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管理岗位公开竞聘制度 一、面向对象:精锐各分公司全体在职员工 二、竞聘原那么:逐级竞聘,可跨省市竞聘岗位,不支持越级竞聘(特殊情况需总裁批复同意), 三、竞聘岗位:支持部门g4及以上管理岗位;校区g4及以上管理岗位(即中心校长、教学副校长、学科组长、咨询/客服经理) 四、竞聘性质: 1、现有岗位空缺需求,竞聘成功后安排培训、上岗; 2、现无岗位空缺需求,竞聘成功后成为该岗位储藏人选,纳入“千里马方案进行培养。 五、竞聘时间。校区内管理岗位为每季度一次(如无特殊需求,按照本制度组织);支持部门视需要发起。 六、竞聘组织方。所有空缺或储藏岗位需求均由各分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汇总,7级及集团4级以上由集
2、团hr统一调度,协同管理岗位需求部门负责人共同组织内部竞聘。 七、局部岗位竞聘条件: 中心校长: (1)担任精锐基层管理岗位(如:教学副校长、咨询经理、客服经理)满半年及以上; (2)其他等同“中心校长任职要求。 教学副校长: (1)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年限满2年及以上; (2)担任精锐基层管理岗位(如:学科组长)满半年及以上; (3)其他等同“教学副校长任职要求。 学科组长: (1)在过去6个月在精锐教育担任学科教师期间,无家长投诉或因教学质量原因引起的退费; (2)积极参与考试研究院组织的教研活动及教学技能比赛,获得相关奖励或有突出表现等; (3)最近一次“期中/期末考试及“一次精锐内部考试
3、的进步率均到达或超过80%; (4)其他等同“学科组长任职要求。 咨询经理/客服经理: (1)在精锐教育咨询或客服岗位工作满半年及以上; (2)连续三个月业绩指标完成率达90%及以上; (3)其他等同“咨询/客服经理任职要求。 其他必要条件: (1)在精锐教育效劳满半年及以上(已顺利通过试用期转正评估); (2)在职期间未收到任何书面警告; (3)积极参与公司各项工作,有突出工作表现,并高度认同精锐文化价值观; (4)跨职能竞聘须具备竞聘职位所要求的专业技能。 备注。竞聘条件会随着公司业务开展需要作相应调整,解释权在集团人力资源部。 八、竞聘流程: (1)竞聘信息发布:各级人力资源部与当地用人
4、部门沟通需求后,以公开邮件或者精锐家园发布公告的方式发布管理岗位的竞聘通知; (2)个人申报:有意向参与岗位竞聘的员工向当地人力资源部领取或者“精锐家园网上下载申请表格,将信息填写完整后,发送至当地专项接受内部竞聘申请的邮箱(xx1smart.org,如上海:xx1smart.org)并同时抄送自己上级报备。 (3)资格审查。由各级人力资源部会同如下评估委员会对申请者资格进行审核(包括向申请人所在校区/部门了解其既往工作表现与绩效,详细了解申请人的专业、履历是否符合竞聘职位要求等),确定参与面试的名单,并通知申请者参加面试评估。 竞聘中心校长评估委员会组成:各分公司当地最高负责人、区域总监、人
5、力资源部 竞聘教学副校长评估委员会组成:区域总监、教学管理部、人力资源部 竞聘一线管理岗位(ccm/crm/trm)评估委员会:区域总监、人力资源部 竞聘支持部门管理岗位评估委员会:需求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 (4)面试评估。由人力资源部组织上述对应的评估委员会成员进行联合面试。 评估工程构成: 1)竞聘者最近一次绩效评估成绩:占总体得分的30%比重 2)竞聘岗位的a-mask考核指标:占总体得分的70%比重 3)常用的师资及非师资管理岗位面试评估表请见附件,评估委员会成员的平均打分决定竞聘者的竞聘结果,评估委员会需指定一位委员会代表填写并提交a-mask管理岗位面试评估表(含每位成员的面试评
6、估表及评分汇总表)。 4)结果反响。各评估委员会应在联合面试结束三个工作日内做出明确的面试意见,各地人力资源部应在2个工作日内将结果反响给参与竞聘者的上两级领导,也需与竞聘未成功者详细反响面试意见以帮助竞聘者成长,并同时将竞聘初步通过者的名单在各地精锐家园予以公示,接受监督。 5)安排上岗: a-现有岗位空缺需求。用人部门应在竞聘者竞聘成功的一个月内与原部门做好妥善衔接。根据工作需要上岗; b-现无岗位空缺需求。用人部门将竞聘成功者作为该岗位储藏人选,纳入“千里马方案进行培养,并制定出周期性培训方案。如该岗位需求出现,公司将根据上次面试综合成绩优先考虑排名前列者; 九、竞聘成功员工,需要服从公
7、司调配安排,需配合原部门妥善做好工作交接,并根据公司相关政策,按照流程完成转岗交接手续。在交接期内如表现不佳,公司有权取消其竞聘成功结果,并取消一次竞聘资格。 十、本管理岗位公开竞聘制度自2023年12月12日起开始执行,原202223年2023月01日公布的该制度同时作废。 十一、集团人力资源部对于本制度具有最终解释及修改权。 说明: 如因实际工作需要,用人部门需直接提拔内部老师,被提拔者人选亦必须符合此公开竞聘制度中的相关标准,并须经过对应的“评估委员会面试考核方可任命; 本制度中所指季度为财年季度,即第一季度:9月-11月;第二季度:12月-次年2月;第三季度:3月-5月;第四季度:6月-8月。 第5页 共5页