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开工、暂停、复工的管理制度 1.职责 1.1本标准涉及的管理内容由平安生产部负责。 1.2各管理部门由平安生产部负责牵头,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配合抓此项管理工作。 1.3对工程是否具备开工、暂停、复工条件进行检查确认。 1.4对监理工程师在相关工作中的工作质量进行监督。 1.5对开工、暂停、复工报告进行确认签署。 2.工程开工应具备以下条件 2.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措施、平安文明施工措施)已经审定。 2.2施工单位己编制施工进度方案并经审定。 2.3现场的水、电、气、通讯、道路、场地等环境己具备施工条件。 2.4材料、设备采购供应己落实,主要材料及设备的供应能满足工程连续施工的要求。 2.
2、5设计图纸和技术资料己齐全,并经过交底和会审。 2.6工程投资己落实,并能满足工程进展的需要。 2.7施工单位己经过资质审查合格,合同己签订,施工单位己进入现场。 2.8施工单位已经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有关技术文件及验收工程划分表等己审定完。 2.9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办理开工申请手续。 a)施工单位在开工条件具备后,应填写“工程开工报告先送现场监理部。 b)开工报告经监理部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核实,并提出审核意见。 c)开工报告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师审核同意后,再经吉电滁州章广风力发电有关部门会签,吉电滁州章广风力发电主管领导批准后,分送有关单位。 d)施工单位接到批准的开工报告
3、后,方可开工。 3.工程的监督和停工 监理人员发现以下情况之一时,有权进行监督处理,直到通知停工违反施工顺序管理程序未经验收和工序交接即进入下道工序作业。 b)施工中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可能危及平安及质量。 c)施工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未采取有效措施,或虽采取措施而效果不良。d)擅自变更设计要求。 e)擅自采用未经认可或批准的新工艺、新材料。f)擅自将工程转包他人。 g)擅自改变经过吉电滁州章广风力发电批准的施工方案。 h)施工机械难以保证施工平安及质量。i)生产环境难以保证施工平安和工程质量。 j)施工机具、试验设备、测量器具未经检定合格。 4.工程复工 4.1施工单位接到暂停通知单后,应立即将“暂停通知单内所列的工程工程停止施工,并采取措施,消除暂停因素,积极弥补工程损失。 4.2在完成4.4.1的工作之后,恢复施工之前,施工单位应填写“复工申请,送监理部复审。 4.3监理工程师应到现场核查确认停工因素己全部消除,整改完毕,已经具备复工条件,在“复工申请上签认,经总监理师审批后报吉电滁州章广风力发电平安生产部。 4.4施工单位必须在收到经审批的“复工申请后,方可复工。a) 吉电滁州章广风力发电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