮掩掩、避重就轻甚至存在消极思想、抵触情绪的,以及反映其他党员存在相关问题的情况,如
3、实向基层党委报告。 (三)全面查摆存在问题。全体党员着重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决“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理想信念,是否信仰宗教,是否参加宗教活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是否存在涉黑涉恶问题以及履职践诺、担当作为、真抓实干等方面,查找问题、差距和缺乏。 1.党员信仰宗教、参加宗教活动问题具体包括。党员公开宣扬宗教、传播教义、开展教徒,成为宗教教职人员或担任宗教活动场所管理人员;组织、参与宗教活动,按照宗教仪规受戒、持戒或经常性参与拜佛、诵经、转经、摸顶、讲经、法会、祈祷、弥撒、礼拜、朝觐等活动;主动为修建宗教活动场所和开展宗教活动募集资金、
4、捐款捐物;参加邪教组织或参与邪教活动等问题。对于为了不脱离群众,尊重和随顺本地民族的风俗习惯,参加一些传统的婚丧仪式和群众性节日活动,不应视为信仰宗教和参加宗教活动。 2.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组织参加黑恶势力、参与涉黑涉恶活动的问题具体包括:党员组织参与威胁政治平安活动;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利用家族、宗教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工程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非法高利放贷、非法集资、暴力讨债;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参与境外黑社会入境开展渗透活动;充当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等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 (四)抓好问题整改落实。根据查摆出的问题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党支部委员会要制定整改措施,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措施和整改承诺要对着问题去,落在具体事情上,实打实,可操作,定一条、做一条、兑现一条,不放空炮,不搞大而全。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